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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金箍棒换杨志朴刀啦!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圣    时间: 2014-4-14 20:14     标题: 金箍棒换杨志朴刀啦!

俺找到一块汽车弹簧钢,到汽修厂请人气锤打薄,拿回家,硬是纯手工制作了一把“朴刀”梁山好汉杨志就用这样的大刀。这把大刀重10斤,使用起来够重的,轮的速度快了,能够把身体带走,这可是很锻炼臂力和定力的,非常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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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阳春白雪    时间: 2014-4-14 20:17

大圣老师私自做刀、藏刀小心公安局找你
作者: 俺是山东人    时间: 2014-4-14 20:36

这算不算凶器?
作者: 大圣    时间: 2014-4-14 20:47

引用:
原帖由 阳春白雪 于 2014-4-14 20:17 发表 大圣老师私自做刀、藏刀小心公安局找你

俺会隐身术,公安找不到的!


作者: 大圣    时间: 2014-4-14 20:51

引用:
原帖由 俺是山东人 于 2014-4-14 20:36 发表 这算不算凶器?

这不能算凶器,是健身器材,不过开了刃就能算凶器了,我得赶紧把刃磨盾,现在可是很锋利呢!大刀一轮,树上胳臂粗的树枝立马落地。


作者: yf英子    时间: 2014-4-14 21:22

引用:
原帖由 大圣 于 2014-4-14 20:51 发表 这不能算凶器,是健身器材,不过开了刃就能算凶器了,我得赶紧把刃磨盾,现在可是很锋利呢!大刀一轮,树上胳臂粗的树枝立马落地。

 

大圣哥这健身器有点吓人,要找个空旷的地方锻炼才行,免得吓跑人哦


作者: 阳春白雪    时间: 2014-4-14 21:29

引用:
原帖由 大圣 于 2014-4-14 20:51 发表 这不能算凶器,是健身器材,不过开了刃就能算凶器了,我得赶紧把刃磨盾,现在可是很锋利呢!大刀一轮,树上胳臂粗的树枝立马落地。

受马老师委托现宣布:本论坛不许收藏,刀、枪之类的凶器。只许配戴葫芦丝美妙乐器,违者收缴本人葫芦丝一把上交论坛,以示充公


作者: 开心老猪    时间: 2014-4-14 22:33

你们根据图中地板砖的大小,估算一下这些“凶器”的大小和重量。
作者: 岚筱琦    时间: 2014-4-14 22:44

估计上飞机和火车过不了安检这关


作者: 湘湘99    时间: 2014-4-14 23:41

这武器一定要收好,不然葫坛会有人眼红的!!
作者: 楚王    时间: 2014-4-15 02:15

引用:
原帖由 开心老猪 于 2014-4-14 22:33 发表 你们根据图中地板砖的大小,估算一下这些“凶器”的大小和重量。
哈哈!!大圣老师的“凶器”大小、长短也就一尺多长,木柄上装饰的不锈钢罗母就能猜到。俺们都受骗了!图片是悬浮的。。。。。
作者: 大圣    时间: 2014-4-15 04:44

引用:
原帖由 开心老猪 于 2014-4-14 22:33 发表 你们根据图中地板砖的大小,估算一下这些“凶器”的大小和重量。
哈,地板砖被俺PS掉几条缝,根据地板砖缝隙是看不准的,总长2050mm,刀头长680mm,刀宽80~120mm,刀身厚5mm,刀钻250mm,木柄直径30.mm。刀钻是用自来水管的三通接头和几个弯头改制的,螺母是12mm的。单是那刀盘(护手)就做了一天多,困难最大的就是那条6mm宽的“血槽”,把我的鸭绒服都被火花烧出了一个大洞,切割、磨光用去砂轮片和打磨片就有20多片那!我没有骗你们呀!冤枉哪!!!青天在上,还我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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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圣    时间: 2014-4-15 05:05

引用:
原帖由 阳春白雪 于 2014-4-14 21:29 发表 受马老师委托现宣布:本论坛不许收藏,刀、枪之类的凶器。只许配戴葫芦丝美妙乐器,违者收缴本人葫芦丝一把上交论坛,以示充公
你看那刀钻(底部的那件)是不是有些像葫芦?好了,扯平了,不用上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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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圣    时间: 2014-4-15 05:17

引用:
原帖由 湘湘99 于 2014-4-14 23:41 发表 这武器一定要收好,不然葫坛会有人眼红的!!
估计没有人会眼红,玩这样的健身器材是要吃苦的。每天都是大汗淋漓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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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丝琴    时间: 2014-4-15 07:18

引用:
原帖由 大圣 于 2014-4-15 05:17 发表 估计没有人会眼红,玩这样的健身器材是要吃苦的。每天都是大汗淋漓呀! 80503
猴哥把金箍棒扔了,又换大刀了!
作者: 自在客    时间: 2014-4-15 08:15

啊呀,大圣老师太厉害了!武器都能鼓捣,只要有工具家伙什,没有老师拿不下来的东西,叫人不服不行!
作者: 大圣    时间: 2014-4-15 12:45

引用:
原帖由 丝琴 于 2014-4-15 07:18 发表 猴哥把金箍棒扔了,又换大刀了!

哈哈,因为大刀是百器之帅嘛!所以喜欢。


作者: 梅花香    时间: 2014-4-15 13:11

[quote]原帖由 大圣 于 2014-4-15 04:44 发表 哈,地板砖被俺PS掉几条缝,根据地板砖缝隙是看不准的,总长2050mm,刀头长680mm,刀宽80~120mm,刀身厚5mm,刀钻250mm,木柄直径30.mm。刀钻是用自来水管的三通接头和几个弯头改制的,螺母是12mm的。单是那刀盘(护 ...

[我没有骗你们呀!冤枉哪!!!青天在上,还我公道!!!/quote]

瞧你们把大圣哥逼的。俺支持大圣哥哥换武器!


作者: 清风竹韵    时间: 2014-4-15 13:29

引用:
原帖由 开心老猪 于 2014-4-14 22:33 发表 你们根据图中地板砖的大小,估算一下这些“凶器”的大小和重量。

 

 

从图上观察,估计地板砖像是1米见方,此刀长约为70cm左右,宽约为8-10cm 左右,弹簧钢一般厚度约为0.5cm 左右,于是整刀具体积约为70*(8-10)*0.5=(280-350)平方厘米, 钢铁的密度是7.8g/平方厘米,有整刀重约为(280-350)*7.8=(2184-2730)g=2.5Kg左右,,加上装饰和手柄估计近10斤,因该刀据极大伤害力,属于违禁品!


作者: 老马    时间: 2014-4-15 13:39

大圣兄不管做什么,都象是正规工厂生产出来的
作者: 小葫芦先生    时间: 2014-4-15 18:48

我琢磨,既然会做刀,做枪对于大圣也不难,估计已经做了,没敢拿出来亮相,..........怕公安,
作者: 湘湘99    时间: 2014-4-15 19:29

是不是可以造枪?我俏俏问的!别让大家听到!
作者: 大圣    时间: 2014-4-15 22:07

引用:
原帖由 清风竹韵 于 2014-4-15 13:29 发表     从图上观察,估计地板砖像是1米见方,此刀长约为70cm左右,宽约为8-10cm 左右,弹簧钢一般厚度约为0.5cm 左右,于是整刀具体积约为70*(8-10)*0.5=(280-350)平方厘米, 钢铁的密度是7.8g/平方厘 ...
计算的没有错,这把是木头柄的,能够轻一些。另一把的刀柄是管径25的清水铁管,足足有10斤重。
作者: 大圣    时间: 2014-4-15 22:10

引用:
原帖由 老马 于 2014-4-15 13:39 发表 大圣兄不管做什么,都象是正规工厂生产出来的
马老师夸奖了!我不管干啥都是讲究一个细字。
作者: 大圣    时间: 2014-4-15 22:16

引用:
原帖由 小葫芦先生 于 2014-4-15 18:48 发表 我琢磨,既然会做刀,做枪对于大圣也不难,估计已经做了,没敢拿出来亮相,..........怕公安,
以前做过土枪,就是装炸药打兔子的那种,这个是真正的违禁品,不敢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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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圣    时间: 2014-4-15 22:28

引用:
原帖由 湘湘99 于 2014-4-15 19:29 发表 是不是可以造枪?我俏俏问的!别让大家听到!
没问题,只要是我想做的,就没有造不出来的。前几天,设计了一辆微型简易汽车,开着玩,也不用怕违章罚款,总共投资不足5000,可是被老伴看到了图纸,就串通全家包括小外孙一起发起对我的攻击。说什么满家是车,闲的没事干,你疯了.......。就这样被毙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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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湘湘99    时间: 2014-4-15 22:48

[quote]原帖由 大圣 于 2014-4-15 22:28 发表 没问题,只要是我想做的,就没有造不出来的。前几天,设计了一辆微型简易汽车,开着玩,也不用怕违章罚款,总共投资不足5000,可是被老伴看到了图纸,就串通全家包括小外孙一起发起对我的攻击。说什么满家是车,闲的 ... [/quothao

 

还好,有成龙大哥为你哭着,要不,嫂子就要抽你啦!!!哈哈!


作者: yf英子    时间: 2014-4-15 22:53

引用:
原帖由 大圣 于 2014-4-15 22:28 发表 没问题,只要是我想做的,就没有造不出来的。前几天,设计了一辆微型简易汽车,开着玩,也不用怕违章罚款,总共投资不足5000,可是被老伴看到了图纸,就串通全家包括小外孙一起发起对我的攻击。说什么满家是车,闲的 ...

看着就笑了,大圣真是太能了,家人接招不及发动集体力量阻止你创作,幸好你是人才了,,如果是一个学生,不给他创作,那就埋没人才了

作者: 阳光快乐    时间: 2014-4-16 10:14

想眼红可一转念,俺就是拿来也抡不动它,所以眼中的红色马上就褪啦
作者: 莱昂那多    时间: 2014-4-16 18:29

真是能人,做出这么漂亮的大刀。
作者: 大圣    时间: 2014-4-21 19:44

请看真假,不是忽悠人吧?
作者: 竹林古筝    时间: 2014-4-21 20:06

不是换杨志朴刀啦,是换了关公的青龙偃月刀,太厉害了,俺警局按说是要管一管的,可是怎么说也是俺大哥呢,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
作者: 葫芦妹妹    时间: 2014-4-21 23:29

大圣身体真好,还舞得动大刀! very good!
作者: 大圣    时间: 2014-4-22 08:05

引用:
原帖由 竹林古筝 于 2014-4-21 20:06 发表 不是换杨志朴刀啦,是换了关公的青龙偃月刀,太厉害了,俺警局按说是要管一管的,可是怎么说也是俺大哥呢,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
你这不是徇私情吗?俺这刀可是健身器材,不在警察管辖范围。在过几天,俺外孙女送俺生日礼物一把真正的“关公青龙偃月刀”先看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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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圣    时间: 2014-4-22 08:10

引用:
原帖由 葫芦妹妹 于 2014-4-21 23:29 发表 大圣身体真好,还舞得动大刀! very good!
谢谢葫芦妹妹,俺很结实、健康呢!
作者: 梅花香    时间: 2014-4-22 09:07

引用:
原帖由 大圣 于 2014-4-22 08:10 发表 谢谢葫芦妹妹,俺很结实、健康呢!

俺灰常佩服大圣格格。


作者: 大圣    时间: 2014-4-22 17:41

引用:
原帖由 梅花香 于 2014-4-22 09:07 发表 俺灰常佩服大圣格格。
“大圣格格”俺这不就变成女的了?谢香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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