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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葫芦丝交流活动的一点建议,欢迎讨论 [打印本页]

作者: 葫芦傣娃    时间: 2015-2-6 09:39     标题: 关于葫芦丝交流活动的一点建议,欢迎讨论

     首先非常感谢论坛上几年来一直关注、关心我们上海葫芦丝发展的老师以及各位丝友们,谢谢大家!

 

    《上海海韵葫芦丝艺术团》的成立,是上海葫芦丝发展的一个里程碑,也标志着上海葫芦丝事业进入新阶段,确实是件大好事、大喜事!今后我们愿同各地的葫芦丝团队加强交流,相互探讨。我们要拜全国各地的葫芦丝团队为师,向大家学习。相信上海葫芦丝的明天一定会更美好!

 

     我十分同意石玉海团长提出的‘’旅游、交流"这一概念,提法非常好!之前我曾经就这个问题请教过专家,也和丝友们讨论过,均得到他们的支持。的确,随着葫芦丝的蓬勃发展,仅局限在本地交流已滿足不了丝友们的需求,想走出去或请进来向兄弟团队交流学习,但由于资金问题只能作罢,我想各地都存在类似的情况。

 

     因此我建议:今后凡是要搞葫芦丝交流活动的,先由主办方发出邀请,主办方应该做到的:只需出面联系活动场地,并为被邀请方预定价廉物美的食宿,介绍当地的特色、旅游景点就可以了。

 

     一切费用:均由AA制解决,包括餐饮、住宿、景点游玩和来回路费等。

 

     这样一来,大家就可以通过同吃、同住、同游玩等形式,更好地达到互相之间的沟通,进一步地增加了解,切磋葫芦丝技艺,加深感情。

 

     如果实行了,那组办者一方也不会在经费方面感到亚力山大啦。

 

    当然在实际行使中可能会出现许多问题,所以我这个建议就当抛砖引玉啦,希望大家都能进来发表意见、各抒己见,进一步地探讨、修改、完善它。


作者: 竹林古筝    时间: 2015-2-6 10:29

特别的同意和支持郑老师的这个提议,细节还要再推敲。
作者: 南可    时间: 2015-2-6 12:29

强烈支持郑老师的意见!
作者: 竹林晓贤    时间: 2015-2-6 12:35

举双手赞成!
作者: 新春伊始    时间: 2015-2-6 13:17

郑老师这个建议道出了我的心声和愿望,强烈支持!建议老马任总指挥、总导演,这样,我们不论走到哪儿,都可以找到葫友的家,心中有了底气、有了靠山。这样,才能 放松心情,尽情的交流的同时欣赏祖国的美景。
作者: 上海老杨    时间: 2015-2-6 15:07

很好的想法,举双手赞成!!!
作者: 芦韵春华秋实    时间: 2015-2-6 15:13

确实需要考虑这些问题。郑老师能够提出来这样的办法,我想都是结合实际问题想出来的。仍然以研习交流葫芦丝知识为主,兼顾其他。有了好的主题,葫芦丝爱好者就是花钱,也是心甘情愿的。吃住不必那么高档奢侈,简单点节约点就很好。白天集中研习,晚上在住的地方,大家串串房子,私下交流。
作者: 阳光快乐    时间: 2015-2-6 22:24

这是个实实在在的好主意,具体操办时,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加以增减的。 比如费用必要时,还要增加上开会时的场地费、出行时的大巴费等……; 主办者如果能多多少少拉到一些赞助,则再好不过,可以酌情给大家省一些花费……
作者: 葫芦傣娃    时间: 2015-2-7 08:43

我认为我们搞活动的目的是交流,旅游为主的。吃,住不用太讲究,因为现在人们生活质量都不错,"住"只要干净,安静(不要沿马路太闹,影响睡眠)。那怕类似《7天连锁店》这种价廉物美的都可以。"吃"只要饭店卫生,干干净净的,菜基本能合大众胃口就行〈这个当地人应该比外乡人清楚些〉另外,也可以搞些一日游〈比如参加当地旅行社的一日游〉都行,一切都在活动之前联系好,尽量考虑的周全些,让丝友们真正感受到快乐就好!
作者: 寻觅    时间: 2015-2-7 10:33

顶起!!!郑大姐在发帖之前也曾和我讨论过这个问题,我认为这个方案有一定的可操作性。为了更快的促进葫芦丝在当地的发展,加强城市之间葫芦丝艺术的交流与联谊,增强葫友之间的联络和交往,就必须走出去,请进来。但是,由于我们都是民间自发的组织,没有经济来源。所以,联谊产生的费用就成了最大的障碍,也是主办方最头疼的问题。郑老师提出的“今后凡是要搞葫芦丝交流活动的,先由主办方发出邀请,主办方应该做到的:只需出面联系活动场地,并为被邀请方预定价廉物美的食宿,介绍当地的特色、旅游景点就可以了。”我十分赞同,受邀方在出访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本团队自行(包括AA)解决。同时,建议受邀方组织的出访团队应以不超过15人为宜(可分批出访),避免邀请方因接待能力有限而不堪重负。~~~~~~寻觅(平头老生)
作者: 邯郸老牛    时间: 2015-2-7 10:38

   好建议  就先从上海吧
作者: 寻觅    时间: 2015-2-7 10:41

由于缺乏经验,此项活动可先在互为相邻的城市之间开展,待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之后再推广到更远的城市进行互访。另,我们的主要目的是葫芦丝艺术的交流,交流结束后当然可以再游览当地的风土人情,然后踏上愉快的归途,呵呵呵~~~ 寻觅(平头老生)
作者: 寻觅    时间: 2015-2-7 10:45

引用:
原帖由 邯郸葫芦丝 于 2015-2-7 10:38 发表    好建议  就先从上海吧

可以呀,如果你个人要来随时欢迎,本人接待。如果团队过来请提前告知,海韵葫芦丝艺术团欢迎您!!!呵呵呵~~~


作者: 东亭竹音    时间: 2015-2-7 11:00     标题: 非常好

非常好的建议!谢谢郑老师!

作者: 晓慧    时间: 2015-2-7 11:40

非常好的建议!感谢郑老师长期以来费心费神关心上海葫芦丝的推广、发展,这项倡议值得大家好好的关注,建议广大葫芦丝爱好者能够提些更加可操作性的建议,能够为全国各地相互交流和学习搭建起一个良好的平台,为葫芦丝这一少数民族乐器的推广和发展起到一个很好的促进作用。
作者: 大笨虫    时间: 2015-2-7 11:43

郑大姐这个提议很好:只要有心参加交流活动的团队,主办方负责联系食宿和场地安排(这些就非常辛苦了),参加者自费行程食宿和活动所需的费用,实行AA制,很合理也非常合适。。
作者: 强生音苑    时间: 2015-2-7 12:22

很好的想法,举双手赞成!!!感谢郑老师!!!
作者: 其乐融融    时间: 2015-2-7 13:01

同意郑老师,石老师及罗老师和虫子老师的提议和建议。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交流活动,既欣赏浏览了当地的风土人情美景,又认识学习交流了葫芦丝圈的朋友和葫芦丝的技艺,何乐不为呢?


作者: 小溪    时间: 2015-2-7 13:37

郑老师、寻觅老师等的建议非常好!旅游与葫芦丝艺术交流相结合,即可浏览名胜古迹美丽景色,又能互相学习增进友谊。支持!
作者: 石玉海    时间: 2015-2-7 14:05

对于郑老师长期热爱葫芦丝以及弘扬葫芦丝艺术,并提出了一个弘扬民族文化的有效的可行提议,我衷心给她一个赞。其实这是一个实际性的问题,我们的国家【包括港澳台】,对于葫芦丝的爱好,最近几年像雨后春笋般的迅速普及各地,但葫芦丝的发展还是参差不齐,还处于井底观天现状,缺乏电视以及广播媒体的传播,阻碍了这个民族文化的深层次的发展,大家互相间都想进行学习交流,但是葫芦丝艺术目前还是很少能得到资助,资金这也是组织者最烦心的事,造成葫芦丝团体相互间的交流学习还是很少,这几天也问了不少艺术团团员,大家都认为郑老师的提议可行,非常赞同,这也许可以说是葫芦丝的魅力吧。
作者: 明剑难防    时间: 2015-2-7 19:41

非常有建设性创意。很赞同郑老师提意。
作者: 上海妙妙    时间: 2015-2-7 21:37     标题: 我顶郑老师

细细阅读了郑老师的建议,我下午也谈了感想与建议,1: 各区是否可考虑设立分部,这样便于管理又便于初学者就近学习,再则相互交流提高,2:经常组织旅游,通过旅游学习交流,又增进了感情,3:我们上海海韵葫芦丝艺术团,是否也可以像我们足球队那样,冠名权。找家大公司来赞助,又提高了企业文化,又扩大企业影响力,一年搞一至二次有影响力的大赛,我深信一定会有公司会赞助的。
作者: 一笑    时间: 2015-2-8 13:42

赞同郑大姐的提议,这方面的交流活动主办方精力与经费确实是个很大的难题,解决了经费问题这类活动相对容易 举办些。
作者: 老马    时间: 2015-2-8 22:57

郑老师说得太好了,其实这也一直是我的想法,主题就是,友情,交流 不会让主办者有太大的资金上的压力,也不会有太多的是是非非,有地方的话,大家一起出费用,租个演出厅,大家都上台来两首
作者: 易启葫芦丝    时间: 2015-2-9 15:44

背起葫芦走天涯,
四海丝友似一家,
旅游交流两不误,
欢悦发展锦上花。


傣娃力倡AA制,
易启力顶似吾思,
轻车简从学驴友,
切磋技艺贵相知。


莫看今朝葫芦小,
交游拓展似春潮,
或许云开雾散时,
五湖丝团节节高。


作者: 保禄    时间: 2015-2-23 20:17

好主意啊,响应。
作者: 汉中.cjw    时间: 2015-2-23 21:39

举双手赞成!
作者: 王秀凤    时间: 2015-2-25 07:39

好主意强烈支持 吹葫芦丝的人大多也爱玩,学玩结合等于劳逸结合,期盼马上实施
作者: 老严    时间: 2015-2-25 21:40

各位老大说的我都赞同 不过我得补充一个非常重要的事项:常言道,“安全为天”。因此,主办方和受邀方必须签定《安全责任书》。免得万一有事“拎不清”,这是非常实际的问题,各位老大别嫌我多事哦!
作者: 丑牛    时间: 2015-2-26 07:41

我也举手赞同,真是好主意。
作者: 银色月光    时间: 2015-2-26 20:47

非常赞同郑大姐的建议,不少朋友还补充了细节方面的问题,我觉得这个事情能办成,只要开一个好头,再慢慢完善。先从相邻城市或地方做起,逐渐推行到全国性的活动。
作者: 上海妙妙    时间: 2015-2-27 00:40     标题: 关于如何发展上海葫芦丝市场的建议

大家新年快乐!看了大家的好建议,我深信,我们上海海韵葫芦丝艺术团,人才济济,队伍一定会快速发展,为了扩大市场影响力,1:通过网络推广2:通过与旅游公司合作3:通过媒体,举办大型的比赛(类似舞林大赛)(葫芦丝达人)发展民乐,从娃娃开始,从教育局着手,现在社会上学习一般乐器动不动几千元,一节课几百,如果作为兴趣课,我想一定会很多小朋友会喜欢。
作者: 上海妙妙    时间: 2015-3-6 23:59     标题: 我为海韵葫芦丝艺术团出建议

我在社区负责文艺团队,我们是每年收会费10元,我在想:如果我们艺术团把全市葫芦丝爱好者能统一登记注册,并发会员证,每个区搞分部去办理,由市队统一登记发证编号,每人每年10元,享受会员:1考级必须是会员才可以考'2每年举办葫芦丝友旅游活动,通过旅游共同提高艺术水准,3每年举办一次全市葫芦丝比赛,分老,中,青组,参赛选手收报名费,这样又可以扩大葫芦丝民乐影响力,我初步估算安目前去办理登记20万人200万,每年再不断发展如果发展达到100万………当然,必须很好的策划,筹备,会员证一定要做得很规范要盖硬章,会员证可找冠名单位出,或者葫芦丝生产厂家,或许这块也有收入,每年比赛也可拉广告赞助商,我们艺术团可设立市场推广部,……好吧,明天再说了。
作者: 谭明    时间: 2015-3-7 21:59

说到心眼里了,赞成,支持
作者: 男宝石    时间: 2015-3-14 11:06

好主意,期待上海团的活动。
作者: 天上的老鹰    时间: 2015-3-21 21:57     标题: 好主意!

郑老师主意不错,既旅游了又切磋了技艺。积极响应。
作者: 谢李    时间: 2015-4-1 19:13     标题: 平头老生说得对

我们同意郑老师的建议,很好!举双手同意。只有通过互相交流接触才能增加感情,对发展葫芦丝事业有深远的意义,当然是以旅游景点为主啦。
作者: sunwenkun    时间: 2015-4-6 17:36

很好的建议,希望有更多的朋友参加交流,达到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的目的。
作者: 老裁缝    时间: 2015-5-18 15:59

这种做法好。大家没什么压力
作者: sunwenkun    时间: 2015-5-18 17:24

我非常同意这建议,可以由近到远,由少到多,循循渐进,不断总结。
作者: 可人0515    时间: 2016-8-4 21:51

这个建议好


作者: sunwenkun    时间: 2016-8-6 14:48

这个建议很好,希望能付出实现。
作者: 韦海平    时间: 2017-3-29 12:04

建议虽好,但难执行,除非人人没事做,个个退休。附近丝友搞些活动不难,天把时间都可去。主办方也不必用太多时间去作准备。所以这个活动的关键在时间是否有。如果退休了的人,有的年纪特别大,需要照顾那就更不好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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