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首届葫芦丝·巴乌2010全国邀请赛
章程补充(一)文件
一、应广大葫芦丝爱好者的要求,为方便参赛者报名的需要。在省内外特设以下报名联络处:
1、深圳市联络处:
地址:深圳市丽燕学习工作室(刘光明处)
电话:0755-2587757。手机:13332945434
2、东莞市联络处: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莞长路东华中学(倪志平处)
电话:13713026566
3、佛山市联络处: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平远直街35号首层43号(康启东处)
电话:18925913197
4、珠海市联络处:
地址:珠海市香州区香溪路60号16栋1单元501室(梁珠金处)
电话:13016375795
地址:珠海市井岸侨苑新村一巷31号肖邦音乐培训中心(刘涧泉处)
电话:0756-6850529 手机:13075667796
5、潮州市联络处:
地址:潮州市环城西路46号开元琴行(刘涧泉处)
电话:0768-3808205 、2250826 手机:13106828777:
6、中山市络处:
地址:中山市东区柏苑路197号青少年活动中心(阳勇处)
电话:15813136116
7、肇庆市络处: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桥北路阳光华庭6栋601(高华胜处)
电话:13929879727
8、云南省昆明市联络处: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书林街59号(焉铁华处)
电话.传真:0871-3135538 手机:13888670010
9、陕西省西安市联络处:
地址:西安市文艺北路165号陕西省歌舞剧院(王厚臣处)
电话:13991367880
10、宝鸡市联络处: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57号 (余伟处)
电话:13092915062
二、章程补充说明事项:
1、所有选手一旦报名参赛,即承认本章程,并遵守本章程的各项规定。参赛者届时未到场参加比赛的,报名费和参赛费不予退还。
2、少年儿童参赛选手必须有监护人陪同。并承担起大赛期间对被监护人的一切安全责任。
3、初赛一律不用伴奏、决赛可以用伴奏也可以不用伴奏。
4、本次大赛得到了广东教育学会音乐教育专业委员会的大力支持并作为我们的协办单位。获得钢奖以上学生、幼儿均可作为升学才艺特长参考依据。
5、除《大赛章程》中规定的参赛组别外,另再增设一个“集体项目组”。该组所组合的人员不限年龄、人数。其收费标准按个人项目的50%收取报名费、初赛和决赛费。即每个人收一半。集体项目组获奖,按人数颁发奖杯和奖状。
6、组委会拥有本次大赛音像制品的广播电视播放权及音像制品的使用出版和发行权包括参赛选手的肖像权。
7、在本次大赛中获得金、银、铜奖选手,均有机会参加出访马来西亚等其他国家义务演出。
8、本补充事项与章程据有同等法律效力。
广东省首届葫芦丝·巴乌全国邀请赛组委会
2010年6月19日
广东首届葫芦丝·巴乌2010全国邀请赛
章程补充(二)文件
一、大赛地点的调整:原定于广州星海音乐学院,因迎亚运会活动节目另有安排,现改在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内望各位参赛者理解。详细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广路242号(广东书法院、富豪山庄傍边)。
乘车路线:(1)乘301、309公交车到易兴工业区站下即可找到。
(2)乘地铁3号线至汉溪长隆站D、E出口有专车接送。
(3)乘飞机到白云机场,坐机场快线大巴到祈福酒店。
二、为方便参赛者在一起的交流学习和食宿安全以及确保比赛工作的顺利进行,食宿由组委会统一安排。参赛选手和陪同人员所需的食宿费每人每天总共交180元人民币。统一安排食宿时间为三天。
三、如有需要提前报到的选手,必须提前电话通知组委会安排好
食宿。住广州市的选手食宿原则上由组委会统一安排。如有特殊情况者,报到时向大赛组委会说明情况,同意后方可例外。其目的是希望有效地组织好比赛和各项活动的安排。
四、汇款时可以选择邮局汇款和银行电汇(其电汇单据请保存好,
以备需要时用)两种方式办理。户名:广东省音乐家协会;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天阳支行;帐号:44-0584 0104 0003 239 ;但无论是邮局汇款还是银行电汇请务必清晰注明参赛者的姓名和“葫芦丝全国邀请赛”字样。
五、本补充事项与《章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广东省首届葫芦丝·巴乌全国邀请赛组委会
201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