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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主办单位:河北民族管弦乐学会
承办单位:河北民族管弦乐学会葫芦丝巴乌专业委员会、云南省第二届葫芦丝巴乌全国邀请赛河北组委会。
协办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石家庄天籁知音葫芦丝巴乌培训中心、沧州葫芦丝巴乌艺术学校、秦皇岛张荣艺术学校、晋州国强艺术中心、泊头葫芦丝巴乌艺术中心、保定市钟鸣艺校、唐山李万和葫芦丝工作室、承德蒋国印葫芦丝培训处、辛集青少年宫、云南同心圆民族乐器厂。
媒体支持(排名不分先后):
燕赵都市报、河北青年报、燕赵晚报、全球乐器网、笛友之家、中国民乐、河北艺术家杂志社。
二、宗旨
弘扬民族文化,振奋民族精神,促进葫芦丝、巴乌演奏艺术的普及、发展和繁荣,丰富我省的人民文化生活,全面提高青少年的综合素质,为构建和谐社 会多做贡献。
三、组织机构
1、大赛组委会(排名不分先后):
武弋、任艳辉、孙国强、张荣、李万和、单厚娥、马建超、蒋国印。
2、大赛执行委员会
主 任:蒋娜、刘琨
四、参赛资格:
葫芦丝、巴乌演奏艺术的广大爱好者,不分性别、不论年龄大小,都可以分组别参加本次比赛。
五、比赛组别:
儿童组:9周岁以下(含9周岁)
少儿组:10--12周岁
少年组:13-17周岁
青年组:18—35周岁
中年组:36—55周岁
老年组:56周岁以上
注: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1年8月10日。
六、收费标准:
120元/人(含云南全国比赛初赛费)
报名时间:即日起— 2011年6月15日
七、石家庄地区报名地点:(其他地区在各赛点报名)
河北民族管弦乐学会葫芦丝巴乌专业委员会,电话0311-89680151、86114212、13673187900刘琨老师。
八、报名办法:
(1)认真填写报名表;(2)交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本人户口本复印件或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交比赛费。
九、比赛办法:
参加比赛的选手每人演奏一首作品,不用伴奏,参赛顺序依抽签形式为准。比赛过程采取录像形式并报送云南组委会作为云南全国邀请赛初赛评分依据。河北邀请赛的比赛成绩当天汇总并评出各类奖项。云南邀请赛通过初赛的选手,组委会将于2011年7月15日以前通知。
十、比赛时间:
初赛时间:2011年7 月7日。
颁奖大会时间:2011年7 月7日晚(获奖选手演出)
十一、比赛地点:沧州市
十二、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
十三、评奖办法:
比赛采用百分制评分。按照参赛选手所获分数的高低顺序排名(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依次排奖。如比分相同则视为并列名次。
如果参赛选手的演奏水平确实不够,经评委会提议,组委会同意,有权空缺任何一个奖项。组委会还将给荣获一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以及有20名以上选手参加比赛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给介绍推荐出50人次以上参赛选手的单位或个人颁发“优秀组织奖”。
十四、奖品:
(1)第一、二、三等奖:奖杯、证书及由云南同心圆民族乐器厂提供的专业演奏乐器。
(2)优秀奖:证书
十五、参赛注意事项
1、参加比赛的选手必须自觉遵守比赛的各项规定,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安排,按时到场,遵守参赛规则,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2、根据各公安局及旅游业、宾馆、饭店、会议中心的有关规定要求,选手及陪同人员务必随身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备用。
十六、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大赛咨询电话:13673187900 刘琨老师
河北民族管弦乐学会葫芦丝巴乌专业委员会
2011年5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