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首届葫芦丝演奏邀请赛
章 程
一、活动主题
弘扬优秀民族文化 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二、大赛宗旨
通过本项赛事,促进全州葫芦丝演奏艺术和民间音乐的交流学习,推进民族传统音乐艺术的繁荣和发展;加强各地葫芦丝音乐爱好者的交流与友谊,发现并推介一批具有综合音乐素质和较高演奏水平的葫芦丝艺术新秀,推出更多优秀的葫芦丝音乐作品;充分展示葫芦丝民族音乐艺术的独特魅力,推动葫芦丝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三、主办单位
德宏州委宣传部
共青团德宏州委
德宏传媒集团
瑞丽市委宣传部
德宏州葫芦丝巴乌学会
四、承办单位
瑞丽市葫芦丝巴乌协会
瑞丽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五、比赛形式
(一)独奏
(二)重奏(含合奏、齐奏)
六、比赛组别
1、少儿组:6—9周岁。
2、少年A组:10—13周岁。
3、少年B组:14—17周岁。
4、成年组:18—51周岁。
5、老年组:52周岁以上。
七、参赛资格
凡葫芦丝演奏艺术的爱好者均可按年龄分组别报名参加比赛(含州外选手)。
八、报名方式
(一)芒市地区的选手到德宏州葫芦丝巴乌学会报名。
(二)盈江县、梁河县、陇川县以及畹町开发区选手到当地葫芦丝巴乌学会或教员处报名。
(三)瑞丽市选手到瑞丽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葫芦丝巴乌协会办公室报名。
(四)网上报名。本次大赛的《章程》和报名表均在网上公开发布,州内外参赛者可在“孔雀之乡”网http://www.dehong.gov.cn/、瑞丽市委宣传网http://www.ruili.gov.cn/下载报名表进行报名。
(五)现场报名。对均不能采用上述方式报名的选手,可于8月13日直接到比赛现场报名。
(六)报名时须办理:①携带会员证或身份证填写报名表;②交1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和户口本或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③缴纳参赛费用。独奏选手为每人200元,组合参赛选手为每人100元;进入决赛后,独奏选手再缴纳决赛费用200元,组合选手每人再缴纳决赛费用100元;④办理参赛证。
(七)采用网上报名的选手,报名费用请汇入指定银行帐户。帐户开户行:富滇银行瑞丽市支行;开户名称:瑞丽市葫芦丝巴乌协会;银行帐号:820011010000182703。请妥善保管好银行汇款回执单,并在办理参赛证时查验。
九、报名时间
2013年7月10日起至8月13日止。
十、比赛办法
本次赛事不设预赛,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参赛选手直接进行复赛。
(一)复赛方式。所有报名选手凭“参赛证”统一在瑞丽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进行现场复赛,取各组别前20名选手进入决赛;
(二)决赛方式。进入决赛的选手名单将在瑞丽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公示栏公布,并办理“决赛证”。决赛选手凭“决赛证”参加决赛,出场顺序由选手抽签决定。
十一、比赛时间
(一)报到:8月13日(办理“参赛证”)。
(二)复赛:2013年8月13日-14日。
(三)决赛:2013年8月15日。
(四)颁奖:2013年8月15日晚8:00-10:00。
十二、比赛地点
复赛、决赛均在瑞丽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举行。
十三、参赛曲目
(一)参赛曲目由选手自行选定,复赛和决赛的曲目不能相同。
(二)鼓励采用新创曲目参赛,并给予适当加分。
(三)参赛曲目的演奏时间限定在3-6分钟以内,需伴奏带的应提前提交音响师,伴奏带需一曲一碟。
(四)练习曲不得作为参赛曲目。
十四、奖项设置
每组别各设立一等奖1名,奖品为奖金2000元、奖杯和证书;二等奖2名,奖品为奖金各1000元、奖杯和证书;三等奖3名,奖品为奖金各500元、奖杯和证书;优秀演奏奖和新曲目创作奖若干名,奖品为证书和纪念品。
十五、评奖办法、评分规则和评分标准
(一)评分办法
本次比赛采用10分制评分。
1、复赛阶段:各参赛选手按报名组别,以抽签的方式决定比赛顺序参加各组别复赛,评委现场打分,按得分高低每个组别选出前20名进入决赛。
2、决赛阶段:进入决赛的选手现场演奏,评委现场打分,按照参赛选手所获分数的高低顺序,确定获奖名次。
(二)评分规则
1、本次比赛设9名评委,聘请国内、省内和德宏州有关专家组成,按照评分标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分。
2、选手得分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中间平均分和小数点后两位数为最后得分(如决赛时得分相同的选手,可采取加赛评出最后得分)。
(三)评分标准
1、参赛作品内容要健康向上,弘扬主旋律,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
2、熟练掌握葫芦丝的演奏技巧和表现方法,演奏流畅、清晰、自然,准确地把握曲目的音准、节奏、合弦的和谐统一。
3、仪表整洁、服装美观、表演大方。
4、演奏时间超时将视情况扣分。
十六、评审组人员
龚家铭:国家一级作曲,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会员,葫芦丝巴乌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云南省民族管弦乐学会副会长、云南省葫芦丝巴乌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德宏州葫芦丝巴乌学会会长。
方桑保:国家家二级演奏员,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葫芦丝巴乌专业委员会理事,云南省葫芦丝巴乌学会常务理事,德宏州葫芦丝巴乌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李仲培:云南省葫芦丝巴乌学会副会长,德宏弘韵葫芦丝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艺术总监,德宏州葫芦丝巴乌学会副会长,梁河县葫芦丝巴乌学会会长。
卫明儒:知名音乐人,云南省艺术学院客座教授,德宏州葫芦丝巴乌学会副会长。
倪开宏:德宏州葫芦丝巴乌学会常务理事,梁河县葫芦丝巴乌协会副会长,中国德宏第二届葫芦丝文化节金奖获得者。
龚廷政:云南省葫芦丝巴乌专业委员会理事,德宏州葫芦丝巴乌学会副会长,梁河葫芦丝制作、演奏、教学者。
李洪明:芒市民族歌舞团国家三级演奏员,德宏州葫芦丝巴乌学会副会长、芒市老年分会名誉会长。
穆志航:德宏州葫芦丝巴乌学会常务理事,瑞丽市葫芦丝巴乌协会副会长,瑞丽市弄岛小学葫芦丝培训中心教员。
曾岳青:德宏州葫芦丝巴乌学会理事,瑞丽市葫芦丝巴乌协会副会长,瑞丽市葫芦丝培训教员。
十七、参赛须知
(一)外地选手及随行人员在比赛期间和往返瑞丽所有费用一律自理。需要赛事组委会联系食宿的,请在赛前一周与赛事组委会联系,联系人:彭新华,手机:13987028923,雷正语,手机:13808788518。组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692-4122516、 4122986。
(二)填写报名表时,一定要注意字迹清晰,正楷填写,准确无误。
(三)请各位选手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参赛证,以备比赛使用。
(四)少年儿童选手须有家长、亲属陪同,且要注意自身的安全。组委会仅负责选手在赛场内比赛时的安全保障,选手在场外活动时的人身安全由本人或陪同家长负责。
(五)参赛选手和陪同家长携带的钱物、所乘车辆请妥善保管,如有丢失、损坏,自行负责。
(六)所有参赛选手和家长都必须遵守比赛规则和赛场纪律,服从组委会的工作调度和评委会的评审结果。对比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有异议、意见,可向监审组反映。对无理取闹并影响比赛者,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本章程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
附:
德宏州首届葫芦丝演奏邀请赛报名表 |
德宏州首届葫芦丝演奏邀请赛组委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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