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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评评,我的要求合理吗?

其实我是不在乎的,我在6月知道网站转载了,但是考虑他也是好意,同时大家都是为了推广葫芦丝事业的进步。因为我也知道昆明是个比较包容的城市(据说乞丐相对比其他经济发达城市多),况且在05年我策划一场音乐会时候,一个“云南印象网”的朋友,赞助我一套傣族表演服装(条件就是在节目单上打印上“鸣谢”网站名称和网址),我的演出的葫芦丝都是昆明的厂家购买的,所以对昆明印象不错,刚好下月初演出需要一支小D葫芦丝,所以才斗胆向转载我文章的老板要求“赞助”葫芦丝的。19楼的说证据问题,文章刊登在网站是最好的证据呀。另外对方答应给葫芦丝和周一发货的短信也是很好的证据呀。商标、专利和版权,三者都是“知识产权”范畴的呀。难道是我应该向他道歉?(叫他撤掉文章,但是对方当是我透明的,根本不理睬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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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的朋友,我不在意,太太在意呀-------现在嘲笑说------知道上当了吧,当时我发信息给对方,对方爽快答复了。我还得意地和太太炫耀(她不相信网上交易的)搞葫芦丝的人就是不一样,有难大家承担。发货的信息太太也过目了。但是现在没有影。难道现在我要到昆明买个葫芦丝来欺骗太太说是那个厂家送的吗?如果你是我,怎么和太太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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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蜂哥 于 2009-11-21 10:00 发表 20楼的朋友,我不在意,太太在意呀-------现在嘲笑说------知道上当了吧,当时我发信息给对方,对方爽快答复了。我还得意地和太太炫耀(她不相信网上交易的)搞葫芦丝的人就是不一样,有难大家承担。发货的信息太太也 ...

 

楼主也忒执迷不悟啦,您干嘛非要把做善事与讨赞助扯上关系呢???您如若行善不图报并且把人家(自觉自愿)的赞助当作恩惠和施舍岂不日日乐哉,劝楼主早脱苦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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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对整个过程不明白。行善不图报---没有错(1993年主席诞辰100周年,我捐献了3000枚1968年时期的主席像章给晚会,别人也说我傻,但是我答应了的事情,从来不后悔的)但是男人应该要有担当的吧,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我就是因为对方没有信用,导致家人以为我在吹牛呀。换个位置这样给别人捉弄,心里什么滋味。自己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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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的你说我应该“行善不图报并且把人家(自觉自愿)的赞助当作恩惠和施舍”。这样的“恩惠和施舍”估计你也难接受。我把线索理清给你看看。你再下结论好吗 1---今年5月,我的文章在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中国民乐》刊物上发表,2 ---5月12日网站转载这篇文章了。3 我在7月份发现了。但是考虑别人也是好意,所以没有计较。4---9月份 在出版本人CD专辑时,聊天时候和编辑说起文章转载的事情,编辑说根据著作权法第32条,你是可以向文章转载者要报酬的。但是本人说,免了,让大家对葫芦丝多点认识是好事。5 --- 因为12月初有个比赛,我和另外一个女拍档约好参加一个节目,大小D演奏《竹林深处》,但是后来发现小D葫芦丝有点漏气。6-- 11月10日,我发信息说“您用我的文章来装饰你的网站,赞助我一支葫芦丝给我作纪念吧----小D葫芦丝我演出使用”。对方回信息说“好的,你的地址,请多宣传,谢谢”。 7---到了11月14日,我问葫芦丝什么时候寄出,的回答信息是“星期一给你寄”。8---到了16号(周一)我发信息问,葫芦丝寄出没有?但是没有回音。连续发了4条信息都没有回音,最后我发了条信息内容是“是没有货还是什么原因,信息都没有一个,如果令你难做,把文章撤下来可以了”。然后才在网上发表了这篇让“大家评评。。。”的小文。如果那两条信息业算是“恩惠和施舍”,按照23楼的意思,我要给网站的主人给“刊登费”才对了,还要感谢他。其实也没有什么“苦海”不“苦海”的,反正以后和这样的厂家打交道小心点就是了。 [ 本帖最后由 蜂哥 于 2009-11-21 21:2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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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应了的事,确实应该办,办不了,也确实应该给个说法,可能是他们因别的事情误了,又不好意思向你解释!或者因为厂家想再给你制作一支更好的,因为我知道,越是有名的老师,一般厂家越不敢乱寄东西的,校音校了又校,寄这前我都帮别人再拿出来 校过,不放心啊,蜂哥也别激动,自己在当地精选一支就是了
葫芦丝淘宝店链接: http://hulusi520.taobao.com/

邮购业务联系QQ: 46686663 微信:hulusi9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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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老马 于 2009-11-21 21:30 发表 答应了的事,确实应该办,办不了,也确实应该给个说法,可能是他们因别的事情误了,又不好意思向你解释!或者因为厂家想再给你制作一支更好的,因为我知道,越是有名的老师,一般厂家越不敢乱寄东西的,校音校了又校,寄这前我都 ...

但愿能像老马说的那样,峰哥就不生气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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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哥,会不会是可能他们不相信你是文章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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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葫芦岭 于 2009-11-21 22:56 发表 峰哥,会不会是可能他们不相信你是文章作者?
以前去承德旅游,有个同事买了东西,欠20元,那买主担心被骗,但是领队的对买主说,要骗也骗大钱呀,如果他怕我冒假,那可以要求我把身份证复印件寄去,也可以和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核实或者其他渠道核实的。相信兄弟你也不会去冒充,这样的脸子丢不起呀。其实我后来才知道该厂的葫芦丝卖价是认识的厂家中最高的,他如果来信息说给个旅游葫芦丝(价值30元)或者其他葫芦丝给个优惠价要我考虑,那也应该给个信息呀。知道该厂家在葫芦丝制作行业比较“牛”,但是我也知道“稻穗越丰满头越低”的道理的,口碑和网络的广告效应也不小的呀。 [ 本帖最后由 蜂哥 于 2009-11-22 09:3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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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这些事真的没法说,鱼目混珠,生不过来的气,这种事在美国(我还比较了解)那是根本没门儿,也不可能地!
葫芦丝是我的最爱,今生愿与葫芦丝为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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