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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葫芦丝音乐“轻、飘、柔”的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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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嘻嘻哈哈 于 2011-6-16 15:32 发表       “轻飘柔”应该是葫芦丝音色特征的描绘,而不是指葫芦丝音乐表现的概括。比如说,我们把“小号”的音色特点可用“嘹亮”两个字来表述,军队用它来作战场上的冲锋号令,但不能判定小号 ...
我赞成你的说法!再非傣味的作品,如王厚臣老师的作品,谁听后也知道是用葫芦丝演奏的,不能说是用唢呐吹奏的,因为葫芦丝声音的特点就是“轻飘柔”。有人说到呼舌、飞指等,那也只是使用的技巧而以,不能代表葫芦丝的声音特点。不能因为没去表现云南的傣味而否认葫芦丝的轻飘柔,用傣味与非傣味来批判“轻飘柔”我觉得不妥!你用小号可以演奏非常美的梁祝,但它还是小号,不能因为吹奏了中国乐曲而认定它不是西洋乐器了,它的音色不嘹亮了,它就发展成中国的 * * * * 了! 能用葫芦丝去吹非傣味的东西,正说明了葫芦丝这件乐器的魅力所在!你如不喜欢它的轻飘柔音色,那你用竹笛或唢呐去吹好了,那些乐器既音量大、粗狂,吹起来又过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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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嘻嘻哈哈 于 2011-6-16 15:32 发表       “轻飘柔”应该是葫芦丝音色特征的描绘,而不是指葫芦丝音乐表现的概括。比如说,我们把“小号”的音色特点可用“嘹亮”两个字来表述,军队用它来作战场上的冲锋号令,但不能判定小号 ...
楼主“逗你玩儿”了吧!小号和军号不是一码事。小号是加键乐器,乐队用的;军号只有几个音,是军队指挥用的。当然,有时客串一把也是可以的。朝鲜战场上,部队缺军号,39军用唢呐替代军号,打得美军闻风丧胆,一听神秘“喇叭”,美国大兵就尿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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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丝的魅力就在于它“轻飘柔”的特点。别管它是“傣味儿”还是“非傣味儿”,只要演奏者喜欢吹,听者认可并欣赏,就足矣!大可不必为此争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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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czh 于 2011-6-15 08:04 发表 在潍坊时跟单教授讨论过这个问题,葫芦丝是发展中的艺术,如果现在给她加上一个定义,就会一定程度上束缚了葫芦丝的发展。轻、飘、柔只是葫芦丝表现方式的一部分。随着进一步的发展和演进,葫芦丝的表现力会有一个质 ...
你的说法不对!轻飘柔不只是葫芦丝的表现形式,而是葫芦丝的音色本质。这件乐器发展到现在,它的特点还是轻飘柔,这既是它的优点,也是一点点不足,因它的(全按作低音5)456三个音的音量小,不能吹出很强的音量,这样有些艺术家在乐曲需要时,就会用形体或用加强伴奏音量的办法来弥补这个不足。要说到傣味与非傣味,那只是创作不同题材、不同风格的音乐作品罢了。葫芦丝的根基还是在云南、还是在傣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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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竹林晓贤 于 2011-6-17 19:50 发表 葫芦丝的魅力就在于它“轻飘柔”的特点。别管它是“傣味儿”还是“非傣味儿”,只要演奏者喜欢吹,听者认可并欣赏,就足矣!大可不必为此争辩。

 

来这里论道的,都有一颗‘葫芦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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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教授你下面的这个提法不对:“于是乎,人们在自觉和不自觉中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式,只要用葫芦丝演奏乐曲,无论什么题材、什么情感,都要体现和突出“轻、飘、柔”,以及葫芦丝乐器只能演奏“纯傣味”葫芦丝音乐。否则就不是真正的葫芦丝音乐,否则就是离经叛道。”! 刘助教,我是吹葫芦丝的,我怎么就没有这种思维定式!“轻飘柔”是由这件乐器本身的音色特点决定的。葫芦丝的音色特点就是轻飘柔,那你非要人为的去改变吗?你要把它变成(假设)唢呐音色不成?现在艺术家们创作了很多不同题材、不同风格,以及不同演奏风格的非傣味的葫芦丝音乐作品,极大的发展和丰富了葫芦丝音乐,提高了葫芦丝的原始演奏技艺和表现手法,并把葫芦丝推向了世界,但都没离开葫芦丝的基础:音色的轻飘柔。你把不同风格或不同题材的葫芦丝音乐作品与葫芦丝乐器自身的轻飘柔特点等同起来论述,是在混淆概念,实在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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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刘助教提出的关于“1.葫芦丝音乐的发展流行趋势”的不同看法: 你在文章中提到:“初期葫芦丝音乐的基本属性和特征,主要表现为族群性(傣族)和地域性(云南),人们习惯于将这一时期的葫芦丝音乐称作“纯傣味”葫芦丝音乐。后期葫芦丝凭借绝无仅有的五好优势,迅速传遍全国各地”,这段你说的很对。但你往下说的“大中华、全民族”的属性与特征正在日益增强我就不敢同意了,因为葫芦丝的根基就是在云南傣族,不能因为作曲家们创作了大量的葫芦丝音乐作品,就把葫芦丝说成不是云南傣族的了,而成了大中华全民族的民族乐器了。就像一个中国人出国加入了外国国籍,但他还是华裔,根基还是在中国、不能忘了老祖宗一样! 我还是这样认为:“傣味”与“非傣味”只是葫芦丝音乐作品的不同题材、不同风格的区别,而不是不要葫芦丝这件乐器所独有的“轻飘柔”音色特点了!能用葫芦丝去演奏各种题材、各种风格的乐曲,甚至能去演奏外国乐曲,正说明了这件乐器的魅力,正说明了“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这句话的正确性! 假如美国人也创作了大量的葫芦丝音乐作品,并且葫芦丝在那个国家也大量的普及,按你的发展流行趋势的逻辑,是不是葫芦丝也就成了美国的民族乐器了?! 说的不对的地方,请刘助教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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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激烈啊!我学习过了,看后对葫芦丝有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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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大讨论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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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首先,十分感谢葫友们对这一话题的关注。正像槐荫丝语老师所说,【论道葫芦丝】栏目涉及的话题,层次越来越高,价值和意义越来越大,参与的人也越来越多。葫芦丝文化和葫芦丝音乐事业,以及广大葫友真得好好感谢马老师为我们提供的这个平台!!

2. 通过论坛我们拜读了很多好文章,了解了葫芦丝文化和葫芦丝音乐的发展态势与走向,接触了大量先进思想和理念,学习掌握了很多专业知识,开阔了我们的视野和思路。尤其是认识了黑土葫芦虫、槐荫丝语、村野听萧、小卜帽、辛歌等为代表的一大批,既热爱葫芦丝文化事业,又有一定理论水平和研究能力,站得高、看得远、看得准、看得透,文思敏捷论述严谨的好老师。他们是葫芦丝事业上层次、上水平的希望和基石,不为名、不为利默默耕耘,应向他们致以崇高的敬意!!

3. 针对该话题讨论我想说明的是:

(1)该文论述的对象是:“葫芦丝音乐”,而不是“葫芦丝乐件”。

(2)该文论述的重点是:对当前时下所有葫芦丝音乐共性特点的描述,继续沿用“轻、飘、柔”是否合适。

4. 如果单单就是说葫芦丝“音色”的特点,我认为套用“轻、飘、柔”也不合适。理由和根据是:“轻、飘、柔”三个字是形容一种演奏效果和听觉感受,通过演奏者的有效控制,世界上任何一种乐器都可实现“轻或重、飘或实、柔或刚”,它绝不属于葫芦丝乐器“独有”!对某种乐器“音色”特点的描述,应侧重乐器本身,应尽量排除人为(演奏者)因素。或者说,葫芦丝“音乐”的特点与葫芦丝“音色”的特点,虽有联系但不能完全划等号!

5. 再与“竹楼情歌好”老师交流。

(1)一事物的“起源和历史”以及其“性质和隶属”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2)或是事物自身(内因)发展变化,或是事物存在的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或是两者兼而有之,都可能、可以导致其“性质和隶属”发生改变。如你所举“华人后裔”的例子,准确的说,这个人“现在”就是“美国人”(隶属),虽然他“曾经”是“中国人”(起源),中外所有相关法律不都是这样规定的吗。

(3)还有一点也应明确,事物的“性质和隶属”无论怎样改变,都绝不会使她的“起源和历史”发生改变。我们说葫芦丝文化和葫芦丝音乐现在的“属性”发生改变,绝不是说他的“起源和历史”发生改变。不能也不该做这样的理解和引申啊。

这是我们认识和分析客观事物,包括葫芦丝文化应有的科学态度和思想方法啊。

不当之处,敬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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