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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大家讨论下我的(1998--2015)吧 [打印本页]

作者: 音匀    时间: 2015-8-15 17:11     标题: 大家讨论下我的(1998--2015)吧

 不完整的请补充。有同感了点个赞,顶下。 不支持的一切从简,全免。
作者: 老马    时间: 2015-8-29 11:39

发错了
作者: 傣乡恋    时间: 2015-8-29 13:23

原文和讨论的贴子都没了。再讨论下去就会动武了,还是各吹各的吧。
作者: 芦韵春华秋实    时间: 2015-8-29 19:19

一提起这个话题,呵呵呵,就是个火药桶。楼主最近忙乎啥呢?呱呱前些时间老是“地震”,我们就到了vv。你知道,我也很喜欢传统葫芦丝曲子的。不过我呢,既然站在了反方,我就得给站好。论坛上已经有两次这样的辩论了,都很激烈。都是葫芦丝惹得祸。爱葫芦丝才说葫芦丝,不爱的人自然站在一边瞧热闹了。有些朋友从言辞上看,很激动的,实属正常。只要大家不进行人身攻击,就事论事,进行“论道”,是一件好事情。有空了来西安玩。
作者: 傣乡恋    时间: 2015-8-29 22:06     标题: 回复 4# 芦韵春华秋实 的帖子

讨论热烈也有味,否则论坛太平静也没意思。讨论归讨论,不可进行人身攻击。
作者: 芦韵春华秋实    时间: 2015-8-30 08:48

引用:
原帖由 傣乡恋 于 2015-8-29 22:06 发表 讨论热烈也有味,否则论坛太平静也没意思。讨论归讨论,不可进行人身攻击。
那是啊。曹老师,您放心。我们都是葫芦丝爱好者,仅仅是就事论事,互相又不是仇人,对不。不过,既然站在了正方或者反方,就要坚持。辩论就是这样,大家都是“我反对您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您发言的权力”。通过辩论,总有收益。不会因为辩论影响大家的友谊么,只能够加深友谊。那一天见面了,大家肯定会提起我们这次“掐架”的热闹来,当作我们生活中的“调料”了。
作者: 寻觅    时间: 2015-9-13 11:42

楼上说得太棒了。如果哪一天我和楼主有缘相见了,我肯定会因没能和你“掐架”而后悔莫及的~~~ --------- 上海寻觅
作者: sunwenkun    时间: 2015-9-22 22:12

哎,不要争论了,专心研究业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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