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对葫芦丝适用范围谈点不同看法
葫芦虫 2009年5月
近日从网上看到一位云南籍老师朋友,关于《忌让葫芦丝乐曲庸俗化》的文章。文章大意是不太赞同用葫芦丝巴乌演奏云南以外的民歌乐曲,当然也包括流行和通俗歌曲,尤其再对乐曲的个别地方进行改编更是坚决反对。表面看,这仅仅是对葫芦丝巴乌两种乐件适用范围的一种不同观点和看法,就本质看其实它是涉及影响葫芦丝巴乌普及发展的大问题。现斗胆也就这一问题谈点不同看法。
从葫芦丝普及发展角度看:葫芦丝巴乌起源于云南,是老一代云南籍艺术家们经过多年努力才将其带出深山,走向全国乃至世界,逐渐形成一种独特的民族文化进入我们的现实生活。“洋为中用、古为今用,南为北用、他为我用”,这是所有文化艺术传播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早被理论和实践充分证明毋庸置疑的硬道理。如果13.5亿中国人都酷爱葫芦丝,每人都有一把葫芦丝,我若是云南人我会感到无比骄傲和自豪。至于每位国人用手中的葫芦丝吹什么,好像那是他们自己的事啊。
从乐件本身适应性角度看:葫芦丝巴乌之所以备受人们喜爱,主要原因是它们具有“奇妙的造型和迷人的音色”。人们在喜爱的同时也遗憾它们音域太窄,适应性不强,但喜爱的程度远远超过遗憾。于是人们就想方设法、千方百计提高它的适应性和生命力,甚至不惜采取改变乐曲旋律的下下策。由此可见,人们对葫芦丝巴乌存在的缺欠和不足都能给予极大的谅解包容,乐件发祥地的朋友更应理解、更应包容、更该为此也做点什么。
从人们的兴趣爱好角度看:虽然每位爱好者都喜欢葫芦丝巴乌,但对曲目的欣赏和喜爱却又各不相同,多数爱好者对自己所处的本土文化也都情有独钟。休闲娱乐或非正式演出比赛时,用自己喜欢的葫芦丝吹吹自己喜欢的地方民歌或通俗流行歌曲,即使对乐曲个别地方做点手脚,这是很正常很自然很容易理解的一件事,“无伤高雅”更不必心存芥蒂。
从职业老师生存的角度看:对专以葫芦丝巴乌教学为生的老师而言,只有站得高一些、看得远一些才能财源广进。我们把招生简章和培训广告搞的铺天盖地到处都是,不就是希望全国各地的爱好者来得越多越好吗。人们既然喜欢葫芦丝巴乌,我们又何必把人拒之门外让人“去学萨克斯”,真要那样做葫芦丝巴乌爱好者该多伤心啊。
蛙虫之见,不当之处敬请斧正。再次重申,只是交流不同观点和看法,仅此而已别无它意。
该文摘自【葫芦丝巴乌自学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