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葫芦丝音乐的表现形式刍议 [打印本页]

作者: 槐荫丝语    时间: 2011-6-17 17:38     标题: 葫芦丝音乐的表现形式刍议

葫芦丝音乐的表现形式刍议

——由“葫芦丝协奏曲”带来的思考

 

孝感学院刘鸿飞

 

内容摘要】本文从研究葫芦丝音乐表现形式的概念与类型出发,认为在葫芦丝音乐的现状中葫芦丝音乐带电声伴奏的表现形式是一种主流,并分析这种主流对葫芦丝音乐发展的影响。

关 键 词】葫芦丝音乐  表现形式  电声伴奏  葫芦丝协奏曲

 

葫芦丝音乐泛指一切由葫芦丝乐器演奏的音乐。近些年来,葫芦丝音乐有了飞速的发展。葫芦丝乐器可以表现丰富的乐曲体裁,从傣族少数民族音乐到国内外其它地域的民歌;从抒情歌曲到通俗歌曲;从移植国内外音乐名曲到创作的风格各异的葫芦丝独奏曲;从独奏曲到协奏曲等。这些不同体裁的乐曲以不同的表现形式向葫芦丝音乐爱好者们展示着葫芦丝音乐艺术的魅力,体现着当今葫芦丝音乐的繁荣。研究葫芦丝音乐的表现形式对于了解葫芦丝音乐发展的规律、认识葫芦丝音乐的现状及未来发展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一、葫芦丝音乐表现形式的概念

    音乐的表现形式是一个宽泛的概念,理解的角度不同,所用的术语也会有别,比如说声乐或器乐的表现形式,是从音乐表演环节声音展示的载体角度来说的;交响乐或协奏曲的表现形式是从作品体裁选择角度或表演环节声音展示载体的结合形式角度来说的。本文所指的葫芦丝音乐的表现形式,是指葫芦丝音乐表演环节中,葫芦丝音乐外在形态的整体展示形式。在表演环节,为了追求葫芦丝音乐的艺术表现性或艺术创新等表演目的,葫芦丝音乐表演会选择一种最适合于作品的综合展示形式,如加入伴奏音乐或伴舞等表现形式。这种选择在艺术的发展规律中能得以自然体现,葫芦丝音乐当今的表现形式也是葫芦丝音乐发展进程中的一种自然选择。     


作者: 槐荫丝语    时间: 2011-6-17 17:39

               二、葫芦丝音乐表现形式的类型

    从葫芦丝音乐发展的实践来看,葫芦丝音乐的表现形式主要体现以下两种类型。

1、从表演环节葫芦丝乐器自身的结合形式来看可分为独奏、重奏、合奏与大齐奏(常见于各地葫芦丝音乐会的压轴互动节目形式)。

2、从表演环节葫芦丝与其它表现形式的结合情况来看,有葫芦丝与电声伴奏形式的结合;有葫芦丝与乐队伴奏形式的结合;有葫芦丝与乐队协奏形式的结合(如魏仕健《孟姜女》协奏曲与《黄河恋》协奏曲);有葫芦丝与伴舞形式的结合;有葫芦丝与声乐形式的结合(如李春华《葫芦情》与魏仕健《孟姜女》);有葫芦丝与“讲故事”形式的结合(如魏仕健《马兰花》);有葫芦丝与声、光、电等舞台表现形式的结合;还有不结合任何其它表现形式的葫芦丝清奏(如哏德全《古歌》与赵洪啸《野狼》)等。而民族交响乐作为民族器乐常见的一种表现形式并没有在葫芦丝音乐中得以体现,是与葫芦丝乐器自身特点有关的,音域窄、音量小和音色太具个性(难以与其它乐器取得音色上的融合)或许是主要原因。

以上两种分类在葫芦丝音乐的表演实践中并不是孤立的,而多是以两相结合的形式呈现的,独奏、重奏、合奏或是大齐奏往往都会与伴奏结合。这些不同的表现形式是人们在葫芦丝音乐表演实践中,在遵循艺术规律的情况下不断创造出来的,每一种表现形式都有各自的优点以体现出它存在的合理性,也都体现出葫芦丝音乐发展进程中的特点,在未来的发展中,甚至还将会有新的葫芦丝音乐表现形式出现。葫芦丝音乐的表现形式是以直观形态来体现葫芦丝音乐的,它能直接反映出葫芦丝音乐发展的现状问题。

在葫芦丝音乐表演中,众多的葫芦丝音乐表现形式尤以带电声伴奏的形式最为常见。无论演奏的是民歌还是通俗歌曲、是传统乐曲还是当今新创作的大量各种风格各异的葫芦丝独奏曲,采用电声伴奏是一种普遍现象,并成为一种主流,是葫芦丝音乐现状的一大标志。因此,分析研究葫芦丝音乐带电声伴奏的表现形式具有典型的代表意义,对葫芦丝音乐的表演实践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这种葫芦丝音乐的表现形式在葫芦丝音乐的普及推广阶段起到了巨大作用,促进了葫芦丝音乐走向了今天的繁荣,它还将会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继续存在,因为葫芦丝音乐作为“轻音乐”的属性在一段时期内将不会轻易被改变。

 


作者: 槐荫丝语    时间: 2011-6-17 17:40

      三、葫芦丝音乐带电声伴奏表现形式的启示

葫芦丝音乐在现阶段的发展,在教育形态上体现出社 会葫芦丝音乐教育兴盛,而学校教育较弱的特点,并且得不到国内音乐院校在音乐专业上的广泛认可。产生这一现状的原因当然是复杂的,有诸如葫芦丝乐器音域较窄、葫芦丝演奏技法不够完善与统一等许多因素。葫芦丝音乐带电声伴奏的表现形式作为葫芦丝音乐表现形式的主流,并且体现着葫芦丝音乐直观形态的这一表现形式要素,会不会也是其中原因之一呢?

在现阶段,葫芦丝音乐以其独特的音色特征为主要原因体现着“轻音乐”的风格类型,“严肃音乐”意义上的葫芦丝音乐作品太少。葫芦丝音乐带电声伴奏的表现形式也是适应轻音乐在中国发展的特点而产生并成为葫芦丝音乐表现形式的主流的。葫芦丝音乐的轻音乐风格固然是适应葫芦丝自身特点的很好选择,但葫芦丝音乐任然有往“严肃音乐”方向发展的需求和动力。“吉他民谣”发展到“古典吉他音乐”并最终为专业音乐院校所接纳的事实对葫芦丝音乐的发展应该有所启示。

201151,在潍坊魏仕健葫芦丝作品音乐会上推出了两首葫芦丝协奏曲——葫芦丝第一协奏曲《孟姜女》和葫芦丝第二协奏曲《黄河恋》,取得了很大的反响。这两首作品采用了“协奏曲”这一表现形式,就是葫芦丝与民族管弦乐队的协作演奏(乐队不只是伴奏,也充当表现乐曲的重要角色),这种表现形式结合作品主题的选材,已体现了严肃音乐的某些特点,这两首作品已是葫芦丝音乐朝“严肃音乐”方向迈进的尝试。许多采用电声伴奏的葫芦丝独奏作品在题材上算得上是严肃音乐的标准,但也采用电声伴奏的表现形式,这种表现形式不适合严肃音乐的表演与欣赏特点。从表演的角度,电声伴奏的“程式化”特点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表演者的“二度创作”,继而这种影响又会传递到欣赏者身上,影响欣赏者对作品的“三度创作”,从而会严重影响“严肃音乐”意义上的音乐作品的主题表达。“二度创作”之于葫芦丝演奏者应该不是很难达到的,对一首自己能够驾驭的作品(级别可高可低)能表现出欣赏者可接受范围内的与原曲不同的情感表达,即可认为是“二度创作”(比如《月光下的凤尾竹》的葫芦丝版本就很多,都各有各的味)。二度创作之于欣赏者同样有重要意义,欣赏者想着听出同一作品的不同表演者之间的不同风格(表演者的二度创作),就像美食家品味同一道菜由不同厨师做的不同口味一样,电声伴奏虽然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二度创作的可能,可毕竟与乐队伴奏相比还有很大的限制,同是《命运》交响曲,大家可以感受出不同指挥家的不同风格,可是同是《打跳欢歌》,在用电声伴奏的情况下大家听起来“好像”都是李春华在演奏,在伴奏的“程式化”特点影响下,欣赏者关注的比较多的是“像不像原作”的问题,而不是关注不同的表演者会有哪些不同的风格。这不是严肃音乐艺术表现的目的,音乐作品的表现,其魅力不在于它的“趋同性”,相比较而言,却在于表现同主题时表现手法的丰富性。电声伴奏就是将欣赏者在欣赏不同表演者表演时的感受带向了“趋同”。这也是为何如今的葫芦丝大赛都要求不用电声伴奏的原因吧!电声伴奏在表现轻音乐时当然具有优势,因为轻音乐的欣赏在于随意直观,不需要投入太多的脑力思考,而严肃音乐的欣赏却不这样,所以带电声伴奏的表现形式在表现主题深刻的作品时它或许会成为一种之于表演者与欣赏者的束缚。在音乐表演的场合,欣赏者能直接与表演者及作品产生情感交流,因此,对于一件葫芦丝音乐作品而言,选择恰当的表现形式对葫芦丝音乐的艺术表现起着尤为重要的作用。

葫芦丝音乐是不断发展着的,电声伴奏是葫芦丝作为轻音乐风格的一种选择,协奏曲则体现了葫芦丝音乐向严肃音乐发展的动态。我们的葫芦丝音乐是需要轻音乐风格与严肃音乐风格并存才能满足不同人的不同需求的。当今严肃音乐意义上的葫芦丝音乐作品还太少,但“严肃音乐”意义的葫芦丝音乐是葫芦丝轻音乐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必然选择方向,当严肃音乐意义的葫芦丝音乐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时,也必然会出现新的葫芦丝音乐的表现形式,到那时,葫芦丝音乐也就真的“破茧成蝶”,能发展到与其它民族乐器同等的地位了。当然这期间也许会有漫长的道路要走,需要大家不断的实践创新、不断的求索!


作者: 槐荫丝语    时间: 2011-6-17 17:51

我发的帖子“也谈葫芦丝音乐的带伴奏表现形式”引起了单振东教授、李辛老师及村野听萧等朋友的热烈讨论,讨论的过程使我受益匪浅,现应单教授提议将此话题作了一个总结,是为该篇文章。请大家在此文基础上再讨论。


作者: 雅客    时间: 2011-6-20 05:57

拜读学习了。哈哈,这次抢了个沙发!
作者: laobi51    时间: 2011-6-20 08:47

刘老师的分析很有深度!
作者: 嘻嘻哈哈    时间: 2011-6-20 09:17

        很好的文章,拜读。刘鸿飞朋友的观点和初衷十分明确,是希望葫芦丝能够像笛子等乐器那样,受到专业院校、专业乐团的重视。所以,呼吁业界多出些类似“严肃音乐”的高雅作品来提高葫芦丝的地位。
       其实吧,我觉得葫芦丝未必一定要和其他乐器来比较。
       艺术欣赏这东西,向来就有扯不清的争议。画院的(裸体模特)人体艺术课,不能说不算高雅艺术吧?如果把它搬到公共场所或者农村大戏院去上,会怎么样?这和时代、环境以及所谓的文明程度相关的。

       葫芦丝没有像其他乐器那样受宠,音域方面的因素只不过是个勉强的理由,我们熟悉的打击乐器一般只有一个固定的音高呢。所以说,真正的原因应该是葫芦丝被大家发现的晚些而已,随着时间的沉淀,她会受到更广泛的热爱和重视的。
       大家说,京剧是不是国粹?国粹是什么?是国家的艺术精华呀。既然是国粹,就应该让她发扬光大,让我们的后人世世代代继承下去。但是,情况怎么样呢?如果你别带强迫性的建议80后、90后去欣赏,绝对大多数的小孩子宁愿去埋头根本就听不懂歌词的RAP以及周杰伦等流行歌曲。不只是京剧,学过声乐的朋友也很清楚,美声唱法算不算“高雅”?如果算的话,现今家喻户晓的的歌星大腕儿又有几位美声唱法的?
       这就是时代潮流,而且是一般正规院校和音乐团体所不齿的现象。所以,艺术欣赏这东西,是随着环境、时代变迁的,人的观念、有关素质和人的受教育程度等等,都混在里边,不管我们承认不承认。
       事实,葫芦丝音乐的迅猛发展趋势,势不可挡,说她不是“高雅”乐器也好,贬她“下里巴人”也罢,这些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的音色魅力,会征服越来越多的人。主观上的指导是很有必要的,然而,也只能是指导,可以动员、提倡大家都去喜欢那些高雅乐器的“严肃音乐”,但是我们强迫不了每个人的耳朵,因为客观才是永恒的真理。


作者: 黑土葫芦虫    时间: 2011-6-21 09:10

认真拜读了刘老师的全文,这回对刘老师的本意和观点有了一个全面准确的认识和了解。通过学习我的最大收获是:

1. 音乐的 表现形式 伴奏形式

2.带伴奏表现形式”是指:演奏与乐队或光碟相结合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

3.“伴奏形式”是指:演奏时所选择的结合对象和结合方式。常见有三种,与乐队结合、与光碟结合,或无伴奏。

4.尤其对“用碟伴奏”的有利和不利,通过几番讨论也很清楚了。

最近在论坛里发现好几篇有意义有价值的好文章,一个一个学习,还真有点学不过来的感觉啊。对问题就应该向刘老师这样展开“理性探讨”,不像个别网友的文章和观点,掺杂一些个人情感和心理因素,为了反对而反对,为了表现而表现,为了维护而维护。真理是客观存在的,我们的任务就是要把它讨论出来,葫芦丝事业就能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为刘老师喝彩!向刘老师学习!向刘老师致敬!!!


作者: 嘻嘻哈哈    时间: 2011-6-21 20:44

引用:
原帖由 黑土葫芦虫 于 2011-6-21 09:10 发表

最近在论坛里发现好几篇有意义有价值的好文章,一个一个学习,还真有点学不过来的感觉啊。对问题就应该向刘老师这样展开“理性探讨”,不像个别网友的文章和观点,掺杂一些个人情感和心理因素,为了反对而反对,为了表现而表现,为了维护而维护。真理是客观存在的,我们的任务就是要把它讨论出来,葫芦丝事业就能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单教授这么说就不对了。你是专业学者,大家尊敬你是因为你对葫芦丝有关理论研究作出了很大贡献。既然把论题放倒论坛上,就没有任何理由不让大家各抒己见。我们很多都不是从事专业的,认识水平和专业素质当然不如单教授。单教授应该诚挚的帮助我们大家纠正不正确的想法和认识,怎么能够这种态度说话。更何况,我们大家都是论坛上的朋友,生活中本来就不认识,掺杂什么个人感情和心理因素呀?表现什么呀?维护什么呀?不都是为了讨论吗?再说了,听听我们这些基层的小人物的想法,对你的研究有什么伤害吗?如果你认为大家说话都要下个线,那么就不应该把论题放在论坛上。

 

 

 


作者: 黑土葫芦虫    时间: 2011-6-22 08:10

嘻嘻哈哈老师真是对不起,把上面几个帖子连在一起看,难怪你有现在的想法。其实,请你相信,我绝不是针对你的回帖有想法。原因很简单,你在回帖中不仅谈了你的观点,且心平气和地讲了与之相关的很多道理,起到了开阔阅读者思路的作用。我一直推崇这种讨论问题的方法和态度(摆事实、讲道理),即使再糊涂,我也不会针对一个没有任何问题的回帖,且热心参与讨论的朋友去说三道四。请你相信,我对所有不同意见或观点会有一个你所希望的态度。怪就怪我回帖时机把握的不对,紧跟在你贴的后面让你多虑了。相信你会理解和谅解我的。
作者: 光与影    时间: 2011-6-22 08:38

“我们大家都是论坛上的朋友,生活中本来就不认识,掺杂什么个人感情和心理因素呀?表现什么呀?维护什么呀?不都是为了讨论吗?再说了,听听我们这些基层的小人物的想法,对你的研究有什么伤害吗?如果你认为大家说话都要下个线,那么就不应该把论题放在论坛上。”嘻嘻哈哈朋友的一番话代表了广大葫芦丝爱好者及弃其它乐器,奔葫芦丝而来的葫友们的心声!能用葫芦丝音乐摄人心魄才是硬道理。
作者: 槐荫丝语    时间: 2011-6-22 13:22     标题: 回复嘻嘻哈哈朋友

呀不好了!误会了啊!楼上的光与影朋友,单教授已经回复说明了哦!嘻嘻哈哈朋友,我可以担保单教授不是说你的!只是在这种语境下容易误会哦!很高兴你参与此文的讨论,现就你说的问题讨论如下:

1、 严肃音乐有严肃音乐的地位,虽然是小众性的,但深刻、高雅,代表此类艺术的最高水平。按照你的意思“京剧”、“美声”应该属于此类。

2、 轻音乐有轻音乐的市场,是大众性的,易懂、优雅,适于娱乐,但不能代表此类艺术的最高水准。不能简单的以90后们的喜好来判断“这就是时代潮流”,是潮流不假,但不是主流,如果一个社 会仅以此为标准,那就太缺乏深刻性了!

 3、 我提倡的是葫芦丝音乐要在这两种类型上同在,并没有否定后者!也没有说“说她不是“高雅”乐器也好,贬她“下里巴人”也罢”,这是你说的哦!


作者: 槐荫丝语    时间: 2011-6-22 13:29     标题: 回复 5# 雅客 的帖子

王老师好!感谢您的回帖!在潍坊音乐会上,您作为两首葫芦丝协奏曲的指挥,对我所说的“二度创作”不知是否有同感呢?
作者: 槐荫丝语    时间: 2011-6-22 13:30     标题: 回复 6# laobi51 的帖子

吴老师好啊!感谢您的关注与鼓励!偶需再接再厉哦!
作者: 槐荫丝语    时间: 2011-6-22 13:41     标题: 回复 8# 黑土葫芦虫 的帖子

单教授 好!这四点我们是形成共识了的!感谢您一直以来私下地或公开地与我讨论,与您讨论后的最大收获就是:考虑成熟的观点也要能站在不同人的不同角度和思维来分析一下,看是否能站得住脚!我会在您的建议下继续修改以取得最后的满意!不敢受用您最后的赞誉之词哦!




欢迎光临 葫芦丝专业论坛 (http://bbs.hulusi.com/) Powered by Discuz! 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