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老师在《葫芦丝音乐的表现形式刍议》一文中,系统地阐述了他的几个观点。这种严谨的治学态度值得我们学习。但是有几点还值得商榷和探讨。
1. 表演中,葫芦丝是表演主体,乐队伴奏是为表演主体服务的,绝不允许二度创作。
在表演过程中,葫芦丝是“主”,乐队伴奏是“仆”,乐队伴奏应无条件服从“主”,为“主”服务。一首同样的乐曲,不同的演奏者由于对乐曲不同的理解,乐曲的情感处理也会不同,轻重缓急,跌宕起伏,各有所置。作为伴奏的乐队也应随“主”而轻重缓急,随“主”而跌宕起伏,绝不能游离演奏者自搞一套,进行所谓的二度创作。
刘老师所举的论据:“······可是毕竟与乐队伴奏相比,还有很大的限制。同样是《命运交响曲》,大家可以感受出不同指挥家的不同风格······”。诚然,斯托科夫斯基、卡拉扬、克纳帕尔兹布什三位大指挥家的《命运交响曲》呈现三种不同的风格。可是在这里,刘老师却不自觉地已暗换了概念——把《命运交响曲》变成了乐队伴奏。
交响乐队演奏交响曲,本身就是表演的主体,当然允许指挥家进行二度创作,形成不同的风格。
2. 关于“电声伴奏”的程式化问题。
我们的光盘伴奏大都是在电脑上(MIDI)制作出来的,当然也有少数是乐队录音制作的。无论是乐队还是MIDI,它们都必须严格按照配器要求而制作,必须是程式化的,否则就成了“擅自”改谱。这个程式化是否影响表演者的二度创作呢?答案:否。
当前葫芦丝音乐发展还处在大众性娱乐性阶段,广大葫芦丝爱好者学习、模仿经典之作,这是个普遍现象和基本特征。好比练书法还处在“临帖”阶段,追求“像”是目标,正如刘老师所说:“关注比较多的是像不像原作的问题。”电声伴奏的程式化恰恰能够帮助表演者快速达到“像”的境界。“像”是进行二度创作的基础,一首乐曲连吹都吹不像,何谈进行二度创作?只有到了“像”的层次,再有所突破,有所上升,那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二度创作,就是我们常说的“博采众长,独成一派”,形成自己的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