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小小青蛙今天第一次抓住小偷了(速请朋友求助 [打印本页]
作者: 小小青蛙 时间: 2013-7-15 02:10 标题: 小小青蛙今天第一次抓住小偷了(速请朋友求助
小小青蛙本人现在三水绿湖温泉酒店,朋友带我去泡温泉,大约十一点的时候我手机放很少几个人吃的自助餐厅里充电,在靠墙的隔壁桌插座充电,竟然被小偷偷了,现在我正在警察局做笔录,联系老马哥电话没人接,现在一个人很害怕。。。
求助朋友们:因为去的朋友多,我的苹果4S手机被偷后的很短时间被发现追出去等了一个多小时之后在酒店大堂堵住了那两个小偷,因为小偷个头大没拦住,联系酒店保安在外面堵住,报警,调摄像头,最后把手机找出来了!警察问我想怎么办?说不够五千(扣去折旧款)没法立案,就准备放那小偷离开。。。
因为我不懂法,但是觉得相当气氛所以一个人跟着来了派出所一定要求立案作笔录!
我觉得不能这么就算了,但又不知道怎么做,望HLS朋友速帮助咨询告之。谢谢!
作者: 小小青蛙 时间: 2013-7-15 02:36
现在的小偷是不是太猖獗了 真想剁了他!
作者: 夏天的微笑 时间: 2013-7-15 06:34
是小青蛙吗?是骗子吧?
作者: yanzi_8255 时间: 2013-7-15 06:45
收到小青蛙的链接赶紧跑上来,现在公安局就是这么恶心,不超过5000不给立案!自认倒霉,拿了手机回去后一定要和同事在一起,小心小偷报复
作者: 竹林古筝 时间: 2013-7-15 06:52
我家有懂法的,可是去海南旅游了。小青蛙是第三次被偷了吧,气愤是肯定的,但也不要因小失大,小偷没有得逞就万幸了。
作者: 湘湘99 时间: 2013-7-15 07:38
引用:
原帖由 竹林古筝 于 2013-7-15 06:52 发表
我家有懂法的,可是去海南旅游了。小青蛙是第三次被偷了吧,气愤是肯定的,但也不要因小失大,小偷没有得逞就万幸了。
算了,找回来就是消灾了.今后注意!别为了一个手机伤了神!!气愤是有的!伤神就免了!!
作者: 俺是山东人 时间: 2013-7-15 07:52
万幸啊,好歹找回来了,先消消火。注意身体要紧
作者: 银色月光 时间: 2013-7-15 08:23
小青蛙不要生气,这事情很多。那年我在大庭广众之下丢了手机,连报案的地方也找不着。能找回来就算了,慢慢消消气。
作者: 来自山沟的狼 时间: 2013-7-15 10:19
小偷胆子大,你胆子也挺大的。
作者: yf英子 时间: 2013-7-15 10:23
前几年我在办公室被偷了一台三千多元的新手机,警察立案了,后来也是不了了之,找不回来了 你的手机找回就算万幸了,以后小心点吧。
作者: 大笨虫 时间: 2013-7-15 11:05
不大懂。。。貌似都说算了,是不是小偷小摸就得纵容?这社会风气。。。俺嚼着抓住了不备案起码也得罚款(和赃物同值)。。。。这就无法无天了?
作者: 大笨虫 时间: 2013-7-15 11:06
引用:
原帖由 竹林古筝 于 2013-7-15 06:52 发表 我家有懂法的,可是去海南旅游了。小青蛙是第三次被偷了吧,气愤是肯定的,但也不要因小失大,小偷没有得逞就万幸了。
等懂法的回来了给俺们扫盲一哈
作者: 自在客 时间: 2013-7-15 11:20
本来警长一怒,小贼尿裤,只是手机既然回来了,就消消气,还是算了,即使抓着那贼进去蹲几天,可能过不久就放出来了,以后外出再加点小心就对了,这年头乱,什么人都有,防不胜防啊。
作者: 大笨虫 时间: 2013-7-15 11:23
引用:
原帖由 小小青蛙 于 2013-7-15 02:10 发表 小小青蛙本人现在三水绿湖温泉酒店,朋友带我去泡温泉,大约十一点的时候我手机放很少几个人吃的自助餐厅里充电,在靠墙的隔壁桌插座充电,竟然被小偷偷了,现在我正在警察局做笔录, ...
话说小青蛙在公共场合充电也不合适,苹果4S...还是隔壁桌。。。
俺的手机就米人要:sumsung,不到1000
作者: 竹林古筝 时间: 2013-7-15 11:54
引用:
原帖由 大笨虫 于 2013-7-15 11:06 发表 等懂法的回来了给俺们扫盲一哈
哈哈柳坛医家也有懂法的,和我家的一个局。
作者: 老马 时间: 2013-7-15 13:48
昨天晚上高中班主任来,陪酒喝多了。....睡到现在,一看新老手机都有两佛山深夜打来的电话,正糊涂,原来出这么大个事。..以为老妹在广州,手机拿回来就算了,一般小偷和当地警察都是一伙的,打电话不通。..
作者: 清风竹韵 时间: 2013-7-15 21:38
手机找回来就算了!以后千万注意点!!! 平平安安的是最重要的!!
作者: 阳光快乐 时间: 2013-7-15 22:29
这是挺气人的,这种小偷一放就立马还去偷,难道真就没有个好办法对付他???
作者: 如烟柳丝 时间: 2013-7-15 23:15
警匪一家,小偷猖獗 就是公安给惯的,这个也是惯例吧,不只一个地方有这情况,蛙MM人没伤着就最好了 以后更得小心
作者: 如去如来 时间: 2013-7-15 23:23
呱呱摊上事了,摊上大事了
盗窃价值4000元以上的手机已涉嫌盗窃罪,警方如此轻描淡写,不知有何意图?如坚持如此,也摆脱不了行政不作为的干系。
网上现搬一点法律知识,可以作为参考:
1、《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对盗窃犯罪的量刑更规范、更标准,相关条款如下:
第一百一十五条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量刑格】
(一)犯罪数额1000元以上不满1500元的,基准刑为罚金刑;犯罪数额1500元以上不满2000元的,基准刑为管制刑;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以盗窃罪论处的,基准刑为拘役刑;
(二)盗窃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盗窃价值2000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3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鉴于疑犯积极退赃,没有造成损失,初犯,可以得到谅解,法院可以宣告缓刑。
作者: 如去如来 时间: 2013-7-15 23:32
就看你想不想认真了,真想认真,就地找个律师追究下去;不想认真,就消气宽心,一觉醒来,天下河蟹
作者: 自在客 时间: 2013-7-17 15:28
不知蛙警长如何处理的,报案后局子里有没有消息?这年头两极分化严重,蛙警长一定注意安全,省的碰见不长眼的惹来心烦。
作者: 湘湘99 时间: 2013-7-18 09:57
引用:
原帖由 一品大红袍 于 2013-7-15 23:23 发表 呱呱摊上事了,摊上大事了 盗窃价值4000元以上的手机已涉嫌盗窃罪,警方如此轻描淡写,不知有何意图?如坚持如此,也摆脱不了行政不作为的干系。 网上现搬一点法律知识,可以作为参考: & ...
这个明显是可以进局6个月的,但警方如此轻描淡写,1,是不作为,2.是一家,3.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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