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丝音乐带电声伴奏的表演形式刍议
刘鸿飞,陈广林
【内容摘要】本文从研究葫芦丝音乐表演形式的类型出发,认为葫芦丝音乐带电声伴奏的表演形式是当今葫芦丝音乐表演的一种主流,并分析形成这种主流形式的原因;认为这种表演形式对葫芦丝音乐当今的繁荣发展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但对于葫芦丝音乐的“专业化”发展却是一种不利因素。
【关 键 词】葫芦丝音乐 电声伴奏 葫芦丝协奏曲
【基金项目】湖北工程学院基金项目,项目编号:r2010016
近些年来,葫芦丝音乐在群众音乐中有了飞速的发展,葫芦丝表演越来越多的活跃在各种社会表演舞台,无论在哪种舞台,葫芦丝表演采用电声伴奏的表演形式成为一种主流。
一、葫芦丝音乐表演形式的分类
葫芦丝音乐的表演形式,是指葫芦丝音乐表演环节中,葫芦丝音乐外在形态的整体展示形式,如独奏、重奏或加伴奏、伴舞等。从葫芦丝音乐发展的实践来看,葫芦丝音乐的表演形式主要体现为以下两种类型。
1、从表演中葫芦丝乐器自身的结合形式来看可分为独奏、重奏、合奏与齐奏。
2、从表演中葫芦丝与其它表演形式的结合情况来看,有葫芦丝与电声伴奏形式的结合;有葫芦丝与乐队伴奏形式的结合;有葫芦丝与乐队协奏形式的结合(如魏仕健《孟姜女》协奏曲与《黄河恋》协奏曲);有葫芦丝与伴舞形式的结合;有葫芦丝与声乐形式的结合(如李春华《葫芦情》与魏仕健《孟姜女》);有葫芦丝与“讲故事”形式的结合(如魏仕健《马兰花》)①;有葫芦丝与声、光、电等舞台综合表演形式的结合;还有不结合任何其它表演形式的葫芦丝清奏(如哏德全《古歌》与赵洪啸《野狼》)等。
以上两种分类在葫芦丝音乐的表演实践中并不是孤立的,而多是以相互结合的形式呈现的,独奏、重奏、合奏或是齐奏往往都会与伴奏结合。这些不同的表演形式是人们在葫芦丝音乐表演实践中,在遵循艺术规律的情况下不断创造出来的,每一种表演形式都有各自的优点以体现出它存在的合理性,也都体现着葫芦丝音乐发展进程中的某些特点。
二、葫芦丝音乐带电声伴奏的表演形式 葫芦丝音乐带电声伴奏的表演形式,就是在葫芦丝表演中采用制作好的伴奏音乐通过电声播放为葫芦丝表演伴奏的形式,众多的葫芦丝音乐表演尤以带电声伴奏的形式最为常见。无论葫芦丝演奏的是民歌还是通俗歌曲、是传统乐曲还是当今新创作的大量各种风格各异的葫芦丝独奏曲,采用电声伴奏是一种普遍现象,并成为一种主流。葫芦丝乐器具有音域窄、音量小和音色太具个性的特点,音域窄使之在艺术表现上大大受限;音量小使之难以与别的乐器达成音量上的平衡,所以在葫芦丝表演实践中往往通过加话筒的方法以提高音量,这样的方式最终得到的就不是葫芦丝的原声音色了,而是一种葫芦丝电声音色,这就为最终选择电声伴奏创造了前提,葫芦丝电声音色更容易与电声伴奏取得音量与音色上的融合;音色太具个性使之难以与其它乐器取得音色上的融合,所以在民族交响乐中难以添加这种乐器,而电声音色相对就容易融合。以上为众多的葫芦丝音乐表演尤以带电声伴奏的形式最为常见的原因。带电声伴奏是结合葫芦丝乐器自身情况,趋长就短,是葫芦丝音乐发展进程中的一种自然选择。无论是在葫芦丝音乐表演实践环节、欣赏实践环节还是在葫芦丝乐器学习的实践环节,葫芦丝音乐这种带电声伴奏表演形式都产生了很好的效果,对葫芦丝音乐当今的繁荣发展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三、葫芦丝音乐带电声伴奏表演形式的启示 葫芦丝音乐在现阶段的发展,多以“轻音乐”的形式存在,而少“严肃音乐”的形式;多在群众音乐中存在,而少登上各大艺术剧院的舞台;在教育形态上体现出社会葫芦丝音乐教育兴盛,而学校教育较弱的特点,并且得不到国内音乐院校在音乐专业上的广泛认可。产生这一现状的原因当然是复杂的,我认为,葫芦丝音乐带电声伴奏的表演形式也是其中原因之一。 许多采用电声伴奏的葫芦丝独奏作品在题材上算得上是严肃音乐的标准,但也采用电声伴奏的表演形式,这种表演形式不适合严肃音乐的表演与欣赏特点。从表演的角度,电声伴奏具有“程式化”特点,这种特点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表演者的“二度创作”,继而这种影响又会传递到欣赏者身上,影响欣赏者对作品的“三度创作”,从而会严重影响“严肃音乐”意义上的音乐作品的主题表达。“二度创作”就是要求演奏者对一首自己能够驾驭的作品能表现出欣赏者可接受范围内的与原奏不同的情感表达(比如《月光下的凤尾竹》的葫芦丝版本就有很多,都各有各的风格),“二度创作”之于演奏者在表现“严肃音乐”意义上的音乐作品是很重要的。二度创作之于欣赏者同样有重要意义,欣赏者想着听出同一作品的不同表演者之间的不同风格,就像美食家品尝同一道菜由不同厨师做的不同口味一样,同是《命运》交响曲,大家可以感受出不同指挥家的不同风格,可是同是《打跳欢歌》,在用电声伴奏的情况下大家听起来“好像”都是李春华在演奏,在伴奏的“程式化”特点影响下,欣赏者关注的比较多的是“像不像原奏”的问题,而不是关注不同的表演者会有哪些不同的风格。虽然在电声伴奏中也存在一定程度的“二度创作”的可能,但在这种“程式化”的影响下,演奏者不光会受到一种束缚,而且很难做到一种真正意义上属于自己演奏上的“二度创作”。这不是严肃音乐艺术表现的目的,音乐作品的表现,其魅力不在于它的“趋同性”,相比较而言,却在于表现同主题时表现手法的丰富性。电声伴奏就是将欣赏者在欣赏不同表演者表演时的感受带向了“趋同”。这种“趋同”在表现轻音乐时当然具有优势,因为轻音乐的欣赏在于直观,不需要投入太多的脑力思考,而严肃音乐的欣赏却需要主动思考与丰富的想象力,所以带电声伴奏的表演形式在表现主题深刻的作品时它或许会成为一种之于表演者与欣赏者的束缚。就当前葫芦丝音乐的繁荣表现,有人提出了葫芦丝音乐的“专业化”发展目标②,就是期待葫芦丝乐器能得到像竹笛、二胡等其它民族乐器一样的专业型的发展,这在葫芦丝音乐当今的发展进程中体现出了这种趋势,但这种带电声伴奏的表演形式会不会是葫芦丝音乐“专业化”发展的一种不利因素呢。 魏仕健葫芦丝作品《孟姜女》和《黄河恋》采用了“协奏曲”的表演形式③,葫芦丝与民族管弦乐队的协作演奏(乐队不只是伴奏,也充当表现乐曲的重要角色),这种表演形式结合作品主题的选材,已体现了严肃音乐的某些特点,这两首作品已是葫芦丝音乐朝“严肃音乐”方向迈进的尝试。葫芦丝音乐带电声伴奏的表演形式当然也是适应轻音乐在中国发展的特点而产生并成为葫芦丝音乐表演形式的主流的。葫芦丝音乐的轻音乐风格是适应葫芦丝乐器音色特点的很好选择,这点很难改变,但葫芦丝音乐任然有往“严肃音乐”方向发展的需求和动力,与笛子、二胡等民族乐器一样,构建专业的学科体系也是当今葫芦丝人奋斗的目标。 葫芦丝音乐是不断发展着的,电声伴奏是葫芦丝作为轻音乐风格的一种选择,协奏曲则体现了葫芦丝音乐向严肃音乐发展的动态。葫芦丝音乐带电声伴奏的表演形式将会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继续存在,因为葫芦丝音乐作为“轻音乐”的属性在一段时期内将不会轻易被改变。葫芦丝音乐是需要轻音乐风格与严肃音乐风格并存才能满足不同人的不同需求。当今严肃音乐意义上的葫芦丝音乐作品还太少,但“严肃音乐”意义的葫芦丝音乐是葫芦丝轻音乐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必然选择方向,要使葫芦丝音乐能在音乐高等院校获得专业的发展,这期间也许会有漫长的道路要走,需要大家不断的实践创新、不断的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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