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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少数民族乐器网全国各地葫芦丝巴乌培训或活动基地 联系方法及老师介绍 [打印本页]

作者: 老马    时间: 2012-3-30 20:44     标题: 少数民族乐器网全国各地葫芦丝巴乌培训或活动基地 联系方法及老师介绍

有这个想法也不是一天两天了的,因为自我上网以来,就不断地有人问“我们这有没有好的老师?我们这有没有葫芦丝教学的地方。。。。。。”所以一直有一个想法就是把全国各地的葫芦丝培训教学的地方的信息给收集起来,然后人家一问,也好提供信息让他们自己联系,可是一直没时间啊,随着咱们论坛上的一些高手们开始慢慢地走出来,专职从事葫芦丝教学工作,我想时机到了,而且这些朋友的水平也是大伙公认公知的,所以也就不怕误人子弟了,正月里论坛上的如果老师(李思才)提出一个大胆的想法,就是以论坛的名义或者不管以前葫芦丝教学的地方起什么名,那么再挂一个少数民族乐器网葫芦丝巴乌(XX地)培训基地这样的名义,一方面可以为论坛做宣传,再一方面,也说明教学处的正规和水平,论坛也能为其做一定的宣传,达到双赢的效果,这样各地的葫芦丝爱好者也有一个聚会交流的地方,也希望通过论坛提高他们的信誉度

我感觉这想法好,所以打算起这么一个帖,然后长年固顶宣传,格式如南宁李思才这儿:

 

少数民族乐器网葫芦丝巴乌(广西南宁)培训基地(思竹轩)

联 系 人:李思才

联系电话:18677630825

联系Q Q:289091969(如果)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荣和新城D区2栋1单元402

公交线路:33路*火车站对面右手方向) → 205路,全程约6.4公里
1、从火车站乘坐33路,经过4站, 到达古城星湖路口站
2、乘坐205路,经过3站, 到达荣和新城站

个人简介
李思才 男,壮族,1974年5月出生,广西葫芦丝巴乌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会长,中共党员,中专文化,戏剧表演专业,国家四级演员,广西壮剧团田林分团副团长,分管剧团业务,有音乐特长,擅长葫芦丝、爵士鼓、二胡等器乐演奏;
1995年进广西壮剧团田林分团工作至今,同年到广西壮剧团进行业务培训,学习舞台戏剧表演;
1996年参加百色地区专业文艺汇演,主演小壮剧《卜依迷依》荣获展演一等奖以及个人表演奖;
2002年参加广西反腐倡廉文艺汇演主演话剧小品《暖流》荣获一等奖;
2003年参加在山东省举办的首届“中国滨州•博兴国际小戏艺术节”主演小壮剧《九品官办宴》荣获金奖以及个人优秀表演奖;
2005年9月参加“中国文化艺术政 府奖•文华艺术院校奖”第二届民族乐器比赛,荣获葫芦丝独奏优秀演奏奖;
2005年参加全国葫芦丝、巴乌网络演奏比赛荣获一等奖;
2006年、2007年分别创作葫芦丝独奏曲《骏马迎春》、《小阿妹》参加百色市专业文艺汇演荣获创作铜奖;
2008年创作话剧小品《献血》并自导自演参加广西小品大赛荣获铜奖;
2010年为“首届中国壮剧艺术节”开幕式文艺晚会创作舞蹈音乐《鼓韵瑶情》成功上演,并于7月份参加百色市专业文艺汇演荣获一等奖。
2010年创作葫芦丝独奏曲《竹乡春早》、《泪蛋蛋》深受广大葫芦丝爱好者喜爱。
2011年创作山歌表演唱《考新娘》荣获百色市计生文艺汇演一等奖;
2012年3月担任广西葫芦丝、巴乌协会常务副会长。
几年来共创作了《桃花》、《美丽田林》、《壮戏传四方》、《宣誓》、《恋上你的故事》、《美丽的哀愁》、《今生有你》、《为你沉默》等十余首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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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有必要的论坛上的朋友们又是搞教学的,可以按以上的格式提供给我,当然最好是能在店里挂一个少数民族乐器网葫芦丝巴乌(XX)培训基地的标志或牌子,欢迎热爱帮助论坛的朋友们早日把教学搞好!

 

敬请不要在回帖擅自留广告,我的意思是前十楼我来统一发布的,而且要有我们少数民族乐器网的标志或招牌,否则就只能当是广告了

 


作者: 老马    时间: 2012-3-30 20:45

趁现在人少,发几个图片宣传,以后再删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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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ach]57689[/attach]


作者: 老马    时间: 2012-3-30 20:45

占几层楼慢慢编辑,当然也不要紧,省得占了,反正谁的帖子我都可以编辑
作者: 老马    时间: 2012-3-30 20:45

432143214321
作者: 老马    时间: 2012-3-30 20:45

234132143214
作者: 老马    时间: 2012-3-30 20:45

4325432543564325
作者: 老马    时间: 2012-3-30 20:46

43254325423
作者: 老马    时间: 2012-3-30 20:46

34254325432543
作者: 老马    时间: 2012-3-30 20:46

4325432542363452
作者: 老马    时间: 2012-3-30 20:46

65464325423
作者: 葫途的爱    时间: 2012-3-30 20:52

老马你这是干嘛啊?也不给俺留个地儿,呵呵~这个提议非常好!严重支持老马和如果老师
作者: 老马    时间: 2012-3-30 20:53

引用:
原帖由 葫途的爱 于 2012-3-30 20:52 发表 老马你这是干嘛啊?也不给俺留个地儿,呵呵~这个提议非常好!严重支持老马和如果老师

 

感谢支持


作者: 洛宾王    时间: 2012-3-30 20:58

我也举双手赞成,南宁有李老师,不知桂林有没有培训基地呀?我们好去学习学习啊。
作者: 如果    时间: 2012-3-30 21:02

感谢兄弟!!我一定好好干,绝不让咱们少数民族乐器网葫芦丝论坛丢脸
作者: 老马    时间: 2012-3-30 21:06

引用:
原帖由 洛宾王 于 2012-3-30 20:58 发表 我也举双手赞成,南宁有李老师,不知桂林有没有培训基地呀?我们好去学习学习啊。

 

以后一定有,


作者: 可可夏日风    时间: 2012-3-30 21:14

确实非常好 支持
作者: 情钟葫芦    时间: 2012-3-30 21:17

举双手支持,马总的想法好呀
作者: 石大庆    时间: 2012-3-30 21:19

很好,很好,支持,支持。
作者: 苦旅    时间: 2012-3-30 21:31

坚决支持!但愿我们大凉山也有个这样的基地!
作者: 葫途的爱    时间: 2012-3-30 21:39

希望黑友江也有这样的基地
作者: 老李葫芦    时间: 2012-3-30 21:50

支持,支持
作者: 竹林古筝    时间: 2012-3-30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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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葫芦果    时间: 2012-3-30 22:17

提议非常好,一百个支持!
作者: 芦韵春华秋实    时间: 2012-3-30 22:32

顶!李老师讲课挺好的。
作者: 黄小丫    时间: 2012-3-30 22:44

呃。。。。如果老师就是李思才老师,李思才老师就是如果老师,我这脑瓜子进水了,现在才把这两个人给关联成一个人。 我努力学习努力学习努力学习吧吧,将来也在我们这边搞一个这样的基地。。。。
作者: 刘兵    时间: 2012-3-30 23:28     标题: 好主意

这是个很好的提议:我全力支持,我是安徽合肥 宝葫芦培训基地,需要我做什么我一定尽心尽力。
作者: 竹林孔雀    时间: 2012-3-30 23:28

虽已不吹葫芦丝,但还是要支持老哥滴
作者: 醉爱葫芦丝    时间: 2012-3-30 23:34

 

       感谢马老师,我首先是论坛的学生。我的葫芦丝学习完全得益于少数民族乐器网葫芦丝专业论坛。现在我从事葫芦丝教学,也是少数民族乐器网葫芦丝巴乌(无锡)培训中心,无锡醉爱葫芦丝艺术中心。一定努力将论坛的和谐的学习氛围和真诚的无私奉献,互助交流,带给学员们。少数民族乐器网葫芦丝专业论坛是丝友们的网上大家园,论坛在各地方的培训中心也一定会是丝友的地方小家园!


作者: 茉莉花香    时间: 2012-3-31 00:22

老马,提了个好建议就一下占几层楼呀!!

 

老马的建议的确好!我相信论坛上推荐的老师,都是大家公认的高水准的!!这样葫芦丝爱好者在各地也有个可寻,可聚的地方。 这样也会更有助于葫芦丝音乐的蓬勃发展!

 

预祝全国的葫芦丝音乐搞得更加红红火火! 预祝如果老师教出大量的高水平的学生!!


作者: 寒山雪松    时间: 2012-3-31 00:43

马老师这个建议好,做法也好,在些也提个建议吧:把加入者做的表格,把人物等具体情况在这里公开,一是方便大家查看,二是防止有人冒充,三是更方便葫友们宣传。祝老师们健康,越办越好!
作者: zhudabo    时间: 2012-3-31 05:55

支持。 李思才老师二月份帅先了。 雪山寒松老师的建议可取,否則人人都掛:少数民族乐器网专业論坛葫芦丝巴乌某某培訓基地、有奌乱龍…
作者: sczh    时间: 2012-3-31 07:32

支持马老师的设想,潍坊会有一个很正规的葫芦丝培训基地。报名一下先。
作者: 俺是山东人    时间: 2012-3-31 07:40

强烈支持!猛烈拥护!
作者: 岚筱琦    时间: 2012-3-31 08:04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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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富春江    时间: 2012-3-31 08:04

非常好,支持老马。
作者: 燕山春柳    时间: 2012-3-31 08:07

想法不错,回头请马老师批准我们这也挂一个!
作者: 寒秋雨    时间: 2012-3-31 08:22

        马老师的决策好啊,坚决支持!不只是对论坛的宣传作用,更值得庆幸的是中国葫芦丝建设事业的正规发展具备了优良的培训基地。感谢您啊!

        支持李思才老师挂帅注册!自我初来论坛知道“如果”老师以来,李老师一直都是我心中的偶像,他创作的作品和他演奏的曲子我都非常的喜爱,一件一件如数珍宝似的中饱私囊,全部收藏,只要有时间就听呀听呀,学到了很多东西。只是生来愚笨,葫芦丝总吹不好,有时间我一定报名参加培训,做李老师名符其实的徒弟!


作者: yf英子    时间: 2012-3-31 08:23

老马这样做更有利于宣传葫芦丝文化,团结广大爱好者,十分支持
作者: 阳光快乐    时间: 2012-3-31 08:27

支持、支持,坚决支持,拥护、拥护,坚决拥护

 

提点建议:

1、马老师干脆把如果老师的牌子做成个PS模板,发上来,批准建立者如果喜欢的话可以套用,这样比较统一规范些。

2、有必要在一楼再加上个已批准建立基地的目录,这样可以一目了然,如果是假冒的一查便知。


作者: 柳皮笛    时间: 2012-3-31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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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雨=    时间: 2012-3-31 09:25

太好了!感谢马老师的精辟设想!
作者: 如果    时间: 2012-3-31 10:35

衷心祝愿少数民族乐器网葫芦丝巴乌培训基地遍布全国
作者: 刘本    时间: 2012-3-31 11:10

好,非常好!一定要顶!
作者: 京哥竹韵    时间: 2012-3-31 11:37

老马老师:我是北京的李亚东,酷爱音乐,自幼开始学习竹笛。文革期间曾受到笛子名家冯子存老前辈及高徒何玉衡老师的多次指导和点拨,至今受益匪浅。原来从事技术工作是机械工程师。十年前开始从事葫芦丝的制作维修及教学工作。现在北京某老年大学任教。多年来的教学实践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教学方法,曾培训学员数千人,受到大家的好评。我不是专业演奏员,只是业余爱好,但是从事葫芦丝的普及教学工作还是绰绰有余的。所以我也发一个联系方式和简要说明吧,希望北京的葫芦丝友可以和我联系大家互相交流。
作者: 小雪心情    时间: 2012-3-31 11:50

思才讲课那个认真、细致, 敬业呀,没得说!赞一个!!
作者: 北麒麟    时间: 2012-3-31 13:15

这是一个很好的举措,支持马老师。这对葫芦丝的宣传、推广普及很有益处。马老师作为论坛坛主也可及时掌握、了解各地的发展状态,论坛为葫芦丝友搭建了相互交流的桥梁和联系的纽带。可喜可贺
作者: 雪吻兰草    时间: 2012-3-31 13:27

引用:
原帖由 葫途的爱 于 2012-3-30 21:39 发表 希望黑友江也有这样的基地
嗯嗯,我也希望! 支持老马和如果老师!
作者: C调☆猫猫☆    时间: 2012-3-31 16:29

不错 偶来凑凑热闹
作者: 冰柔    时间: 2012-3-31 16:43

支持~!!给俺也一块地儿
作者: 紫云回    时间: 2012-3-31 17:27

想占一席之地,但还不敢,怕自己水平太低,支持马老师提议!
作者: 朱清利    时间: 2012-3-31 20:07

老师们好!葫友们好!

       很高兴论坛有这个培训计划,为了能把葫芦丝普及到每个地方,老师们和葫友们辛苦了!今天我也要加入培训计划!

       我是河南 周口的,自己办的葫芦丝培训班,希望能帮到想学葫芦丝而又找不到老师的广大器乐爱好者!

 


作者: 佟振功    时间: 2012-3-31 20:34

      支持两位老师!绝对是件大好事。  

      我提供一个信息:我们杭州有一个“杭州葫芦丝、巴乌《运河之声》活动、培训基地”我们的培训老师是陈祖仁(一笑)老师。按版主的要求我们的新名称可以是:“少数民族乐器网杭州葫芦丝、巴乌《运河之声》活动、培训基地”。

     

 

 


作者: 银色月光    时间: 2012-3-31 21:11

马老师这个想法太好了,应该这样办。一方面扩大了论坛的知名度,为论坛做了广告,论坛的人气更旺了,也为宣传葫芦丝做了贡献; 第二方面,得到马老师批准,“少数民族乐器网XX培训基地”的成立,经论坛的宣传,就会在全国和当地造成良好的影响,可就近培训,师资水平大家公认。 希望论坛的高手们行动起来,让少数民族乐器网培训基地全国开花,各地结果。 李老师已经行动起来了,祝李老师的培训基地成功举办,不断发展壮大。
作者: 森林阳光    时间: 2012-3-31 21:27

老马和如果的想法非常好,大胆、有创意,我双手赞成!不过,挂“少数民族乐器网葫芦丝巴乌(XX地)培训基地”的牌子,是不是还得完善相关条例或规则?是不是要对该地主培教师的资质和人品进行考核?应该考虑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这是对学习葫芦丝人的负责,也是对论坛的负责。不知我的想法妥否,请老马、如果等商榷。
作者: 珊妮亚    时间: 2012-3-31 21:29

好主意 !支持!但我感觉森林阳光老师说的也很有道理
作者: 老马    时间: 2012-3-31 21:37

引用:
原帖由 森林阳光 于 2012-3-31 21:27 发表 老马和如果的想法非常好,大胆、有创意,我双手赞成!不过,挂“少数民族乐器网葫芦丝巴乌(XX地)培训基地”的牌子,是不是还得完善相关条例或规则?是不是要对该地主培教师的资质和人品进行考核?应该考虑可能产生 ...

 

很好的建议,正需要你们这些朋友多想法子来完善它,


作者: 葫芦星水    时间: 2012-3-31 21:51

支持论坛发展!
作者: 荷花雨露    时间: 2012-3-31 22:39

支持下,希望我们江西省也能早日成立葫芦丝巴乌培训基地。
作者: L东方萨克斯    时间: 2012-4-1 00:30

预祝李思才(如果)老师的葫芦在南宁遍地开花结果!!
作者: 欣平    时间: 2012-4-1 00:39     标题: 回复 1# 老马 的帖子

祝贺 李思才(如果)老师的培训基地开业,李兄弟带了个好头,相信葫芦丝在李兄弟的培训下,一定会在南宁遍地开花结果!!
作者: 如果    时间: 2012-4-1 01:30

引用:
原帖由 银色月光 于 2012-3-31 21:11 发表 马老师这个想法太好了,应该这样办。一方面扩大了论坛的知名度,为论坛做了广告,论坛的人气更旺了,也为宣传葫芦丝做了贡献; 第二方面,得到马老师批准,“少数民族乐器网XX培训基地”的成立,经论坛的宣传,就会在 ...
谢谢月光大哥的关心和支持!
作者: 如果    时间: 2012-4-1 01:31

引用:
原帖由 森林阳光 于 2012-3-31 21:27 发表 老马和如果的想法非常好,大胆、有创意,我双手赞成!不过,挂“少数民族乐器网葫芦丝巴乌(XX地)培训基地”的牌子,是不是还得完善相关条例或规则?是不是要对该地主培教师的资质和人品进行考核?应该考虑可能产生 ...
森林阳光老师的建议非常好,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
作者: 如果    时间: 2012-4-1 01:32

引用:
原帖由 L东方萨克斯 于 2012-4-1 00:30 发表 预祝李思才(如果)老师的葫芦在南宁遍地开花结果!!
谢谢东方大哥的关心和支持!我一定努力做好,不负众望
作者: 如果    时间: 2012-4-1 01:33

引用:
原帖由 欣平 于 2012-4-1 00:39 发表 祝贺 李思才(如果)老师的培训基地开业,李兄弟带了个好头,相信葫芦丝在李兄弟的培训下,一定会在南宁遍地开花结果!!
谢谢您的祝福!我一定努力做好
作者: 如果    时间: 2012-4-1 01:40

引用:
原帖由 茉莉花香 于 2012-3-31 00:22 发表 老马,提了个好建议就一下占几层楼呀!!   老马的建议的确好!我相信论坛上推荐的老师,都是大家公认的高水准的!!这样葫芦丝爱好者在各地也有个可寻,可聚的地方。 这样也会更有助于葫芦丝音乐的蓬勃发展! ...
感谢茉莉花姐姐的祝福,感谢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一定努力做好
作者: 如果    时间: 2012-4-1 01:43

衷心感谢一直以来关心和支持我的各位朋友老师!有大家的关心和支持,我相信我的葫芦丝教学事业一定会有光明的前景!
作者: 如果    时间: 2012-4-1 01:58

一直在心里感激马老弟,今天我能大胆的走出来搞教学,是马老弟一直以来的支持和鼓励,在各方面都给予了我很大的帮助,我一定好好干,绝不辜负老弟对我的希望
作者: 大圣    时间: 2012-4-1 05:52

引用:
原帖由 阳光快乐 于 2012-3-31 08:27 发表 支持、支持,坚决支持,拥护、拥护,坚决拥护   提点建议: 1、马老师干脆把如果老师的牌子做成个PS模板,发上来,批准建立者如果喜欢的话可以套用,这样比较统一规范些。 2、有 ...
建议绝对正确,坚决支持!
作者: 一剑终情    时间: 2012-4-1 07:47

顶!

俺只是学员,来道贺地~~~~~


作者: 竹林古筝    时间: 2012-4-1 09:43

支持森林阳光老师的建议,必须要有统一规则和要求,否则保证不了质量。
作者: 一笑    时间: 2012-4-1 10:14

支持马老师大胆创举,跟在如果老师后面,请马老师给留个座
作者: 龙葫    时间: 2012-4-1 10:30

强烈支持 祝愿思竹轩办的红红火火 也祝愿论坛越办越好
作者: 稻草人的理发师    时间: 2012-4-1 10:53

支持老马,也请马老师留座
作者: 桂乡之夜    时间: 2012-4-1 12:41

强烈支持!

不过如何运作,的确得好好研究一下。


作者: 晓峰独秀    时间: 2012-4-1 14:25

[attach]57746[/attach]真是个好主意,既方便了学生找老师,又方便了老师收学生,一举两得双赢的美事~!坚决予以支持!
作者: 晓峰独秀    时间: 2012-4-1 14:36

祝贺思竹轩的成立和今后教学事业的壮大和发展,这是起个带头和榜样作用,很多经验和规则方法还要在实践当中不断完善和修订,相信思才老师的培训基地和咱老马的论坛一定会越办越好,我们都会鼎力支持!
作者: 大笨虫    时间: 2012-4-1 14:56

呵呵,这个主意好!支持一哈~~

[attach]57747[/attach]


作者: wangfh0512    时间: 2012-4-1 15:39

这个想法相当好。即扩大了葫芦丝论坛的影响,又对各地区的葫芦丝普及与教学起到了很好的宣传和推动作用。本人举双手赞成。
作者: 珊妮亚    时间: 2012-4-1 21:41     标题: 回复 66# 如果 的帖子

如果老师 你最棒!非常感谢如果老师 给我们辛苦认真仔细的上课,我们受益匪浅。过了清明节如果老师还来呱呱323585房间来给我们讲解他的曲子《竹乡春早》,欢迎大家来聆听! 愿如果老师的思竹轩越发红火!
作者: 流星雨2000    时间: 2012-4-1 22:43

祝如果老师的思竹轩办得红火,桃李满天下!也祝咱们的论坛越来越兴旺! 刘雨欣
作者: 辛歌    时间: 2012-4-2 02:00

鼎力支持马老师!也祝“思竹轩”培训基地更加红红火火!到时候我也挂个“中国少数民族乐器网葫芦丝巴乌欧洲培训基地”
作者: 朱清利    时间: 2012-4-2 06:08     标题: 支持

老师们好!葫友们好!

       很高兴论坛有这个培训计划,为了能把葫芦丝普及到每个地方,老师们和葫友们辛苦了!今天我也要加入培训计划!

       我是河南 周口的,自己办的葫芦丝培训班,希望能帮到想学葫芦丝而又找不到老师的广大器乐爱好者!

 


作者: 萱草    时间: 2012-4-2 12:46

支持这想法好,爱好葫芦丝的朋友们既有培训又有活动的地方了,给广大爱好者有与大师们请教的地方,高手们更有交流的地方了大师们在家就可以给每个基地的学生电视授课了, 我是业余爱好者,不够资历办培训先占个地方以后来个培训基地邀请全国各地的老师和爱好者来重庆小山城边游边玩边交流多开心哈
作者: Sanny2011    时间: 2012-4-2 15:16

支持。。。这样不但可以加快葫芦丝的发展速度,而且在社 会上更容易得到普及化,大众化,也希望让葫芦丝在不久的将来能在中国各省,各市,各县区都家喻户晓,甚至可以将它传播到国外。。。
作者: 南粤丝情    时间: 2012-4-2 16:46

       期待看到和认识来自四面八方的老师!同时也祝愿“老师们不管到哪都能找到【少数民族乐器网葫芦丝·巴乌活动基地】进行交流、切磋,学员不管在哪都能找到规范、专业的【少数民族乐器网葫芦丝·巴乌活动基地】进行学习和提升葫芦丝演奏技巧的一天早日到来。
作者: 刘本    时间: 2012-4-2 17:53

很好,顶!
作者: 梅花香    时间: 2012-4-2 20:16

强烈支持!!!
作者: 刘兵    时间: 2012-4-2 21:28     标题: 办法具体

阳光快乐老师的办法很具体,好上加好,解决了我们一些电脑技术不精实际问题。只是让马老师,吃苦受累了!
作者: laobi51    时间: 2012-4-2 22:41

举手赞成马老师和思才老师的创意!建议马老师在收集了一定数量的教学培训点滞后,可以分省归类,方便网友们查询。
作者: 临海弓长    时间: 2012-4-3 20:52

好主意,期待着认识更多的老师,期待着更多的学习机会。。。我是浙江临海的,只是一个葫芦丝爱好者,边学边教,在学校里教的葫芦丝兴趣组有五届了。衷心感谢少数民族乐器网,让我受益很大
作者: 星辉    时间: 2012-4-3 22:27

好好好!为求学者创建了一个良好的学习平台
作者: 槐荫丝语    时间: 2012-4-4 00:02

是个好主意啊!用论坛的影响力来增加葫芦丝人的向心力!这一群人的力量将是葫芦丝未来发展的生力军!这可是件多赢的事情!马老师一定要好好运作!
作者: 小小青蛙    时间: 2012-4-4 01:05

哥哥,要不你老妹偶先去注册个《少数民族乐器网葫芦丝巴乌(江西)培训基地小青蛙葫芦丝俱乐部》
作者: 南山一虫    时间: 2012-4-4 10:45

真是好事啊!支持支持!
作者: 老兵新传    时间: 2012-4-4 10:59

这确实是造福广大葫友的大好事,很多朋友恐怕早就有此奢想,这是不敢相信会梦想成真。如何支持都不为过。
作者: っ蝶儿つ    时间: 2012-4-4 12:15

严重支持马老师!

祝如果老师【思竹轩】葫芦丝培训基地办的红红火火!

 


作者: 茉莉花香    时间: 2012-4-5 00:02

引用:
原帖由 阳光快乐 于 2012-3-31 08:27 发表 支持、支持,坚决支持,拥护、拥护,坚决拥护   提点建议: 1、马老师干脆把如果老师的牌子做成个PS模板,发上来,批准建立者如果喜欢的话可以套用,这样比较统一规范些。 2、有 ...

 

阳光老师的建议非常好。坚决支持!


作者: 阿黑    时间: 2012-4-5 13:02

作为法律人士善意的提醒:1、出发点很好结果却不一定(这点求求你们不要再讨论)。2、要制定严谨的游戏规则,确保论坛授权人必须取得相应资质。3、履行告之义务,满足参与学习者的知情权。3、设置论坛免责要件,避免论坛陷入民事纠纷。 马先生是个好人,不想让你受到伤害!
作者: 芦韵春华秋实    时间: 2012-4-5 17:47     标题: 回复 11# 葫途的爱 的帖子

这是谁啊?瞧瞧......我也支持老马的做法。要双赢。
作者: 芦韵春华秋实    时间: 2012-4-5 17:51     标题: 回复 98# 阿黑 的帖子

我同意这位朋友的观点。在法律问题上,要慎重,请律师可以做个方案。特别是到了一定的发展阶段乃至峰期,法律问题尤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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