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葫芦丝独奏曲《天水情》是我2000年开始创作,2003年成稿,李春华老师在他出品的《醉人的葫芦丝》专辑中吹奏,并标明了肖峰作曲,不存在什么剽窃之说。一首小曲子,当时只不过是想抛砖引玉,并无高想,也无成名成家之妄。
2.《打跳欢歌》这首曲子有点音乐知识的人,一听就会知道李春华老师采用的是云南打跳歌舞的音乐元素,和《天水情》与我是八杆子也打不着的,在此不用多解释。
3.《断桥残月》、《雪莲花开》也与《天水情》无关,《天水情》是一首具有西北陇原文化色彩的曲子,有的老师给我下了个结论,说《天水情》是属敦煌文化系列的作品,不管怎么说,《天水情》和《断桥残月》是两回事,《天水情》具有西北文化色彩,而《断桥残月》是江南民歌风格的作品,真是南辕北撤,说有相似之处,我个人认为两首曲子都是以凄、悲、美展现给人们。界内人都知道李春花老师出版过一本《葫芦情》的书,本人因为对《断桥残月》十分喜爱,专门拙笔一篇《感悟“断桥残月”》的文章,李春华老师并在这篇文章的注释中提到《天水情》、《梦中的雪莲》,明白人一看便知。说到《雪莲花开》本人也写过一个不成器的作品《梦中的雪莲》,在2007年北京全国葫芦丝、巴乌邀请赛上,我地区选手吹奏这首曲子并获得金奖,要是说李春华老师剽窃了我的作品,那我的罪孽可就深重了,李春华老师也就不会在他的《葫芦情》一书中注释的那么清楚,试说:我创作《梦中雪莲》以后,凡是写“雪莲”的人、凡是以新疆音乐风格出现 的作品都是剽窃了我的吗?是不是我也剽窃了以前那位写过“雪莲”,或具有新疆音乐素材曲子的作品呢?再说,现在葫芦丝界的许多具有地方色彩的优秀创作精品,也是剽窃了某某曲、某某人的吗?
最后我慎重声明一点,我不想成名,更不苛求成家,因为世事大的很,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你吹过笛、箫,你吹过葫芦丝、巴乌,只要是你玩过吹管乐的,都是我的老师、朋友、同仁。我不想卷入是是非非中去,我敬重你们每一位,有些人闲的无聊,散布一些谣言,倒也罢了,但谁要是别有用心的想用此种方法达到什么目的,那你就选错人了。
葫芦丝、巴乌虽是一件小乐器,但由于本人资质愚顿,虽穷毕生之精力,也未必能尽其玄妙,在此,希望爱好葫芦丝的老师、朋友、同仁,所有对事业有所追求的人,静下心来,把自己的事做好,创造一个和谐、平和的生存、发展环境。
——肖峰”
肖峰老师的声明一出,刚刚被欺骗了一天的不知情者又是一片哗然,事已至此其实足已真相大白了。肖老师的声明对匿名邮件的内容进行了逐一反驳,并就涉及的有关内容进行了实事求是的诠释,对这些无聊的谣言进行了谴责,同时呼吁大家为葫芦丝事业的发展创造一个和谐、平和的生存、发展环境。一篇长达千字的声明,用朴实的语言,让我们看到了一位艺术家实事求是、明辩是非、崇尚和谐的境界。
其实,事已至此,已无需多辩,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此文也应告一段落了。但当我们回头再看到那封无中生有的邮件的时候,涌上心头的已不是先前的惊愕和震动,代之而来的是怒上心头、义愤填膺。所以,我们忍不住还要说下去,我们也有必要对邮件继续进行一下解剖,彻底揭开它每一句话语的本质,彻底揭露邮件背后的阴谋,与广大的葫芦丝爱好者一起,打击邪恶、净化葫芦丝界的一方净土。
邮件后续写道:“甘肃的肖锋,肖锋写的.洁白的雪莲,大师应该不能忘吧?后来怎么名字改叫“雪莲花开”了 ”。知道肖峰老师是甘肃的,看来此人对圈内士并不陌生。而提到《洁白的雪莲》,怕是丝友们会一脸芒然。登陆百度打上这几个字一搜,根本没有这首音乐。多亏了肖峰老师在声明中,替这位不知是无知还是马虎的作者进行了更正,正确的曲名应该是《梦中的雪莲》,至于《雪莲花开》是否是此曲改了名字的抄袭之作,就更不必多说了。大家细看一下肖峰老师的声明,便一目了然。
邮件又写道:“天水情 也不会忘吧?天水情.怎么生出 断桥残月.了?说抢就抢走啊? ”。是啊,天水情是肖峰的著名作品之一,葫芦丝圈内的人士都不会忘。至于《断桥残月》是否由《天水情》生出,我们上网搜出两曲一听便知。正象肖峰老师所说的:“《天水情》具有西北文化色彩,而《断桥残月》是江南民歌风格的作品,真是南辕北撤”。两支曲子仅仅是音乐的意境相似,正如肖峰所说:“我个人认为两首曲子都是以凄、悲、美展现给人们。”但纵听全曲,连小孩子都能分辨出来,没有任何一个乐章有相同的痕迹。何谓“生出”?何“抢”之有?
文中又写到:“李斌.这个名字大师是否知道?他的作品“蓝色的香巴拉”怎么成了大师的原创了?”。我们自愧才疏学浅,让您说着了,此前我们真不太知道李斌老师的名字。上百度多方搜索,才知道有位李斌老师是湖北省葫芦丝巴乌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武汉葫芦丝巴乌名师。但不知道邮件中所提的李斌是不是湖北的李斌老师。但无论怎么搜,都找不到李斌老师和《蓝色香巴拉》有创作关系的相关信息。出于对李斌老师的尊重,我们不便冒昧打扰他去进行核实。但在百度中输入“李春华蓝色的香巴拉”几个字,搜索的结果却有五千多个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