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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律师真厉害(笑话)

好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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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个笑话,开心就好,不要深究。
为了健康    为了快乐    为了友谊    为了和谐    吹起迷人的葫芦丝     让我们永远永远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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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柳皮笛 于 2012-12-18 18:13 发表 是很幽默,也够损的,现实中不会有人为省钱这样干吧?
现实版的为房离婚:

夫妻为买卖房屋避税离婚7次复婚7次

2012年12月19日09:17  东北新闻网 微博 评论(1175人参与)

  有人为了“12·12”扎堆结婚忙,有人为了“政策购房”、“供暖报销”离婚忙,甚至有人为了享受政策,离婚7次又复婚7次。

  在一家婚登处门口,记者看到一对刚刚办完离婚手续的“陌路人”,妻子还能帮着丈夫戴上帽子,并催促着“快走”时,这样的一幕,怎能不让人产生联想——离婚原因栏上,他们可填的是“感情不和”啊!

  为买卖房屋假离婚不在少数

  近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沈阳“政策性离婚”的不在少数。“政策性离婚”,即我们所说的假离婚。

  2011年沈阳市出台了房产限购令,为了钻政策空子,“政策性离婚”现象有所增多。有些夫妻在办理离婚时,甚至直接表示,离婚就是为了买房,能少上税。

  其实,随着房产限购令的出台,沈城各大婚登处内有关离婚协议书的规范性书写也是要求十分严格。“在房产处理栏上,几处房产、详细地址、归谁等项目都要填写清楚。”凭借工作人员的多年经验,一般在协议书的“房产处理”栏,夫妻双方填写的房产数超过3处的,多数是“政策性离婚”,“人家要办我们也只能给办,多问也没太大意义”。

  “我们也曾调过记录,为了购买多套房,有的夫妻离了复、复了离的也有很多,有的夫妻双方甚至离婚7次复婚7次。”记者不止在一家婚登处听到这样的话。

  在一家婚登处门口,市民小陈坦言,他家现在买房就算第三套了,即使卖掉现有的房子,银行也无法贷款,“我们也没办法呀,不离婚没法买房,离个婚还不到100元,然后再复婚呗,没啥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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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不止是笑话,真的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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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有点累! 元芳,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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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省一点钱,都丧失伦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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