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来分析一下:弦(弦子):有琴弦之意。弦子舞:意为伴着琴弦节奏起舞,不管“弦”字还是“弦子”双音词抑或是“弦子舞”多音词组,其词性在此都应该理解为名词(古代也有活用为动词的,如:朝歌夜弦), “弦子舞”应该是藏族歌舞约定俗成的专用名词了,不能随意简化为“弦舞”。 炫:形容艳丽、光彩耀眼夺目,词性属于形容词。从组词的结构来看,“欢歌炫舞”比“欢歌弦舞”相对更符合语法逻辑要求的,“欢”是形容词,“炫”也是形容词,“欢歌”是前偏后正的偏正结构,“炫舞”也是前偏后正的偏正结构,前后组合在一起成为并列结构的四字联合词组(我没来得及查证是不是成语)。所以我认为叫“欢歌炫舞”更符合汉语语言组词的规范化要求,形容歌舞场面欢快、热烈、艳丽、夺目。以上我只是从组词结构上进行分析,没有考虑原作的创作背景和意图,至于《欢歌弦舞》是对是错,我不敢下结论,

原作是什么我就认定是什么,原作怎么理解我也可以怎么理解,因为中国汉语字词音多义广,加之现在时代发展,字词变化又快又多,可能我这个年纪早已落伍了,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错别字见多不怪,也不是我等所能改变的。因此有些事我也没必要太较真,在此,只是略谈一下见解,或者说把我年轻时学的一点点文字语法知识借此机会抖搂、把玩一下,也不一定对,不要求大家苟同,更没有匡正之意。请大家理解,千万别误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