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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香盼望的“碰碰嘴”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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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柳皮笛 于 2011-5-20 18:02 发表   其实也没事的,别让她登陆论坛就是了。
引用:
原帖由 竹林古筝 于 2011-5-20 18:43 发表  经验之谈   
看来当初不让他(她)们学电脑是对的!
葫芦丝是我的最爱,今生愿与葫芦丝为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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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8# 大圣 的帖子

我在想: 大圣哥哥理解错了。是梅花香盼望碰碰嘴。盼望和谁碰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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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和她碰,必须把她的照片盗来,而后悄悄的交给我。剩下的事就好办了!
与世无争,与人为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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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大圣 于 2011-5-21 07:16 发表 要想和她碰,必须把她的照片盗来,而后悄悄的交给我。剩下的事就好办了!

 

嘿嘿, 梅花香MM看来要提高警惕喽,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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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说欣平老师吧,绝对不是说我。
与世无争,与人为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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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阳光快乐 于 2011-5-21 07:28 发表   嘿嘿, 梅花香MM看来要提高警惕喽,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哟。
      晓贤妹妹笑死我了。哪天把你的象盗来。也来个情侣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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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欣平 于 2011-5-20 22:22 发表 我在想: 大圣哥哥理解错了。是梅花香盼望碰碰嘴。盼望和谁碰就不知道了?

俺把照片贴出来,你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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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梅花香 于 2011-5-21 11:38 发表 俺把照片贴出来,你就知道了。
  翘首以待。 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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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阳光快乐 于 2011-5-21 07:28 发表   嘿嘿, 梅花香MM看来要提高警惕喽,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哟。

谢谢阳光快乐姐姐提醒,俺就等着俩位哥哥出招,俺主动配合,给大家找乐,高兴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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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欣平 于 2011-5-21 12:52 发表   翘首以待。 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

已经贴出来了,恭请欣平老师审查、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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