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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葫芦丝的带伴奏表现形式

学习的一点体会

学习了刘老师的文章,写的很深刻,的确很专业,,受益匪浅。只是关于《葫芦丝的带伴奏表演形式降低了其音乐的“艺术性”》对这一论点,我这个外行想谈点个人肤浅的看法。可能不对,请老师别见笑哈。首先,我比较赞同20楼村野听萧老师的观点。艺术,迄今还没有公认的定义。不过,人们通常认为艺术主要是满足人们多方面的审美需要,从而在社 会生活尤其是人类精神领域内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葫芦丝表演可为表演艺术,音乐我不懂,我仅谈葫芦丝带伴奏的表演形式。所谓艺术是通过创造而来,没有创造谈不上艺术。我们熟知,葫芦丝起源于云南德宏民间,如果一味讲究原始,刻意追求原味,不进行内在和外在的艺术改良加工,那么,它将会永远局限在某一个区域,势必禁锢人们对它的开拓和进取,更谈不上与其它乐器相提并论。长此以往,自然满足不了人们的审美需要。商业界封以顾客为上帝,文艺界则以观众为上帝,我想,一个满足不了上帝需求的表演形式能有艺术性么,能上音乐的殿堂么。任何一首曲子,不管它的主旋律是多么的优美,采用不同的乐器演奏,其结果截然不可想象。好比将贝多芬的《献给爱丽丝》的钢琴曲用葫芦丝去演奏,不管演奏水平有多高,在风格上,思想情感上无论如何是达不到钢琴的那种效果;如果将杨菲老师的《有一个美丽的地方》用葫芦丝演奏,那叫个恰到其中。如果不要伴奏,清吹,是好听,因为它的主旋律好优美。但从人们的审美要求上看,清吹不过就只是一朵红花,没有绿叶扶持的红花再美也美不过有绿叶扶持的。反之,用钢琴来伴奏这首优美的曲子,那个效果和感受便是美上加美。就这首曲子而言,采用伴奏与没伴奏的两种不同的演奏形式让人们选择,,我想前者定会胜出。因为,审美的主体和客体互相对象化产生了潜移默化的作用,也正是表演形式的艺术魅力所在。说点现实的吧, 有两年的葫芦丝新春联欢会,我们的体会很深。第一年,我们用葫芦丝演奏的曲子都没用伴奏,结果枯草无味,连我们自己都不想听也不想看,这也许是我们的水平问题。第二年,我们请了钢琴老师为我们伴奏,一下子提升了大家的激 情,激 情营造了氛围,氛围增添了灵感,这次活动效果非常好,给大家留下了无穷的韵味。 言谈不对之处,敬请谅解指正。因为,我们本身是在学习探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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