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非常感谢论坛上几年来一直关注、关心我们上海葫芦丝发展的老师以及各位丝友们,谢谢大家!
《上海海韵葫芦丝艺术团》的成立,是上海葫芦丝发展的一个里程碑,也标志着上海葫芦丝事业进入新阶段,确实是件大好事、大喜事!今后我们愿同各地的葫芦丝团队加强交流,相互探讨。我们要拜全国各地的葫芦丝团队为师,向大家学习。相信上海葫芦丝的明天一定会更美好!
我十分同意石玉海团长提出的‘’旅游、交流"这一概念,提法非常好!之前我曾经就这个问题请教过专家,也和丝友们讨论过,均得到他们的支持。的确,随着葫芦丝的蓬勃发展,仅局限在本地交流已滿足不了丝友们的需求,想走出去或请进来向兄弟团队交流学习,但由于资金问题只能作罢,我想各地都存在类似的情况。
因此我建议:今后凡是要搞葫芦丝交流活动的,先由主办方发出邀请,主办方应该做到的:只需出面联系活动场地,并为被邀请方预定价廉物美的食宿,介绍当地的特色、旅游景点就可以了。
一切费用:均由AA制解决,包括餐饮、住宿、景点游玩和来回路费等。
这样一来,大家就可以通过同吃、同住、同游玩等形式,更好地达到互相之间的沟通,进一步地增加了解,切磋葫芦丝技艺,加深感情。
如果实行了,那组办者一方也不会在经费方面感到亚力山大啦。
当然在实际行使中可能会出现许多问题,所以我这个建议就当抛砖引玉啦,希望大家都能进来发表意见、各抒己见,进一步地探讨、修改、完善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