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代发:关于广视春晚的说明及声名 [打印本页]
作者: 老马 时间: 2012-3-14 21:58 标题: 代发:关于广视春晚的说明及声名
关于2012广视春晚葫芦丝节目的情况说明及声名
受2012广视春晚少儿节目组织方‘广东省文化学会表演艺术专业委员会’的委托(注:广东省文化学会表演艺术专业委员会委托鑫雨(中国)葫芦丝音乐国际传播中心负责葫芦丝节目的组织编排工作,并向鑫雨(中国)葫芦丝音乐国际传播中心发出委托书和签订书面合同)。鑫雨(中国)葫芦丝音乐国际传播中心向本中心学员宣传广视春晚,得到学员的热烈响应。鑫雨(中国)葫芦丝音乐国际传播中心为此安排培训,并着手排练节目,部分葫芦丝爱好者听到消息后,也参与进来,并在‘岭南大舞台’进行了海选,共有近九十人入选。
根据导演组审查节目通过的要求,凡参演演员要求统一服装和统一音调、音色的C调葫芦丝乐器(因演奏的曲目需要用C调的葫芦丝),并于2012年1月14、15、16日三天,进行了节目培训(并收取培训费580元;其中包括:上缴组织方广东省文化学会表演艺术专业委员会的280元及场地、节目编排、伴舞、培训教师的吃、行及工资等费)。并开始订购,必备服装(男装150元、女装200元)及乐器(480元、680元二个档次),而乐器档次自由选择,已经有C调葫芦丝的演员不必订购。订购前已向所有演员详细解释说明要订购的原因,并得到他们的全部支持和同意。
2012年1月18日据广视春晚节目组的通报,由于天气等原因,海心沙现场直播取消。改为在室内录播,并于2012年1月21日晚在‘岭南大舞台’进行了节目演出及录制(共有二十多少节目进行了演出及录制、葫芦丝是其中之一)。
时至今日,我中心未收到组织方任何关于春晚的任何通知和解释说明。
关于广州日报……
2012年1月27日广州日报A2要闻版的报道《上‘春晚’成浮云 学生号啕过除夕》一文…… 毫无事实依据,而报社记者XX只是听取了个别家长的报料,纯属片面之词,并未了解事实真向,也未向当事人及有关单位进行核实,就草率的进行不实的报道。报道刊登后,引起了各方强烈反应,对有关单位及个人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 会影响和破坏。我方认为,新闻报道应尊重事实,严谨全面,而不能断章取义,听信片面之词,更不能枉加评论。而应该在获取全方面的信息后方能对外官方发布,如此草率、片面的报道已严重损害了有关单位及个人的名誉。致此我中心将保留法律追究的责任……。
更有个别,别有用心之人借此不实报道,对有关单位及个人进行恶意评论及名誉破坏。我中心将坚决追究其法律责任……。
后附:广东电视台对广东华记有限公司(岭南大舞台)的委托书,广东华记有限公司对广东省文化学会表演艺术专业委员会的委托书,广东省文化学会对鑫雨(中国)葫芦丝音乐国际传播中心的委托书及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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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老马 时间: 2012-3-14 21:59
论坛没有任何立场,作为我个人来说,很不希望葫芦丝圈内有不和谐的事情发生,毕竟葫芦丝还是刚起来呵呵
作者: 原上草 时间: 2012-3-14 22:11
这是完整版的广东卫视2012年春晚,大家看看有没有所谓的葫芦丝大合奏?有,一切问题归零;无,说得再多,也是苍白无力的。蒋莉带小朋友上教育春晚,每人缴了多少培训费?花费了多少?还有杭州的老年人上杭州电视春晚又花了多少钱一个?
作者: 海潮 时间: 2012-3-14 22:12
看看
作者: mottie 时间: 2012-3-14 23:02
支持李老师!
作者: 开心家缘 时间: 2012-3-15 07:54
有问题就说问题人身攻击骂人就不对了,论坛应该是以和谐维稳团结为主题。显得论坛好像是吵架的地方。我们应该多看看、想想、记住这也是我们应该吸取的教训。
作者: zhudabo 时间: 2012-3-15 08:15
世界上怕就怕‘認眞’二字 “鑫雨〈中国〉葫芦丝音乐国际传播中心”註册了吗?上级文化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了吗?‘岭南大舞台’的排练录像播放能祘春 节 晚 会播放?“鑫雨〈中国〉芦芦丝音乐国际传播中心”为何不岀面给大家一个説法?难道从这个空间蒸发了?其复责者能远离本土而不再现身於世?
作者: 班尼彭 时间: 2012-3-15 09:58
此事既出,自有曲折,论坛上暂且少些责难,多些和谐,一切自有公断。
作者: 竹子lgs62z 时间: 2012-3-15 10:44
引用:
原帖由 班尼彭 于 2012-3-15 09:58 发表 此事既出,自有曲折,论坛上暂且少些责难,多些和谐,一切自有公断。
说得好 赞同
作者: 超思雪 时间: 2012-3-15 11:14
新闻报道应尊重事实,严谨全面,而不能断章取义,听信片面之词,更不能枉加评论。而应该在获取全方面的信息后方能对外官方发布 借用大师之言 对人民网报道的李大师 作以下纠正 一 大师88年在丽江琴行学葫芦丝 在88年的琴行能看到葫芦丝吗?知道葫芦丝历史发展的人都知道 在中国琴行卖葫芦丝应该是98到00年以后的事 哏老师**才出第一张碟 难道比哏老师还早 如果真是吹了24年的老手 会不敢吹葫芦丝吗? 会把简谱唱成一二三吗? 二 李润来读中央音乐学院 请问是那个级 ? 那个班 ? 学什么专业?广州葫友都知道他初中二年级没读完 就一直合大师混 从未离开过广州。天天在家玩游戏。 三 说大师卖制衣厂推广葫芦丝 广州葫迷有谁见过他有过制衣厂 ?没见过 。只知道他卖了芳村的小产权房,但不是推广葫芦丝,而是在窖口地铁边上买了一间大几倍的复式房 大师联记者也骗了。? 类似这样的问题在这编文章中至少还能找出五处 懒得说 。
作者: 音乐村民 时间: 2012-3-15 11:57
自从走进了老马的这个论坛,就一直坚定地认为,凡中国境内的葫芦丝知名人士,没有谁还没有在这个论坛上由本人或通过他人发过所吹的曲子的,也就是说,只要是中国葫芦丝界的大腕级人士,人们都可通过这个论坛欣赏到他们演奏的曲子。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某些生在中国、却挂着“世界”、“国际”等等吓人的名号,并号称是什么“第一人”、什么“家”的人物,有谁在这里听过他演奏的葫芦丝曲子呢?民间有句俗语: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你老说自己是千里马、万里驹,可人们总看不到你的真容,听不到你的嘶鸣,更不知道你是咋样撂蹄子奔腾的,怎么好叫人相信呢?
作者: 大笨虫 时间: 2012-3-15 12:10
引用:
原帖由 老马 于 2012-3-14 21:59 发表
论坛没有任何立场,作为我个人来说,很不希望葫芦丝圈内有不和谐的事情发生,毕竟葫芦丝还是刚起来呵呵
同意老马。可能有些幕后的不为人知的原因,旁人的议论纷纷始终未必能切中核心关键。也不能因为一些负面事件阻挡了葫芦丝的发展,像咱论坛这样脚踏实地的干实事才是真。
作者: 荷花雨露 时间: 2012-3-15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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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大笨虫 于 2012-3-15 12:10 发表 同意老马。可能有些幕后的不为人知的原因,旁人的议论纷纷始终未必能切中核心关键。也不能因为一些负面事件阻挡了葫芦丝的发展,像咱论坛这样脚踏实地的干实事才是真。
同意马哥和大笨虫的说法。支持下。。。葫芦丝那么美,就应该是和谐的。这个不和谐的东东就 了吧。。
作者: 时光的模样 时间: 2012-3-15 15:52 标题: 童鞋们哪
作者: 时光的模样 时间: 2012-3-15 16:09 标题: 还是要说上两句
引用:
原帖由 老马 于 2012-3-14 21:59 发表 论坛没有任何立场,作为我个人来说,很不希望葫芦丝圈内有不和谐的事情发生,毕竟葫芦丝还是刚起来呵呵
真是前矛后盾!最近看到了两个不和谐的帖子都是你代发的,好像你是论坛坛主吧?你的论坛你做主,没人把刺刀架在你脖子上让你发吧?如果坚持不发,鬼能跑到论坛来闹事?
作者: 缘来缘去 时间: 2012-3-15 16:45
呵呵!看来就是那个被扫地出门的骗子搞的把戏了。
作者: っ蝶儿つ 时间: 2012-3-15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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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时光的模样 于 2012-3-15 16:09 发表 真是前矛后盾!最近看到了两个不和谐的帖子都是你代发的,好像你是论坛坛主吧?你的论坛你做主,没人把刺刀架在你脖子上让你发吧?如果坚持不发,鬼能跑到论坛来闹事?
我个人认为还是就事论事不要牵扯不相干的人吧。
应该理解版主他是为了公平公正双方的声明都要发。
就是犯法了双方都有申辩的权力?
版主为论坛半夜传曲操心付出没有功劳还应该有苦劳吧。
作者: 老马 时间: 2012-3-15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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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时光的模样 于 2012-3-15 16:09 发表 真是前矛后盾!最近看到了两个不和谐的帖子都是你代发的,好像你是论坛坛主吧?你的论坛你做主,没人把刺刀架在你脖子上让你发吧?如果坚持不发,鬼能跑到论坛来闹事?
要象你说的就爽了
作者: 情钟葫芦 时间: 2012-3-15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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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时光的模样 于 2012-3-15 16:09 发表 真是前矛后盾!最近看到了两个不和谐的帖子都是你代发的,好像你是论坛坛主吧?你的论坛你做主,没人把刺刀架在你脖子上让你发吧?如果坚持不发,鬼能跑到论坛来闹事?
老马是本着公平的原则,论坛不会去判断谁是谁非,公道自在人心,老马只是代发而已,
作者: 佟振功 时间: 2012-3-15 20:27
支持马老师!不要什么事情都要按你说的去做、去想,版主为了不偏不倚,不同意见谁的话都可以说,但不要互相攻击。
朋友!千万不要以为您就是“真理、您为民讲话、为民伸冤”。
有理不在声音大小,有几位丝友说的好,还是“和为贵”论坛千万不要成为“吵架的”地方
作者: panmeiyun 时间: 2012-3-15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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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时光的模样 于 2012-3-15 16:09 发表 真是前矛后盾!最近看到了两个不和谐的帖子都是你代发的,好像你是论坛坛主吧?你的论坛你做主,没人把刺刀架在你脖子上让你发吧?如果坚持不发,鬼能跑到论坛来闹事?
这么说老马不该代传这个声明哦,这样就只矛不盾了 老马这好人难做啊,让双方都有机会说明情况结果倒惹来一身骚啊
作者: 银色月光 时间: 2012-3-15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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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时光的模样 于 2012-3-15 16:09 发表 真是前矛后盾!最近看到了两个不和谐的帖子都是你代发的,好像你是论坛坛主吧?你的论坛你做主,没人把刺刀架在你脖子上让你发吧?如果坚持不发,鬼能跑到论坛来闹事?
事情已经出了,不能怨老马,他只是代发,而且他也说明了,论坛没有立场。让大家将各方面的意见都听一听,谁不希望葫芦丝界团结和谐,谁不希望论坛和风细雨。这事只有当事人最明白,谁的责任就应当谁承担。
作者: 岚筱琦 时间: 2012-3-15 20:42
支持老马的公平!
作者: 南粤丝情 时间: 2012-3-15 20:47
不管怎么样,还是终于了解到具体内情,愿今后举办活动能总结经验教训!
作者: 南粤丝情 时间: 2012-3-15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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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老马 于 2012-3-14 21:59 发表 论坛没有任何立场,作为我个人来说,很不希望葫芦丝圈内有不和谐的事情发生,毕竟葫芦丝还是刚起来呵呵
坛总说的是啊!像我自己之类的后辈,要做要学的事情还很多,有良好的大环境和氛围,今后就可以少走弯路啊!
向坛总(老马)及所有为推广葫芦丝文化作出贡献的各位老师和前辈们献花、致敬!
作者: 葫芦情深. 时间: 2012-3-15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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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时光的模样 于 2012-3-15 16:09 发表
真是前矛后盾!最近看到了两个不和谐的帖子都是你代发的,好像你是论坛坛主吧?你的论坛你做主,没人把刺刀架在你脖子上让你发吧?如果坚持不发,鬼能跑到论坛来闹事?
这位朋友言语太过激了。这件事的责任在怎么归咎也归咎不到马老师身上,他和我们一样,都是旁观者。这个东西马老师明确指出了是‘代发’。所以即使他不发,当事人也自然会发。不知道这个朋友发这个帖子目的是什么,真心为论坛好?马老师这个论坛都快办了10年了,难道不想让它和谐发展?我认为即使论坛出现了不和谐因素,也不能让孩子和家长的利益受到侵害,没有了他们,咱们葫界还怎么发展。如果这位朋友不是真心为论坛好,那我就认为您是扮鬼来闹事喽,要不然怎么还要重新申请个号,不管怎样,建议这位朋友还是端正态度。关注这件事很久了,想必大家心里都很清楚了,终究为了个利益做无畏的挣扎。的确,这个东西没有必要争论下去,节目没上就是没上,有的时候结果比过程更重要,不管怎样,孩子们的利益是受损了,各方应该想怎么弥补,而不是这样推来推去,搞了半天,绞尽脑汁拿来一些莫名奇妙的东西来解释,真正得到效果了吗?还是老底暴露的更无疑了哈
作者: 如果 时间: 2012-3-15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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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时光的模样 于 2012-3-15 16:09 发表 真是前矛后盾!最近看到了两个不和谐的帖子都是你代发的,好像你是论坛坛主吧?你的论坛你做主,没人把刺刀架在你脖子上让你发吧?如果坚持不发,鬼能跑到论坛来闹事?
这位朋友不必要发火,这个论坛老马虽然是坛主,但他的话已经说得很明白,他是没有任何立场的。我觉得您不应该这样责怪老马。广州春晚的 这个事情可以说大家都知道,参议者都对这个事情议论纷纷,当事人又迟迟不出来给参与者一个交代,导致这个事情发展到 今天这个地步,如果大家都知道事情的真相,还至于有现在的这些议论么?我想热爱葫芦丝的朋友都想维护葫芦丝的形象,相信谁都不会希望葫芦丝界里有任何的矛盾和存在任何的玷污。谁都会做错事情,对于错误,有则改之无则加冕,没什么大不了的。恕我多言,关于李鑫雨老师所做的关于葫芦丝的活动,前年的比赛已经让大家议论纷纷,今年的 春晚又让参与者不满......相信李鑫雨老师以后还会举办更多更大的有关葫芦丝的活动,在以后举办这样的活动,是否都能让大家觉得称意,我觉得李鑫雨老师应该好好深思和反省一下,到底以前的这些活动中什么环节做得不对,再认真的总结一下,只有这样,所做的一切才能让大家认可............
作者: 龟儿子 时间: 2012-3-15 23:13
新闻报道应尊重事实,严谨全面,而不能断章取义,听信片面之词,更不能枉加评论。而应该在获取全方面的信息后方能对外官方发布 借用大师之言 对人民网报道的李大师 作以下纠正 一 大师88年在丽江琴行学葫芦丝 在88年的琴行能看到葫芦丝吗?知道葫芦丝历史发展的人都知道 在中国琴行卖葫芦丝应该是98到00年以后的事 哏老师**才出第一张碟 难道比哏老师还早 如果真是吹了24年的老手 会不敢吹葫芦丝吗? 会把简谱唱成一二三吗? 二 李润来读中央音乐学院 请问是那个级 ? 那个班 ? 学什么专业?广州葫友都知道他初中二年级没读完 就一直合大师混 从未离开过广州。天天在家玩游戏。 三 说大师卖制衣厂推广葫芦丝 广州葫迷有谁见过他有过制衣厂 ?没见过 。只知道他卖了芳村的小产权房,但不是推广葫芦丝,而是在窖口地铁边上买了一间大几倍的复式房 大师联记者也骗了。? 类似这样的问题在这编文章中至少还能找出五处 懒得说
作者: 老马 时间: 2012-3-15 23:55
感谢各位为我说话,我真没什么的呵呵,自己的事最近也忙不清楚,加上年纪也渐大,学会淡定了,凡事问心无愧就行了,人无完人,有的朋友对我有误解,可能也有我自己做得不对的地方,另外我从来都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有理说人,人身攻击或骂脏话论坛确实是不容许的,删了两个帖,请朋友们见谅,正上传新曲子哦,呵呵
作者: 如果 时间: 2012-3-15 23:58
我们这里是个和谐家园,没有敌人的,希望大家都能互相尊重,让这个大家庭更和谐!!!
作者: 葫芦情深. 时间: 2012-3-16 00:08
哈哈,越来越硝烟弥漫了,我觉得管理员应该来锁帖子了,这个帖子再争论下去真没意思,更没意义
作者: 老马 时间: 2012-3-16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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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葫芦情深. 于 2012-3-16 00:08 发表 哈哈,越来越硝烟弥漫了,我觉得管理员应该来锁帖子了,这个帖子再争论下去真没意思,更没意义
听你的,都锁,再固几天顶,也提醒了我,以后这样的帖全锁帖,只发布
作者: 班尼彭 时间: 2012-3-16 01:00
这就对了,强烈支持论坛的做法!!! 这乌烟瘴气的,一小伙人利用论坛和谐之地进行恶意的人身攻击太过份了
作者: 葫芦情深. 时间: 2012-3-16 01:16
引用:
原帖由 老马 于 2012-3-16 00:17 发表
听你的,都锁,再固几天顶,也提醒了我,以后这样的帖全锁帖,只发布
对对对,这种帖子以后只发布就行了。。。设为禁止回复
作者: っ蝶儿つ 时间: 2012-3-16 05:21
支持锁帖、论坛是和谐的大家庭,我们不希望硝烟。
作者: 刘本 时间: 2012-3-16 08:37
支持老马,我们只需要一个和谐的论坛,扯来扯去也没什么意思!
作者: 竹林古筝 时间: 2012-3-16 09:47
呵呵,这两天网速有问题,没有看到这个贴,大家都在热火朝天的议论,有些过火的言论是要自己反思一下的,你的目的是什么?是主持正义还是泄私愤?论坛就是个讨论的平台,本身没有倾向,客观的讲谁都可以直抒己见,但不要在这里搞人身攻击,不要有不利于论坛和葫芦丝界和谐的声音,论坛和主办的老马,在葫芦丝界的贡献是大家有目共睹的,我们要珍惜爱护它,保护维护它。是葫芦丝朋友就为了葫芦丝事业的发展做出自己的努力吧!
作者: 超思雪 时间: 2012-3-16 10:45
〈按声明通知顺序〉生军老师、张笑老师、刘伟老师、培庄老师、志华老师、春华老师、玉忠老师、从国老师及哏徳全老师众弟子对海水老师“声明”签字支持,说明众老师对鑫雨老师利用哏老师的名声大揽不义之财,败坏哏老师的名誉愤怒了。海水老师及哏老师的众弟子自已清理门户最好,也祘是纯洁了葫芦丝队伍。鑫雨老师在广州教学生每节课收几佰乃至上仟元,可是他连简谱都不懂,把教学生的1、2、3唱成壹、贰、叁,还说成是最科学的教学方法,真是误人子弟!我真诚地建议广州想小孩学吹好葫芦丝的家長,广州有广东省音协的葫芦丝巴乌学会、广州市音协的葫芦丝巴乌专委会,包括海珠广场大新路乐器一条街卖葫芦丝的琴行,都有很好的葫芦丝老师,别找错老师把自已的孩子误了。我们希望看到一个干净的葫芦丝世界。借用哏德全老师的一句话来结尾:让葫芦丝之声响彻全世界!略知一二的陈国权
作者: 老玩童 时间: 2012-3-16 14:10
马老师做得对!在让论坛成为学习交流技艺重要园地的同时,不带主观色彩,适当地让广大坛友对有关葫芦丝的人和事发表各自的看法,让大家有机会发表自己的意见,不仅不会损害论坛的主题、和谐与声誉,而且还会起到明辨是非、声张正义、总结经验,以及活跃论坛,更好地推动葫芦丝事业发展的作用。个别人身攻击言论在所难免,但大家已经看到,论坛的老师和广大的葫芦丝爱好者是非常客观、理智、公正和友善的。
作者: 开心一刻 时间: 2012-3-18 23:43
禁止
作者: 大圣 时间: 2012-3-19 06:02
引用:
原帖由 葫芦情深. 于 2012-3-15 21:58 发表 这位朋友言语太过激了。这件事的责任在怎么归咎也归咎不到马老师身上,他和我们一样,都是旁观者。这个东西马老师明确指出了是‘代发’。所以即使他不发,当事人也自然会发。不知道这个朋友发这个帖子目的是什么,真 ...
支持这位朋友的观点,支持如果老师,支持马老师。
我们这里是个和谐家园,没有敌人的,希望大家都能互相尊重,让这个大家庭更和谐!!!
作者: 珠江夜色美 时间: 2012-3-19 21:49
早就该给大家一个声明啊!
作者: 森林阳光 时间: 2012-3-20 11:58
这个论坛开办十余年了,老马是非常辛苦的。认识老马很久了,我了解老马为人正值厚道,一心只想宏扬葫芦丝,为广大葫芦丝爱好者提供了非常好的交流平台。试想还有哪个平台比少数民族乐器网更受人喜爱和更具人气?个人认为,争也好,论也好,明辨是非,都对葫芦丝事业的蓬勃发展大有好处,从某种程度上说,是论坛培养了一大批坚定的葫芦丝爱好者和葫芦丝演奏高手。真心感谢老马提供这样一个平台。
作者: 海潮 时间: 2012-3-23 11:27
支持老马
作者: 黄豆夹 时间: 2012-3-24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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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时光的模样 于 2012-3-15 16:09 发表 真是前矛后盾!最近看到了两个不和谐的帖子都是你代发的,好像你是论坛坛主吧?你的论坛你做主,没人把刺刀架在你脖子上让你发吧?如果坚持不发,鬼能跑到论坛来闹事?
哈哈,都是你的错?
作者: 黄豆夹 时间: 2012-3-24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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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银色月光 于 2012-3-15 20:36 发表 事情已经出了,不能怨老马,他只是代发,而且他也说明了,论坛没有立场。让大家将各方面的意见都听一听,谁不希望葫芦丝界团结和谐,谁不希望论坛和风细雨。这事只有当事人最明白,谁的责任就应当谁承担。
支持!葫芦丝界团结和谐、健康发展,论坛可以起着监督舆论作用。
作者: 黄豆夹 时间: 2012-3-24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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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如果 于 2012-3-15 23:07 发表 这位朋友不必要发火,这个论坛老马虽然是坛主,但他的话已经说得很明白,他是没有任何立场的。我觉得您不应该这样责怪老马。广州春晚的 这个事情可以说大家都知道,参议者都对这个事情议论纷纷,当事人又迟迟不出来 ...
可看出如果老师是真诚热爱葫芦丝、爱护李鑫雨的,推心置腹、语重心长,不要攻击、不要骂,像如果老师这样说服人就很好!
作者: 嘻嘻哈哈 时间: 2012-3-26 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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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时光的模样 于 2012-3-15 16:09 发表 真是前矛后盾!最近看到了两个不和谐的帖子都是你代发的,好像你是论坛坛主吧?你的论坛你做主,没人把刺刀架在你脖子上让你发吧?如果坚持不发,鬼能跑到论坛来闹事?
这位朋友说话锋芒崭露,想必是当今葫芦丝界或“广视春晚”有关业界风云人物。你尽管用了“童鞋”扮嫩迷惑大家,但还是掩盖不住你老辣历练的笔锋。无论你是青春少年,还是垂暮老人,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害怕阳光,怕真相袒露。难道让大家明白一些当今葫芦丝界关心的事件原委,也值得你对无辜的老马坛主滥加说辞吗?
一、你说到不和谐,那试问“阳光的摸样”,你说不和谐是什么?和谐又是什么?你应该知道,论坛,论坛,就是大家讨论的地方,没有讨论,那又何来的论坛?讨论的本身就包括争论,有争论、有异议不代表“不和谐”。论坛坚持平等待人,遵纪守法,提倡各抒己见,文明交流。。。。。。难道这也算不和谐?
这里也顺便给马坛主和各位管理、版主们提个建议,你们为了办好论坛昼夜忙碌,为大家、为葫芦丝事业不辞辛劳,尤其老马坛主,牺牲自己的时间,牺牲自己的金钱,大家有目共睹,大家感谢你们。但是,你们为什么一定要把“和谐”或“不和谐”作为论坛管理优劣的量化指标来约束自己呢?希望论坛“和谐”没有错,但是“不和谐”因素是客观存在的,正因为这些“不和谐”,才能够显现出论坛的存在价值。可以这么说,只要有人的地方,都存在着“不和谐”,没必要当做神经线绷得那么紧。
二、你说马坛主“如果坚持不发,鬼能跑到论坛来闹事?”你把所有罪责都推到马坛主身上了。常言道,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如果是事实,又岂能掩盖得住?葫芦丝爱好者们除了论坛还有诸如QQ群、呱呱社区、UC房间等交流方式,这你应该知道吧?再说了,你也没有权利指责马坛主吧?很多敏感性强的话题,马坛主只提供平台,均采取中性姿态,那是表明他做人厚道,公正无私,并不是他没有议论的权利。要知道他是坛主,也是论坛的一员。马坛主对你的回复,平静、淡定,足见他的虚怀如谷、宽容大度。难道你不觉得羞愧吗?
本来没关注这篇帖子,因为之前就已经在葫芦丝界疯传了。要不是看到这位朋友走火入魔,才懒得掺和呢。其实这篇声明一定程度上更清澈了一下“广视春晚”事件的头绪,既然已经发生了,就应该实事求是的面对;既然有合同文书,何不履行法律程序?
作者: 超思雪 时间: 2012-3-26 13:14
48 说德很好 谁最希望封贴 当然是 大师李 怕别人道出自己更多丑事 所以找枪手来搞破坏 大家别中他的计 有了公平 没有骗子 葫芦丝界自然会和谐 中国法律规定800元以上可以定诈 骗罪 李可以定一千次以上 葫芦丝界最大的骗子 葫芦丝最贵标价990000 上课最高1200 —节 教唱一二三。这一切他都是挂哏老师的名 现在水落石出 全是假货 上法庭 只少有200人想联名告他 网上公布的只是冰山一角
作者: 邯郸老牛 时间: 2012-3-26 17:52
好像有人处境不妙啊 事不关己 高高挂起 练好葫芦丝 才是我要做的
作者: 燕山春柳 时间: 2012-3-26 19:17
支持老马,爱护我们的美好家园!
作者: 我去呀! 时间: 2012-3-27 12:38
超思雪你真是《思》过多了!人家事干你屁事呀!99万的葫芦丝有人要吗?在2的人都不要吧??一看你就是做的人,天天放屁!!论坛都臭了!!
作者: 我去呀! 时间: 2012-3-27 12:39
超思雪你真是《思》血过多了!人家事干你屁事呀!99万的葫芦丝有人要吗?在2的人都不要吧??一看你就没是做的人,天天放屁!!论坛都臭了!!
作者: a1你追我赶 时间: 2012-3-27 13:31
叫相思雪的这个人渣,不要在我们的论坛上放屁了!我们的论坛是个干净地方。你以为别人全是傻瓜呀!全世界只有你知道、嗦、啦、西……。劝你一句,做个男人吧……
作者: 超思雪 时间: 2012-4-1 15:17
哈,哈,有人愤怒了。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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