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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建议设立《会员个人演奏曲目交流区》 [打印本页]

作者: 街坊    时间: 2013-2-6 09:38     标题: 建议设立《会员个人演奏曲目交流区》

自加入论坛会员以来,感觉《会员个人作品交流区》是一个人气很高的热点区,但觉得把翻吹的曲子发到该区有点名不附题,只是大家已习惯成自然了而已,其实如果我们认真对待“个人作品”一词,其内容便值得推敲了。

一、“作品”的定义:

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二、作品的构成要件是:

必须具有独创性,即作品必须是作者自己创作的成果,而不是抄袭他人的;“独创性”也称“原创性”。

从上面两条来分析,我们自己学习、翻吹的曲目并不能构成作品,所以传到《会员个人作品交流区》就不合适了,如果为了分区上更严谨一些,建议论坛设立一个《会员个人演奏曲目交流区》以和作品交流有所区别。

    个人观点,谨供论坛管理参考
作者: 银色月光    时间: 2013-2-6 20:39

街坊朋友说的有道理,严格来说,个人作品就是原创曲,不包括改编他人的作品,他人的作品并不是你独创的,版权归他人并不归你。因此,如果要设一个栏目,这类曲子应该属于《独创、改编新曲发表区》。个人吹的,不论吹什么曲,就叫《会员个人演奏曲目交流区》。  这些问题,要等马老师从长计议。
作者: 街坊    时间: 2013-2-7 08:14

谢谢银色月光版主的认同,说实在的一开始我就不知道自己学吹的曲子往哪发,后来看大家都发到《会员个人作品交流区》就也随着发了,其实觉得那个区标题比较大。歌曲有“原创”和“翻唱”,葫芦丝也一样,如果能给学吹翻吹的曲子单设一个园地最好,概念清楚、与时俱进。
作者: 老马    时间: 2013-2-7 22:15

晕,这是个大错误啊,确实是这样,我去改
作者: 街坊    时间: 2013-2-8 08:30

其实原来题目也没错误,只不过内容扩大化了。 更名为“个人演奏作品”更准确了
作者: 银色月光    时间: 2013-4-20 10:29

引用:
原帖由 老马 于 2013-2-7 22:15 发表 晕,这是个大错误啊,确实是这样,我去改

 

也不算什么大错,这么多年都过来了,就是大家发表自己录制的曲子,就像街坊朋友说的,这样一改更精确一些。马老师能听得进大家意见,知“错”即改。


作者: 丝琴    时间: 2013-4-21 11:41

我认为没啥不妥的,有时一些演奏家演奏的曲子并非出自他本人原创,也是别人的作品,但通过再次创作体现了个性的风格,也是可以的。。。也算是他的作品!但非原创。。
作者: 小葫芦先生    时间: 2013-5-17 15:58

其实我以为不要改为好,因为《会员个人作品交流区》和《新人发曲专栏》是大家最喜欢的两个栏目,个人水平的高低,演奏的个性,提高.......各位老师在上面提的宝贵意见等等.......无疑是大家进步的阶梯。我最近学会录音,发了几首曲子,大家对我提的宝贵意见,使我看见了我的不足之处,和以后前进的方向!我觉得这段时间我在进步.........其实正如丝琴老师说的那样.........“通过再次创作体现了个性的风格”何尝不是一种创作!如果真正要搞个“即作品必须是作者自己创作的成果,”的栏目,我估计参加的人凤毛麟角,毕竟绝大多数人都是业余水平.......自娱自乐而已!一孔之见,意见和大家不太一致,请多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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