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上出现了许多葫芦丝曲目的伴奏机、播放器、∪盘等高价电子产品,内含许多未经授权的伴奏、示范,公开售卖。
一直以来我们创作的每一首曲目,前期都投入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资金用于制作示范、伴奏,无偿奉献给广大丝友使用,从未收取任何费用。把我们的作品在没有经过许可的情况下用于商业牟利,属于严重侵权,同时也侵犯了广大丝友的利益,希望大家积极行动,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尊重老师的劳动,共同抵制这种剽窃他人成果的行为。
截止目前,我们的作品所有权、使用权没有委托给任何机构或者团体,如发现使用我们作品制作上述电子产品,及经营,传播,销售该类产品,我们将保留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声明人:乔志忱 王厚臣 李春华
声明时间“2020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