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张剑锋 于 2011-9-9 16:42 发表
葫芦丝什么时候分派了?真不希望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本身笛子分派就让笛子界够乱的!
同意!还是慎分派,慎称“家”的好!尤其是“家”不可滥称,人人都成了“家”,就等于没有了真正的家!
个人认为,就葫芦丝演奏家、艺术家来说,这个“家”一般而言要具备:
1.独具特色并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演奏理论;
2.别开生面、具有创新意义的演奏技巧和风格;
3.被公认经典的原创曲目;
4.为该领域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5.被该领域和相关领域理论界所评价认可、同时在社 会上产生相当影响、具有普遍的社 会认同......等等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