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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葫芦丝的带伴奏表现形式

也谈葫芦丝的带伴奏表现形式

湖北省孝感市孝感学院音乐学院  刘鸿飞

 

论坛里欣平老师的《怎样跟上乐曲的伴奏》一文对于葫芦丝演奏者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看完后有些对葫芦丝带伴奏表现形式的思考,现在写出来,与丝友们共同探讨!

我的观点是:葫芦丝的带伴奏表演形式降低了其音乐的“艺术性”!这一点很难使葫芦丝乐器发展到能与笛子、二胡、古筝等民乐同等的地位。

音乐艺术实践包括“创作---表演---欣赏”三个环节,表演与欣赏环节存在着对作品的“二度创作”与“三度创作”(基于音乐美学认识的共识)。表演艺术最大的魅力就是表演者能参与到音乐作品的“二度创作”之中,所谓“二度创作”就是表演者在表演中能加进自己对作品的理解,加以不同的技术处理,从而得到之于原作品的一种新的诠释,表演者与欣赏者都能从这种新的诠释中产生一种新鲜感。这也是为什么“艺术性”的音乐不用电声伴奏,或采用乐队伴奏,而且需要现场聆听的原因。所以国外的音乐厅、剧院等在数量上远远超出中国,这与西方从“巴洛克音乐时期”就培养起来的现场聆听音乐的听觉习惯相关;中国的古琴、古筝、京剧等表演艺术也都分成各个不同的流派,这些流派的划分,除了有“一度创作”中的作品风格因素外,“二度创作”的表演也是一个很重要的标准,往往同一部作品(如古琴曲《高山流水》)不同流派的表演也风格各异。这些都说明了“二度创作”之于表演者的重要性,同样对于欣赏者也有重要意义。“三度创作”就是欣赏者之于“表演作品”的再创作,就是每位听众对“表演作品”的不同理解,或者是同一听众在不同场合时对同一作品的不同理解。现场聆听是感受音乐的最近渠道(听音响作品会受到录音与播放过程中器材质量的影响,会产生大量的“音响流失”),所以严肃意义上的音乐会,不管是独奏还是所用伴奏,甚至是综合性较强的歌剧等其所有声乐与器乐都是不用电声伴奏的现场表演。中国的笛子、二胡、古筝等民乐同样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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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里你就会明白了,我们的葫芦丝音乐是大量采用电声伴奏的,其“二度创作”其实是制作伴奏者而不是表演者,从而限制了表演者的发挥。很难想象一首将速度、力度甚至是演奏时值(散板节奏、自由延长号部分等)都定好的音乐伴奏,表演者还能进行怎样新的诠释,这种“卡拉ok式”的表演突出表现出葫芦丝表演的“自娱性”而不是“艺术性”,当然,我这里所指的“艺术性”也就是严肃意义上的音乐艺术了,这也是葫芦丝基于“好学”而受众面较广,但专业音乐院校难以接受的一个重要原因。对于“三度创作”的欣赏者呢?往往是现场聆听的感受还不如听碟子好,首先是现场带伴奏的表演形式限制了欣赏者的想象空间,其次是现场电声(而不是原声)音响效果肯定不会有后期制作经过美化了的效果好,这是肯定的,同是电声的音乐,录音棚的环境和器材、后期美化、甚至是多次录音的结果是现场表演时的电声效果没法比的,这反倒降低了葫芦丝表现的“艺术性”,说明葫芦丝的带伴奏表演就成了一种“遗憾的艺术”,而对于欣赏者的“三度创作”也就没有意义了。

葫芦丝的带伴奏表现形式对于演奏散板或是自由延长号部分的影响最大,这部分音乐要求节奏处理较自由(但要表现出丰富的情感),但结果这种自由被伴奏固定为同一模式,常见于乐曲引子与尾声部分,如《月夜》、《竹林深处》等许多作品,引子与尾声合伴奏时总感觉不能酣畅淋漓。而哏德全老师的《古歌》和赵洪啸老师《野狼》这类不用伴奏的作品反倒体现出其特有的艺术特点,魏仕健老师的《黄河恋》以葫芦丝加麦克风来平衡民族管弦乐队的音量的形式体现出协奏曲的形式,在葫芦丝表演上有所创新。魏仕健老师是十分重视伴奏的作用的,在潍坊与他的聊天中,他谈他的作品配器时说,他是把葫芦丝与伴奏作为一个整体的音乐来对待的,把葫芦丝作为音乐作品中的一种音源,这样做的一个好处是音乐成品的整体效果很好,但对于“葫芦丝独奏曲”这一体裁而言却大大削弱了葫芦丝的“独奏性”,如《藏香》,这首作品的整体性很好,但脱离伴奏,葫芦丝独奏部分甚至很难表达乐曲主题。

葫芦丝带伴奏的表现形式是其发展过程中的一种自然选择,这种选择造就了今天葫芦丝发展的繁荣,却也降低了葫芦丝音乐作为艺术音乐的“艺术性”!但也欣喜地发现她还在不断发展着,新的表现形式必然会提高葫芦丝音乐的艺术表现魅力,从而使葫芦丝乐器发展到能与笛子、二胡、古筝等民乐同等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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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楼上各位哦!大家一起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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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aobi51 于 2011-5-20 08:41 发表 刘鸿飞老师对于葫芦丝音乐伴奏的评论观点新颖,值得朋友们一起探讨!
吴老师好啊,您很久前寄来的《百事通》是一本非常实用的好书啊!受益匪浅!帖子是昨晚由欣平老师的帖子而想到的,不敢说观点新颖,是有些大胆啊,等待拍砖的啊....大家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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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qinxiyun2 于 2011-5-20 08:53 发表 这位老师讲很具有专业性!讲的也的相当透彻,也相当的有道理!先支持一下!  但是我个人还有点不同意见!吹奏乐曲为什么要跟伴奏!我个人观点,首先是跟伴奏能让吹奏者更好的把握乐曲的节奏行和乐曲强弱的 ...
感谢你的回复,大家一起探讨!我指的就是“艺术性”的专业性较强的高水平的葫芦丝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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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zhyf 于 2011-5-20 10:07 发表 谢谢槐荫丝语老师的好帖——此乃专业音乐工作者的专业思考,的确很有见地!认真学习和体会中。个人认为,一首曲子,只有在无伴奏时能够让大家听着很有味道、能感受到其传达的完整的(注意:是“完整的”而不是片断 ...
赞同丝声笛韵老师的观点!我们所说的“葫芦丝独奏曲”应该具有笛子、二胡独奏曲一样的含义的.....期待大家不断地丰富葫芦丝独奏曲的“艺术表现形式”,5.1去过潍坊的朋友都感觉到了,魏仕健老师音乐会上的《黄河恋》与《孟姜女》两首作品采用乐队伴奏的形式就是这种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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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大笨虫 于 2011-5-20 12:23 发表 好文章!等着看名家高手的高见哈~~   关于“现场聆听的感受还不如听碟子好,”——俺亦有同感:看了一些葫芦丝音乐会的视频,就觉得视听效果不如论坛上听得录音效果,心想是不 ...
从潍坊回来后我给全校学葫芦丝的学生做了一个汇报,算是讲座吧,我播放了录像,播放第一个时感觉与平时听的效果相去甚远,在播放第二个时我找来了该曲子的mp3,视频静音,画面与mp3同步,结果学生们反映,“老师,第二首比第一首吹得好多了!”.......当然这里有现场录音环境等诸多复杂的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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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葫芦星水 于 2011-5-22 11:13 发表 音乐学院的老师专业性非常强,记得上音乐学院的时候,我们学院的音乐厅环境非常好,但很多音乐会,从来不用麦克风,只是主持人报幕的时候用一下话筒。声乐是钢琴伴奏,小提琴等西洋乐器都是钢琴现场伴奏;民族乐器很 ...
回李老师:专业性不敢讲,只是这样想的,写出来与大家讨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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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村野听箫老师

      村野听箫老师好,首先感谢您为拙文付出的心血,您的深入思考是对我的支持,也使得这种探讨更有意义!拙文发表以来也一直与黑龙江鸡西大学的单振东教授(本论坛网名“黑土葫芦虫”)用QQ进行着如此深入的探讨,今天刚刚与他结束这个话题又看到了您的回帖,你们的回复让我受益匪浅,让我即感激又感动!

      拙文是一篇随感,或许有些问题没有讲清楚。本文的“带伴奏表现形式”专指电声形式的伴奏带或伴奏碟,“我所说的带伴奏的表现形式并不等同于加话筒,我们往往用伴奏而不使用话筒,而是指用制作的伴奏音乐来伴奏,这种伴奏形式不如用民族管弦乐队的形式(此时葫芦丝倒是可以用话筒)所体现的音乐的艺术性强。”(引号部分是对单教授的回复),这也就提到了“艺术性”的问题,我认为是哪种表现形式(怎样伴奏或是无伴奏)能更好地丰富乐曲的表现,哪种表现形式的所谓“艺术性”就强一些。不知你说的“葫芦丝本身的艺术性”与“葫芦丝音乐的综合艺术性”是怎样的标准。

    (下面段落为对单教授的回复)“伴奏的作用是起到烘托渲染气氛、为乐曲更好的表达情感服务;由于伴奏带后期制作方便、效果好、便于传播,因此站在欣赏者的角度来看,用伴奏带制作的音乐就比音乐会来的方便,于表演者而言,伴奏带也便于表演实践,而正是这种‘方便’降低了人们的‘审美期望值’,也就降低其与乐队现场伴奏相比的所谓‘艺术性’;严肃音乐的音乐会都不使用伴奏带,这是一个通行的惯例,与之比较,显然显得葫芦丝音乐的带伴奏表现形式不够严肃!我文章的立意应该是:葫芦丝的带伴奏表现形式不利于葫芦丝音乐朝艺术化的道路上发展,从而难得达到与笛子、二胡等民族乐器同等重要的艺术地位!这也是解决为什么社 会上有较多的人贬低葫芦丝问题的一个原因,而不是“让读者明确用碟带伴奏将会降低葫芦丝音乐的艺术性”。我强调的是葫芦丝在未来的“发展”,在发展中追求艺术性那是必然了。因此我认为《野狼》不用伴奏是为了“突出该曲的艺术性而刻意不用的”。因为该曲中葫芦丝的表现已经够让人惊叹的了,伴奏的渲染反而有画蛇添足的感觉。人们正是感觉了葫芦丝表现性的丰富,所以才感觉到它的“艺术性”,伴奏也是为了协作提高这种“艺术性”而不是“为了伴奏而伴奏”。我在文章后说葫芦丝的带伴奏的表现形式是其发展过程中自我选择的结果,说明葫芦丝音乐的这种表现形式还是适合了现阶段的发展的,并不是要将其定位于“严肃音乐”,而是希望更多的朋友能将其推向艺术性更强的“严肃音乐”的道路上去,这也是我为什么发帖呼吁建立“葫芦丝专业学科”的原因。像《野狼》这样的艺术性较强的葫芦丝作品多了,才不会有人瞧不起咱们的“金葫芦”,葫芦丝的从业者才会更有信心!

             

     关于二度、三度创作问题是必须建立在高水平演奏和欣赏的基础上的,达不到一定的程度是曲不达意的,谈不上是创作,这毕竟也是“创作”,因为这种创作之于演奏者而言是基于要更好更充分地表达与理解作品的,只不过到达这一目的的过程每一位演奏者有所不同,就像京剧的四大花旦。而不是说“太大的二、三度创作会发生争议”。这是我个人的理解。

关于“卡拉ok”式的形容,我没有歧视的意思哦(作为葫芦丝的从业者我爱惜葫芦丝的声誉),这是这种表现形式的一种很形象化的事实,如果大家感觉到了一种歧视,是不是也恰好说明了我要表达的观点呢。

以上较多的内容是我引自与单教授的讨论,只是我个人的观点!于此回复不成体系,不知是否说清了我的意思,请大家继续讨论!并充分发表各自不同观点,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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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8# 桂乡之夜 的帖子

关于第四点“葫芦丝似乎没有进入大雅之堂,不是因为葫芦丝艺术性不够,主要是因为机遇不够(怀才不遇),如果它的发源地在北京,大约已经是国粹了”,感觉问题很复杂,葫芦丝自身的原因也许要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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