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看到在一些研讨文章中发生了很多激烈的争论,可以说是很多人在关心和热爱葫芦丝的发展,这是好事。但也看到一些不和谐的现象,究其原因;我感觉是在对所讨论主题的概念上存在不一致,所以出现了很多分歧。
比如以最近鸡西大学老师的关于“打音”效果的文章,就引起很大争议。我感觉问题就出在“打音”的概念上了。
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对“打音”两个字的含义的理解;
打音 ——作为名词(一种技巧效果音的专用名词)它是指一个特定的音色效果,其音色效果是通过手指快速击打音孔来实现的。但如果把打音作为动词来理解为“手指打音孔”而不论速度等附加因素呢?那它就不能代表一个特定的音色,而只是一个完成技巧动作的形容词,因为仅从手指打音孔动作来看未必一定能实现打音(效果),也因为演奏中很多技巧的手指动作都和打音相似,但速度和细节上是有所区别的。打音时击打速度不够就很容易出现类似依音或其他的效果。所以此打音(动词)非彼打音(名词),即手指打音孔不一定等于打音。
试想;如果该文讨论或者研究的是《通过“手指打音孔”所实现技巧的多样性》也许更符合文章的初衷,可能就不会出现这么大的分歧了。
当然要想给“打音”一个全新的定义并不那么简单,一个特定的音色是有它的特征的,不可能包含太多的内容,而一个相似的手指动作可以做出的变化确是多种多样的。
所以,我建议当发表一篇文章时,首先要把命题中关键词的概念定义准确,才能使读者明白并避免对初学者产生误导,否则出现概念偏差后,在两条路上进行再多争论也是找不到共同点的。
在此,向所有关心和热爱葫芦丝的朋友们学习、致敬!
谬误之处,请大家毫不客气地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