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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论坛考古之己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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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蓝雪青松 于 2010-8-30 11:24 发表 关于对论坛建立初期的一些帖子的考古问题,我以前曾经说过一些个人的看法。这里再拿出来和大家讨论讨论。   其实我们不反对甚至鼓励去找一些老的有价值的帖子来温习学习。但也希望能够真正有意义地把它们翻出 ...

 

非常有道理,为什么不早说呢?完了,没办法复原了,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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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葫芦岭 于 2010-8-30 18:20 发表 支持警察意见!!也不是说不能还原的,把这些帖子沉底就是了

 

那就要老马麻烦了,能恢复到原来那样吗?再不敢乱挖了!应该注明:论坛保护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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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晓峰独秀 于 2010-8-30 19:27 发表 蓝警真的很有见地!

 

我很喜欢看警察的帖,很有思想,他的跟贴大多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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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葫芦岭 于 2010-8-30 20:00 发表 再看看!还原了

 

你也有这权利啊?好了,这下静心了! 累死我了,沙发让人收回了。55555555555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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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老马 于 2010-8-30 23:11 发表 蓝警说得好,以前太早的帖,就不要再顶了,除非是什么曲子或伴奏类的

 

你最好标明:论坛保护字样,否则,柳皮笛不顶了,难保张皮笛不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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