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趣味数学(仅供一笑)

引用:
原帖由 张哥 于 2009-9-15 20:07 发表 因为所套用的数学公式是成立的,所以得出的结论还是有道理的。

 

  有道理的结论就是:我们都是同类的“猪”!猪好啊,福相!

TOP

发新话题
最近访问的版块
锘�

少数民族乐器网 - 联系我们 - 清除 Cookies - Archiver - WAP 桂ICP备14004534号

桂公网安备 45030402000077号

Processed in 1.101923 second(s), 11 queries .

当前时区 GMT+8, 现在时间是 2026-10-1 1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