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丝当然属于音乐的范畴,关于法律与音乐以及他们的关系,查阅古今中外的文献,可谓卷帙浩繁,法律与葫芦丝,好像讨论的人不多,这里就他们的本质、原则与精神,做一简单讨论,希望有引玉之效。
要讨论他们的本质、原则与精神,不能不探究他们的源头。这里择其一二引述。
关于音乐的起源,《吕氏春秋》上是这样说的:“音乐之所由来者远矣,生于度量,本于太一。太一出两仪,两仪出阴阳。阴阳变化,一上一下,合而成章。”对于这里的“章”,许慎《说文解字》这样解释说:“乐竟为一章,从音从十。十,数之终也。” 对于音乐,《说文解字》里说,音:聲也。生於心,有節於外,謂之音。宮商角徵羽,聲。絲竹金石匏土革木,音也。从言,含一;乐:五聲八音之總名。
关于法律的起源,《淮南子》里是这样说的:“法生于义,义生于众适,众适合于人心,此治之要也。” 法:【說文】刑也,平之如水。 义:義【說文】己之威仪也。从我羊,《现代汉语词典》上说,义:公正合宜的道理或举动。律:【說文】均布也。十二律均布節氣,故有六律,六均。
关于音乐,《吕氏春秋》上还有一段这样的论述:何谓适?衷音之适也。何谓衷?大不出钧,重不过石,小大轻重之衷也。黄钟之宫,音之本也,清浊之衷也。束也者适也,以适听适则和矣。乐无太,平和者是也。政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平也;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也;亡国之音悲以哀,其政险也。凡音乐通平政,而移风平俗者也,低定而音乐化之矣。故有道之世,观其音而知其俗矣,观其俗而知其政矣,观其政而知其主矣。故先王必托于音乐以论其教。
葫芦丝的起源,就不用赘述了,爱好葫芦丝的人们一定都知道关于葫芦丝的起源的那个美丽动人的传说。从上面的文字可以看出,音乐“生于心”而法“合于人心”。而关于葫芦丝的起源的那个美丽动人的传说,我们不必相信故事本身的真实性,但它的的确确是“生于心”而且“合于人心”的。
法律的基本原则是维护“合于人心”的正义与公平,音乐是“生于心”的指引人们追求幸福生活的明灯,葫芦丝则是特定人们对音乐的理解和对幸福作出阐释的产物。“必托于音乐以论其教。”即可看出,音乐的教化与守护作用。
那么法律和葫芦丝的本质、原则与精神又是什么呢?概括地说,他们一体反映了人们千百年来对幸福美好的追求,如果说葫芦丝是指路灯,法律则是守护神,他们的形式、方法也许不一样,但却有共同的目标,相同的使命,一样的归宿。
不论是理解法律,还是葫芦丝,他们都不是我们在观察和理解世界的一个局部,而是从一个局部出发去观察和理解整个世界;不是丰富我们的人生的一个特定方面,而是从一个特定方面去丰富我们整个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