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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青蛙今天第一次抓住小偷了(速请朋友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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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竹林古筝 于 2013-7-15 06:52 发表 我家有懂法的,可是去海南旅游了。小青蛙是第三次被偷了吧,气愤是肯定的,但也不要因小失大,小偷没有得逞就万幸了。


算了,找回来就是消灾了.今后注意!别为了一个手机伤了神!!气愤是有的!伤神就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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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一品大红袍 于 2013-7-15 23:23 发表 呱呱摊上事了,摊上大事了  盗窃价值4000元以上的手机已涉嫌盗窃罪,警方如此轻描淡写,不知有何意图?如坚持如此,也摆脱不了行政不作为的干系。  网上现搬一点法律知识,可以作为参考: & ...

 

 

这个明显是可以进局6个月的,但警方如此轻描淡写,1,是不作为,2.是一家,3.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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