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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无眠

现在国家正在开两会,要加强法治,本论坛也应该以法治坛,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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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阳光快乐 于 2012-3-14 21:04 发表   俺跟在后面看怎么个“究”法?

“揪”和“究”是警察的事,俺只能要求“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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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蓝雪青松 于 2012-3-14 23:25 发表 现在看到了吧?老马检讨态度还是比较诚恳的!

这说明“颇理事”执法还是很有威慑力滴,既然态度诚恳,那就只“纠”不“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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