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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与版主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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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嘻嘻哈哈 于 2011-6-6 22:32 发表              原来喝了酒了,喝了酒开车是要负刑事责任的。但是你在论坛酒后说了胡话,论坛版主们不会治你的罪,因为酒后的行为有很多时候是失控的、是可笑的。 ...
猛烈支持,坚决赞同!嘻哈朋友说得好,酒后胡话也必须收回!!!你只想获取下载走人,连句谢谢都不会说吗?多说些礼貌话,你权限自然就大了,懂了吗?给你支招了,还不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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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06年关注论坛,09年注册,也算老朋友了,才发了20多个帖,证明你来得少。我也是06年注册的,当时也不懂,一些规矩也没看,只回了几个帖就着急下伴奏没下成,心里就有怨气,那时20帖就可以申请VIP了,现在发几帖就可以了,就是为了方便朋友们。楼主心里有想法也算正常,不懂不为怪,来得多就懂的多。全国这么多音乐网站,咱们论坛是限制最少的。学葫芦丝的都是朋友,以上朋友们说的不少,你也别在意,经常来,一来二去,彼此相熟,觉得这里就是家,大家都是一家人。
音乐的魅力在于它使生活更有情趣,思想更有创意,工作更有效率,人生更加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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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喝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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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恐怕是楼主注册本论坛以来最热门的帖子了吧.要对话的版主们都来了.可正主却没人影了.纳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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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银色月光 于 2011-6-7 13:16 发表 楼主06年关注论坛,09年注册,也算老朋友了,才发了20多个帖,证明你来得少。我也是06年注册的,当时也不懂,一些规矩也没看,只回了几个帖就着急下伴奏没下成,心里就有怨气,那时20帖就可以申请VIP了,现在发几帖就 ...

月光版主说的对,这个论坛限制是最少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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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帖子想必楼主会看到的,如果想加入到这个大家庭,我们欢迎!想要什么伴奏也说一声,到时回个帖,道个谢!举手之劳的事,这点要求不高吧!!! 至少也是对别人的尊重啊!!



117206258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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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你现在都能喝酒了,证明你也不小了。就是小孩子懂得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也是最起码的。你说你很喜欢这个网站。那么你不喜欢的那些网站呢?是不是各种伴奏、曲谱等等教学资料都是随意下载的?甚至注册一个新ID都要等上24小时才能发言。之所以论坛老马把这些宝贵的资料设置权限的初衷就是希望能有更多的人来支持、推动论坛的发展,怎么能与世人的钱财联系到一起呢?如果你真的急需某个伴奏,别说你是06年注册的,你就是当前时间注册的,哪怕发的第一个帖子就是求伴奏,也肯定会有人分享给你的。论坛里的朋友都是非常热心的。我2003年就开始接触这个网站至今,那时候论坛的版面还是全黑色的.但像LZ你这样的帖子还是第一次见到。其它相关论坛也去过,这里的限制已经是足够宽松的了,这里是论坛,毕竟不是百度、Google。百度也不是你想要什么就能来什么的。以你这种不劳而获的心态再发展下去会恶化为妄想症的。以你这种言论的态度也从侧面地反映了你整天吃饱了喝足了游手好闲的生活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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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朋友进入论坛如同进入宝殿一样,如获至宝,大开眼界,论坛的确有无价之宝,求知心切,不熟悉论坛,可以理解,请葫友多多包涵。获取他人的东西,应该表示谢意。也是人之常情啊。大家都是学习葫芦丝而来的,应该相互尊重,相互学习,相互理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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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话,鉴定完毕! 我还嫌权限的门槛太低了,这么容易就下到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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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中看到了这个帖子,我想发帖者可能是酒喝高了,只要是常来这个论坛,可能是另外一种看法了!支持老马!支持论坛!现在葫芦的发扬光大,论坛功不可没!
良师益友;兴趣爱好;练习不懈;乐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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