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楚王 于 2014-4-22 14:49 发表 哎!现今的“法律”真不敢依赖,律师事务所也不敢相信;咱平头百姓只能是谨小慎微、小心处事。如果是买的商品房,就只能联系多数业主共同维权;如果是买的二手房被一房多卖,就只能直接上法院告“诈 骗”。。。如果 ...
原帖由 楚王 于 2014-4-22 14:49 发表 哎!现今的“法律”真不敢依赖,律师事务所也不敢相信;咱平头百姓只能是谨小慎微、小心处事。如果是买的商品房,就只能联系多数业主共同维权;如果是买的二手房被一房多卖,就只能直接上法院告“诈 骗”。。。如果 ...
二手房为啥能一房多卖?难道房产证不是唯一的?
原帖由 楚王 于 2014-4-22 14:49 发表 哎!现今的“法律”真不敢依赖,律师事务所也不敢相信;咱平头百姓只能是谨小慎微、小心处事。如果是买的商品房,就只能联系多数业主共同维权;如果是买的二手房被一房多卖,就只能直接上法院告“诈 骗”。。。如果 ...
相当有经验.
原帖由 开心老猪 于 2014-4-23 00:21 发表 《物权法》中没有明确执行部门,可先行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映,如不能解决,就走法院起诉的途径;遇到欺诈行为,不管是什么性质(如合同、商品等),都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设在工商部门中的“消费者协会”( ...
相当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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