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野听箫老师好,首先感谢您为拙文付出的心血,您的深入思考是对我的支持,也使得这种探讨更有意义!拙文发表以来也一直与黑龙江鸡西大学的单振东教授(本论坛网名“黑土葫芦虫”)用QQ进行着如此深入的探讨,今天刚刚与他结束这个话题又看到了您的回帖,你们的回复让我受益匪浅,让我即感激又感动!
拙文是一篇随感,或许有些问题没有讲清楚。本文的“带伴奏表现形式”专指电声形式的伴奏带或伴奏碟,“我所说的带伴奏的表现形式并不等同于加话筒,我们往往用伴奏而不使用话筒,而是指用制作的伴奏音乐来伴奏,这种伴奏形式不如用民族管弦乐队的形式(此时葫芦丝倒是可以用话筒)所体现的音乐的艺术性强。”(引号部分是对单教授的回复),这也就提到了“艺术性”的问题,我认为是哪种表现形式(怎样伴奏或是无伴奏)能更好地丰富乐曲的表现,哪种表现形式的所谓“艺术性”就强一些。不知你说的“葫芦丝本身的艺术性”与“葫芦丝音乐的综合艺术性”是怎样的标准。
(下面段落为对单教授的回复)“伴奏的作用是起到烘托渲染气氛、为乐曲更好的表达情感服务;由于伴奏带后期制作方便、效果好、便于传播,因此站在欣赏者的角度来看,用伴奏带制作的音乐就比音乐会来的方便,于表演者而言,伴奏带也便于表演实践,而正是这种‘方便’降低了人们的‘审美期望值’,也就降低其与乐队现场伴奏相比的所谓‘艺术性’;严肃音乐的音乐会都不使用伴奏带,这是一个通行的惯例,与之比较,显然显得葫芦丝音乐的带伴奏表现形式不够严肃!我文章的立意应该是:葫芦丝的带伴奏表现形式不利于葫芦丝音乐朝艺术化的道路上发展,从而难得达到与笛子、二胡等民族乐器同等重要的艺术地位!这也是解决为什么社 会上有较多的人贬低葫芦丝问题的一个原因,而不是“让读者明确用碟带伴奏将会降低葫芦丝音乐的艺术性”。我强调的是葫芦丝在未来的“发展”,在发展中追求艺术性那是必然了。因此我认为《野狼》不用伴奏是为了“突出该曲的艺术性而刻意不用的”。因为该曲中葫芦丝的表现已经够让人惊叹的了,伴奏的渲染反而有画蛇添足的感觉。人们正是感觉了葫芦丝表现性的丰富,所以才感觉到它的“艺术性”,伴奏也是为了协作提高这种“艺术性”而不是“为了伴奏而伴奏”。我在文章后说葫芦丝的带伴奏的表现形式是其发展过程中自我选择的结果,说明葫芦丝音乐的这种表现形式还是适合了现阶段的发展的,并不是要将其定位于“严肃音乐”,而是希望更多的朋友能将其推向艺术性更强的“严肃音乐”的道路上去,这也是我为什么发帖呼吁建立“葫芦丝专业学科”的原因。像《野狼》这样的艺术性较强的葫芦丝作品多了,才不会有人瞧不起咱们的“金葫芦”,葫芦丝的从业者才会更有信心!
关于二度、三度创作问题是必须建立在高水平演奏和欣赏的基础上的,达不到一定的程度是曲不达意的,谈不上是创作,这毕竟也是“创作”,因为这种创作之于演奏者而言是基于要更好更充分地表达与理解作品的,只不过到达这一目的的过程每一位演奏者有所不同,就像京剧的四大花旦。而不是说“太大的二、三度创作会发生争议”。这是我个人的理解。
关于“卡拉ok”式的形容,我没有歧视的意思哦(作为葫芦丝的从业者我爱惜葫芦丝的声誉),这是这种表现形式的一种很形象化的事实,如果大家感觉到了一种歧视,是不是也恰好说明了我要表达的观点呢。
以上较多的内容是我引自与单教授的讨论,只是我个人的观点!于此回复不成体系,不知是否说清了我的意思,请大家继续讨论!并充分发表各自不同观点,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