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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葫芦梦    时间: 2010-9-19 13:44     标题: 转一篇关于有人污蔑我们大师的文章,望丝友老师们引起注意:事实胜雄辩 玩火必自焚

事实胜雄辩  玩火必自焚

 

龙图

 

大凡喜爱葫芦丝的人,皆会崇尚天籁之音、和谐之声。然而2010916日夜,一封匿名的电子邮件在许多葫芦丝圈内人士的电子邮箱里突然出现,矛头直指葫芦丝王子李春华。因李春华在葫芦丝界影响甚广,此文一出,业内一片哗然。然而,我们众多丝友细读此文并加以检验之后,不难看出其纯系无中生有、牵强附会、混淆视听、恶意中伤之拙劣之作。在此我们先不作过多评价,现将这位作者的邮件附上,大家先看看他说了些什么。

匿名邮件的原文如下:

“有一个大师就是一个大骗子,骗了我们葫芦丝发烧友这么多年..

《雪莲 花开》 ---真正的作者:肖峰

《断桥残月》 ---真正的作者:肖峰

《蓝色香巴拉》---真正的作者:李斌

《打跳欢歌》--- 真正的作者:民间创作

甘肃的肖锋,肖锋写的.洁白的雪莲,大师应该不能忘吧?

后来怎么名字改叫“雪莲花开”了,

天水情也不会忘吧?天水情.怎么生出 断桥残月.了?说抢就抢走啊?

李斌.这个名字大师是否知道?他的作品“蓝色的香巴拉”怎么成了大师的原创了?

不听不知道,一听吓一跳,.打跳欢歌.是云南民间的音乐吧?就成了你个人作曲?

打跳不分老和少《云南纳西民间小调》===打跳欢歌

洁白的 雪莲《肖峰创作》 ===雪莲花开

天水 情《肖峰创作》======断桥残月

蓝色香巴拉《李斌创作》====蓝色的香巴拉

知道此消息后,我差点没笑过气去,再想想这位“大师”到处装模作样授课,体体面面演出,风风光光做评委、做嘉宾......再想起以往舞台讲台上讲述作品时眉飞色舞的形象,更是乐得我半天都起不来......

由此看来,“大师”的其它作品,水份也多多吧?

我真佩服这两位原作者,还都不敢站出来,或许你们自己有难言之隐吧。

我们一直以为作品都理所应当是大师自己的,原来我们全被忽悠了,全被欺骗的乖怪的,还这么尊敬他,,,,,我日啊..........


作者: 葫芦梦    时间: 2010-9-19 13:45

以上五百多字的“慷慨陈辞”,不知情者乍一看来,似乎有些仗义直言、主持正义的味道。然而,文不经三推,细细推敲、剥茧抽丝之后,不禁让人先惊愕不已,后哑然失笑,再怒上心头,最终嗤之以鼻!且让我们对照原文,细细品来。

文章第一句写道:“有一个大师就是一个大骗子,骗了我们葫芦丝发烧友这么多年..”。可谓是一针见血、一语惊人。此人自称是“葫芦丝发烧友”,到底是不是真的“发烧友”,我们无从考证,但情绪之激动,的确有点发烧的感觉。即然你称大师是大骗子,那就要拿出证据啊,我们接着往下看。

《雪莲花开》 ---真正的作者:肖峰;《断桥 残月》 ---真正的作者:肖峰;《蓝色香巴拉》---真正的作者:李斌;《打跳 欢歌》--- 真正的作者:民间创作”。看来这就是他说大师是骗子的证据,也是文章是非曲直的关键所在。读到此处,看到那几个熟悉的曲名,我们这才知道他所说的大师就是李春华。所提到的这四首曲子,均是李春华的代表作。看来此人不仅知道李春华是大师,而且对李春华的音乐还相当地了解。文中提到“真正的作者”出现了三个名字:“肖峰、李斌、民间创作”。其中肖峰老师是葫芦丝界知名人士,许多丝友都知道他的《天水情》等作品。此文一出,虽全文没有提到“李春华”的名字,却把肖峰老师一下子推上了峰头浪尖。此时的肖峰老师终于坐不住了,917日,也就是匿名邮件出现的第二天,肖峰本人在少数民族乐器网葫芦丝专业论坛中专门对此事公开发表了声明,全文如下:

“本人对针对李春华老师的一些谣传的声明----肖峰

我是葫芦丝独奏曲《天水情》的作者肖峰,让大家见笑了,我是一个电脑盲,今天借学生之力和葫芦丝界的各位老师、同仁、朋友见面. 我怕露脸,因为语不惊人、才疏学浅、又与家无补、与众无益、胸无大志、形枯貌丑,可情迫之至,也不得不在众人面前露脸了。 

近几天有朋友对我说,在有些人的QQ里传着一种消息:说李春华老师的许多葫芦丝作品是剽窃肖峰的,如《天水情》、《打跳欢歌》、《断桥残月》、《雪莲花开》等,对此事我作以下几点说明:


作者: 葫芦梦    时间: 2010-9-19 13:46

1.葫芦丝独奏曲《天水情》是我2000年开始创作,2003年成稿,李春华老师在他出品的《醉人的葫芦丝》专辑中吹奏,并标明了肖峰作曲,不存在什么剽窃之说。一首小曲子,当时只不过是想抛砖引玉,并无高想,也无成名成家之妄。

2.《打跳欢歌》这首曲子有点音乐知识的人,一听就会知道李春华老师采用的是云南打跳歌舞的音乐元素,和《天水情》与我是八杆子也打不着的,在此不用多解释。

3.《断桥残月》、《雪莲花开》也与《天水情》无关,《天水情》是一首具有西北陇原文化色彩的曲子,有的老师给我下了个结论,说《天水情》是属敦煌文化系列的作品,不管怎么说,《天水情》和《断桥残月》是两回事,《天水情》具有西北文化色彩,而《断桥残月》是江南民歌风格的作品,真是南辕北撤,说有相似之处,我个人认为两首曲子都是以凄、悲、美展现给人们。界内人都知道李春花老师出版过一本《葫芦情》的书,本人因为对《断桥残月》十分喜爱,专门拙笔一篇《感悟“断桥残月”》的文章,李春华老师并在这篇文章的注释中提到《天水情》、《梦中的雪莲》,明白人一看便知。说到《雪莲花开》本人也写过一个不成器的作品《梦中的雪莲》,在2007年北京全国葫芦丝、巴乌邀请赛上,我地区选手吹奏这首曲子并获得金奖,要是说李春华老师剽窃了我的作品,那我的罪孽可就深重了,李春华老师也就不会在他的《葫芦情》一书中注释的那么清楚,试说:我创作《梦中雪莲》以后,凡是写“雪莲”的人、凡是以新疆音乐风格出现 的作品都是剽窃了我的吗?是不是我也剽窃了以前那位写过“雪莲”,或具有新疆音乐素材曲子的作品呢?再说,现在葫芦丝界的许多具有地方色彩的优秀创作精品,也是剽窃了某某曲、某某人的吗?

最后我慎重声明一点,我不想成名,更不苛求成家,因为世事大的很,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你吹过笛、箫,你吹过葫芦丝、巴乌,只要是你玩过吹管乐的,都是我的老师、朋友、同仁。我不想卷入是是非非中去,我敬重你们每一位,有些人闲的无聊,散布一些谣言,倒也罢了,但谁要是别有用心的想用此种方法达到什么目的,那你就选错人了。

葫芦丝、巴乌虽是一件小乐器,但由于本人资质愚顿,虽穷毕生之精力,也未必能尽其玄妙,在此,希望爱好葫芦丝的老师、朋友、同仁,所有对事业有所追求的人,静下心来,把自己的事做好,创造一个和谐、平和的生存、发展环境。

——肖峰”

肖峰老师的声明一出,刚刚被欺骗了一天的不知情者又是一片哗然,事已至此其实足已真相大白了。肖老师的声明对匿名邮件的内容进行了逐一反驳,并就涉及的有关内容进行了实事求是的诠释,对这些无聊的谣言进行了谴责,同时呼吁大家为葫芦丝事业的发展创造一个和谐、平和的生存、发展环境。一篇长达千字的声明,用朴实的语言,让我们看到了一位艺术家实事求是、明辩是非、崇尚和谐的境界。

其实,事已至此,已无需多辩,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此文也应告一段落了。但当我们回头再看到那封无中生有的邮件的时候,涌上心头的已不是先前的惊愕和震动,代之而来的是怒上心头、义愤填膺。所以,我们忍不住还要说下去,我们也有必要对邮件继续进行一下解剖,彻底揭开它每一句话语的本质,彻底揭露邮件背后的阴谋,与广大的葫芦丝爱好者一起,打击邪恶、净化葫芦丝界的一方净土。

邮件后续写道:“甘肃的肖锋,肖锋写的.洁白的雪莲,大师应该不能忘吧?后来怎么名字改叫“雪莲花开”了 ”。知道肖峰老师是甘肃的,看来此人对圈内士并不陌生。而提到《洁白的雪莲》,怕是丝友们会一脸芒然。登陆百度打上这几个字一搜,根本没有这首音乐。多亏了肖峰老师在声明中,替这位不知是无知还是马虎的作者进行了更正,正确的曲名应该是《梦中的雪莲》,至于《雪莲花开》是否是此曲改了名字的抄袭之作,就更不必多说了。大家细看一下肖峰老师的声明,便一目了然。

邮件又写道:“天水情 也不会忘吧?天水情.怎么生出 断桥残月.了?说抢就抢走啊? ”。是啊,天水情是肖峰的著名作品之一,葫芦丝圈内的人士都不会忘。至于《断桥残月》是否由《天水情》生出,我们上网搜出两曲一听便知。正象肖峰老师所说的:“《天水情》具有西北文化色彩,而《断桥残月》是江南民歌风格的作品,真是南辕北撤”。两支曲子仅仅是音乐的意境相似,正如肖峰所说:“我个人认为两首曲子都是以凄、悲、美展现给人们。”但纵听全曲,连小孩子都能分辨出来,没有任何一个乐章有相同的痕迹。何谓“生出”?何“抢”之有?

文中又写到:“李斌.这个名字大师是否知道?他的作品“蓝色的香巴拉”怎么成了大师的原创了?”。我们自愧才疏学浅,让您说着了,此前我们真不太知道李斌老师的名字。上百度多方搜索,才知道有位李斌老师是湖北省葫芦丝巴乌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武汉葫芦丝巴乌名师。但不知道邮件中所提的李斌是不是湖北的李斌老师。但无论怎么搜,都找不到李斌老师和《蓝色香巴拉》有创作关系的相关信息。出于对李斌老师的尊重,我们不便冒昧打扰他去进行核实。但在百度中输入“李春华蓝色的香巴拉”几个字,搜索的结果却有五千多个网页。


作者: 葫芦梦    时间: 2010-9-19 13:46

不听不知道,一听吓一跳,.打跳欢歌.是云南民间的音乐吧?就成了你个人作曲? ”我们上网搜出《打跳不分老和少》,乍一听前两句,还真吓了一跳!的确是非常熟悉的旋律,《打跳欢歌》中是出现过。可耐着性子再往下听,就不一样了,《打跳不分老和少》旋律非常地简单,重复次数较多,与《打跳欢歌》层次丰富、结构完整、场景多变的音乐意境完全不同。那前两句是怎么回事呢?很简单,如果作者看过李春华编著的《葫芦情》一书,就不难看到,书中有关《打跳欢歌》赏析的章节明确写有“根据纳西民间打跳的音乐元素创作而成,此曲拓展了葫芦丝的创作领域,在乐曲的体式、技巧和风格上都有所创新。”而且李春华老师在不同场合讲解此作品时,多次公开表明此意,从未回避。但根据民族音乐元素进行创作是民乐创作经常运用的手法,并不稀奇,根据音乐元素进行创作和抄袭有着天壤之别。怕是作者只是听到了这点音乐元素,而没有耐下心来把《打跳欢歌》听完吧?试问一下《打跳欢歌》旋律除了这点音乐元素之外的那绝大部分旋律,你在《打跳不分老和少》中能找出来吗?要是因为借鉴了一点音乐元素就认定为相同的作品,说成是“就成了你个人作曲?”,就真的是以偏盖全了、一叶障目了。

随后,作者又列出了四行等式,把他认为是抄袭的曲目列了个遍。也不知道这位作者上小学的时候是怎么学的,要是连这都可以划等号的话,或许他的语文老师可以隐隐猜懂,但他的数学老师肯定无法忍受,而音乐老师肯定会“差点没笑过气去”。就算他的音乐老师没有这样,但作者自己却这样了,我们接着往下看:

知道此消息后,我差点没笑过气去,再想想这位“大师”到处装模作样授课,体体面面演出,风风光光做评委、做嘉宾......再想起以往舞台讲台上讲述作品时眉飞色舞的形象,更是乐得我半天都起不来...... ”。文中所提笑过气去,不知作者为何而笑?是自觉知识渊博看出玄机,还是自作聪明自命清高?不过笑也好,不笑也好,最好别笑过气去,要不然后边的谣言谁来编呢?“装模作样、体体面面、风风光光”用词是否得当我们不必追究,但笔者的妒嫉之情、贬低之意已见诸笔端、昭然若揭。而把李春华老师讲座的“声情并茂”说成了“眉飞色舞”,就不只是作者自己“乐得半天都起不来”的事了,怕是连小孩子都会笑其用词不当。

说是“乐得半天都起不来”,但这位作者终究还是起来了,接下来他又写道:“由此看来,“大师”的其它作品,水份也多多吧?”。现在看来,不是大师作品水份多,是您的眼光水分多、口里的口水更多!

这位作者还说:“我真佩服这两位原作者,还都不敢站出来,或许你们自己有难言之隐吧。”你就在这儿乎悠吧!肖峰老师第二天不就站出来了吗?但看了肖老师的贴子,怕是您自己的难言之隐无法“一洗了之”了吧!还有您说的李斌老师,或许还不知情,就算李老师保持沉默,说不定是在给你留点面子呢,你还是有点自知之明吧。

邮件的最后一段这样写道:“我们一直以为 作品都理所应当是大师自己的,原来我们全被忽悠了,全被欺骗的乖怪的,还这么尊敬他,,,,,”。其实话说到这个份上,我们都懒得争论了,到底是谁在忽悠?谁在欺骗?还是那句话: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再往下看,最后出现了三个字“***”,我们真不好意思把这三个字复制出来,怕脏了我们的键盘。如果说前边的五百多字是信口雌黄,那后边这三个字就完全是满嘴喷粪了。在建设和谐、倡导文明的今天,本来充满天籁之声、和谐之韵的葫芦丝界竟然会冒出这种脏话,委实令人作呕。能够说出这种脏话的人,让我们不得不怀疑他的人品、他的素质、他的一切。

清者自清、邪不压正!但我们一直在想,他到底是何方人士?他以为邮件不署真名网络警察就找不到他吗?为什么他会如此恶意地对攻击李春华老师?他搞这样的背后黑手,能给他本人带来什么样好处?

一些葫芦丝界的朋友了解过,以前有些时候,也出现过个别人在个别场合对李春华老师进行学术上甚至人身上的攻击,毕竟树大招风,见怪不怪。对此李春华老师一直是用博大的胸怀和包容的眼光对待这一切,从未做过任何的评价和辩解。但令人可气的是,个别人把李老师的包容看成了软弱可欺,直到今天发展到编造匿名邮件满天发放、满口脏话肆意攻击的地步。这无疑是对葫芦丝和谐环境的蓄意破坏,是对公共道德的狂妄挑衅,是对法律法规的无知蔑视。在此,我们也想奉劝李春华老师,胸怀博大但不可姑息养奸,包容万象切不可养虎为患。关键时刻,理应拿起法律的武器,勇敢地打击丑恶、弘扬正气!还学术界一个真理,还葫芦丝界一片纯净的蓝天!


作者: 葫芦梦    时间: 2010-9-19 13:47

文章比较大,分了四部分发,请大家关注,谢谢!
作者: 和谐!!!!    时间: 2010-9-19 13:47

抢沙发!还是那句话,全力维护师父
作者: 渭水垂钓    时间: 2010-9-19 15:14

文章写的太好了,就象剥葱一样,就连只上过学前班的孩子也读懂了,不知道造谣者上过学前班没有?
作者: 柳州人    时间: 2010-9-19 15:22     标题: ??????

这样的贴怎么会从别处挖来放在此网上
作者: 柳州人    时间: 2010-9-19 15:23     标题: ??????

这样的帖怎么会从别处挖来放在此网上
作者: 渭南小杨    时间: 2010-9-19 15:34

朗朗乾坤!真相自有公断的!嘿嘿!
作者: 竹子lgs62z    时间: 2010-9-19 15:48

无聊,把精力用到正经地方好不?
作者: lyh989898    时间: 2010-9-19 15:58     标题: 支持李老师!

写的太好了,支持李老师!
作者: 轻舞    时间: 2010-9-19 16:30

支持李老师!

希望这些别有用心的人把精力更多的放在葫芦丝的练习上,说不定早成了大师了。


作者: 班尼彭    时间: 2010-9-19 17:38

谢楼主提供这么多的信息,谣言也好,别有用心也罢,别污染了我们这片净土。
作者: 欢乐的葫芦丝    时间: 2010-9-19 17:47     标题: 强烈支持李春华老师

永远支持李春华老师!李老师永远都是最棒的!
作者: 葫芦星水    时间: 2010-9-19 17:57     标题: 强烈支持李春华老师

 

永远支持李春华老师!李老师永远都是最棒的!

作者: 刘本    时间: 2010-9-19 18:34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我相信李老师!支持李老师!
作者: 如去如来    时间: 2010-9-19 19:46

哈哈,辛苦梦帅哥了,洋洋洒洒写了这么长一篇,批得好,批得透!

 

不管从哪个方面说,似这种暗箭黑棍、恶语中伤的猫三狗四的伎俩,都是鼠辈宵小热衷玩弄的,从中不难看出这幕后之人是多么龌龊、多么见不得天光。

 

俺这个不明就里之人,尚且不耻于斯,深感其人品之低下、行径之卑劣,况业界众多明眼人、知情 人乎!

 

因此,俺觉得对这种无厘头,大可不必“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直接漠视、无视了吧,毕竟小虾米永远翻不起大波浪~


作者: 空中旋律    时间: 2010-9-19 20:05

李老师对葫芦丝做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大家不要相信这个见不得人的骗子,事实胜于雄辩。我相信李老师!支持李老师!
作者: 云之声葫芦丝    时间: 2010-9-19 21:41     标题: 倡议书

倡议书

 

各省、市兄弟葫芦丝、巴乌专业机构及广大葫芦丝同仁:

 

    最近一个时期坊间流传一些针对李春华先生作品、行为等方面的质疑,在本来很和谐、宁静的葫芦丝界引起了不小的震荡。

 

    李春华老师是我们河南省竹笛葫芦丝学会名誉会长、形象大使。河南省广大葫芦丝同仁对个别人的卑劣行径表示极大的愤慨!

 

“多行不义必自毙”。河南省竹笛葫芦丝学会奉劝这个搞动乱的人,不要再一意孤行继续下去了!要知道,你在攻击、伤害别人的同时,你也同样会受到伤害!

 

 因此,河南省竹笛葫芦丝学会特向各地葫芦丝、巴乌专业机构及广大葫芦丝同仁发出倡议:共同抵制这种破坏团结,制造分裂的拙劣行为,维护葫芦丝和谐发展、团结向上的大好形势。

 

                          河南省竹笛、葫芦丝学会

                                                   2010919


作者: 黄-飞-鸿    时间: 2010-9-19 21:49     标题: 温州市葫芦丝巴乌专业委员会

强烈支持河南省竹笛、葫芦丝学会的倡议书,广大葫芦丝爱好者一起来支持李春华老师维权!!! 温州市葫芦丝巴乌专业委员会
作者: 郑悦    时间: 2010-9-19 21:50

坚决支持李老师,这是我偶像,不许任何人污蔑他!
作者: 音乐村民    时间: 2010-9-19 22:17

引用:
原帖由 云之声葫芦丝 于 2010-9-19 21:41 发表 倡议书   各省、市兄弟葫芦丝、巴乌专业机构及广大葫芦丝同仁:       最近一个时期坊间流传一些针对李春华先生作品、行为等方面的质疑,在本来很和谐、宁静的葫芦丝界引起了不小的震荡 ...

坚决支持!团结永远是最重要的!


作者: 艺明    时间: 2010-9-19 22:36     标题: 强烈谴责!

重庆市葫芦丝巴乌专业委员会、重庆市渝中区葫芦丝巴乌学会、以及重庆市6000中小学葫芦丝学生,强烈谴责诬陷春华老师的人!春华老师为人随和、低调、平易近人、演奏水平精湛!谱写出了那么多优秀的葫芦丝作品,为葫芦丝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是哏德全老师和春华老师提升了葫芦丝的地位和形象,带动了葫芦丝的普及,是他们,把那么优美纯洁的,天籁之音带给了我们,全国各地的葫芦丝朋友们,让我们团结起来,支持春华老师!支持葫芦丝事业的健康发展!再次强烈谴责那些无理取闹,破坏团结的人!
作者: 南粤丝情    时间: 2010-9-19 23:40

楼主批析得真是太透彻了,令那张诽谤的嘴脸尽显无疑!感谢您为大家提供了肇事邮件!从原邮件可以看出,这肇事者还真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发烧”友!
作者: 老马    时间: 2010-9-20 00:29

龙图的这文章写得相当透彻 强烈支持,通过这件事,我发现,大家还是团结的,心里阴暗的人还是少数,
作者: 红金    时间: 2010-9-20 00:57     标题: 安徽省葫芦丝巴乌专业委员会

一如继往支持李春华老师!强烈谴责污蔑李春华老师的卑鄙行为!
作者: 金风葫芦丝    时间: 2010-9-20 01:46     标题: 对于制造事端的骗子MN,大家共伐之!!!

因为工作忙没有时间上网,昨天我的朋友电话告知:说网上传闻我是《兰色的香巴拉》曲作者,另我大为震惊。我名叫李斌是湖北省葫芦丝巴乌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也是葫芦丝巴乌爱好者,非常喜欢李春华老师的作品。特此声明!

本人没有作过曲!!!更谈不上《兰色的香巴拉》的作者是我。别有用心的,制造事端的骗子们,敢出来亮相吗?


作者: 金风葫芦丝    时间: 2010-9-20 02:02     标题: 对于制造事端的骗子,大家共伐之!!!

因为工作忙没有时间上网,昨天我的朋友电话告知:说网上传闻我是《兰色的香巴拉》曲作者,另我大为震惊愤怒。我名叫李斌是湖北省葫芦丝巴乌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也是葫芦丝巴乌爱好者,非常喜欢李春华老师的作品。特此声明! 本人才蔬学浅,从来没有作过曲!!!更谈不上《兰色的香巴拉》的作者是我。别有用心的,制造事端的骗子们,敢出来亮相吗?
作者: 云之声葫芦丝    时间: 2010-9-20 08:48     标题: 感谢我们敬重李斌老师为此时做出声明。 再次证明谣言就是谣言,骗子的话是不能长久。

对于制造事端的骗子,大家共伐之!!!

因为工作忙没有时间上网,昨天我的朋友电话告知:说网上传闻我是《兰色的香巴拉》曲作者,另我大为震惊愤怒。我名叫李斌是湖北省葫芦丝巴乌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也是葫芦丝巴乌爱好者,非常喜欢李春华老师的作品。特此声明! 本人才蔬学浅,从来没有作过曲!!!更谈不上《兰色的香巴拉》的作者是我。别有用心的,制造事端的骗子们,敢出来亮相吗

作者: 云之声葫芦丝    时间: 2010-9-20 08:50     标题: 再次感谢我们敬重的李斌老师 支持李斌老师

再次感谢我们敬重的李斌老师 支持李斌老师。
作者: 丝丝情深    时间: 2010-9-20 09:21

这一段时间令人不高兴的事不少,影响了我们的好心情,但愿类似事件少发生、不发生!负面信息多了将会影响葫芦丝艺术事业的健康发展!编谣、传谣实在太可恶了!!!!!!!!!!!
作者: 荷风乐坊    时间: 2010-9-20 09:47     标题: 一起加油

大力支持 抓出元兇 鏟除惡魔
作者: 天珠奇缘    时间: 2010-9-20 10:16

啥也不说了,用一首伟大领袖写的词表达我们的心情吧:)

看完了我们继续练习葫芦丝。呵呵。。。

 

     《 满江红》

     小小寰球,有几个苍蝇碰壁。嗡嗡叫,几声凄历,几声抽泣。蚂蚁缘槐夸大国,蚍蜉撼树谈何易。正西风落叶下长安,飞鸣镝。

       多少事,从来急。天地转,光明迫。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四海翻腾云水怒,五洲震荡风雷激。要扫除一切害人虫,全无敌!


作者: 欢乐的葫芦丝    时间: 2010-9-20 12:20

临沂市葫芦丝巴乌专业委员会 永远支持李春华老师

 

扬正气  除邪恶 齐心协力找出幕后黑手 严惩不贷  还葫芦丝界一个明朗的天空!


作者: 《葫芦雅苑》    时间: 2010-9-20 17:49     标题: 河南省南阳市葫芦雅苑葫芦丝培训中心 大力支持拥戴恩师李春华

惊闻网上谣言、诋毁我恩师李春华先生的帖子,甚为愤慨和震惊: 我跟随恩师学习葫芦丝多年,受教诲颇深。恩师是“德艺双馨”经常训诫弟子学生们“要学艺,先做人”,恩师最看重的是“学艺人的人品”,从他处事原则上则可看出恩师的大度、高风亮节及宽广胸怀,他良好的品质和美德及对音乐文化的热爱,特别是对葫芦丝音乐文化的追求完美细化到每一个音符,更让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深深地感动;每当恩师新作品的推出,都是给我们葫芦丝人埋藏内心深处真实情感的一次强烈迸发,心灵得到一次次完美的净化,这是何等的超然,何等的境界!恩师对他的每一首曲子每一部专辑就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都倾注了极大的心血和对葫芦丝全部的爱;每当他的作品得到大家的赞赏纷纷传唱吹奏成为经典葫芦丝名曲的时候,他那颗仁爱善良的心便得到了极大的升华,心灵也得到了一丝丝慰籍!大家都知道:学习葫芦丝但凡都是伴随着恩师的葫芦丝巴乌实用教程和教学专辑成长起来的,都对李老师和葫芦丝有着深厚以及不容亵渎的感情,李老师为了弘扬民族文化,传承民族音乐的发展和推广,走南闯北,呕心沥血,使葫芦丝这件乐器的地位越来越高,被更多的人们所喜爱,各地各级的葫芦丝团体机构及葫芦丝优秀人才层层辈出,脍炙人口的葫芦丝作品亦如雨后春笋层出不穷,极力凸现了葫芦丝良好发展的迅猛势头。 可是葫芦丝正在这良好发展势头的今天,我们却听到一种与发展背离极不和谐之音,出现了别有用心的人,用极不光彩的手段,以及歪曲捏造事实,蒙蔽一些不明真相的人,以诋毁、诬蔑在葫芦丝事业上做出巨大贡献和我们非常爱戴的李春华大师,已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事实胜于雄辩,非常感谢肖峰、李斌两位老师勇敢的站出来,用事实真相有力的反击回应了这些葫芦丝界的小人,使这些“好事者”玩火自焚,无立锥之地;被我们这些富有正义感的葫芦丝人所唾弃!通过这些小人的鄙略行径,同时更加证明李春华大师的高贵品质及气度,使我们更加爱戴拥护我们的李春华大师。大家都知道最近恩师的新作品《梨花雨》曲目中,同时还有一首《和谐》曲子,并附有歌词,虽说是恩师为一个县的县歌谱的曲子,但曲子旋律的优美及歌词中的“和谐吉祥”,奏出了恩师追求和谐社 会和我们向往美好生活的心声! 最后:我们祝愿葫芦丝的发展天地更加广阔!多一些像李春华大师那样引领我们的葫芦丝事业向前大踏步地发展!李老师我们大家都支持您!!! 《葫芦雅苑》计玮 2010年9月20日
作者: 静听    时间: 2010-9-20 20:10

今天来论坛看到此消息很是愤慨,此人卑劣无耻的行径太令人气愤了,歪曲、捏造事实来毁坏我们葫芦丝大师李春华老师的名誉。还栽赃给肖峰老师和李斌老师,此人心术不正。支持肖峰老师、李斌老师。感谢肖峰老师、李斌老师让我们看到了此人的丑恶嘴脸。
作者: 筋斗云    时间: 2010-9-20 21:53     标题: 强烈支持李老师

感谢我们敬重李斌老师为此时做出声明。 再次证明谣言就是谣言,骗子的话是不能长久。 对于制造事端的骗子,大家共伐之!!! 因为工作忙没有时间上网,昨天我的朋友电话告知:说网上传闻我是《兰色的香巴拉》曲作者,另我大为震惊愤怒。我名叫李斌是湖北省葫芦丝巴乌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也是葫芦丝巴乌爱好者,非常喜欢李春华老师的作品。特此声明! 本人才蔬学浅,从来没有作过曲!!!更谈不上《兰色的香巴拉》的作者是我。别有用心的,制造事端的骗子们,敢出来亮相吗
作者: 老夫子    时间: 2010-9-21 00:45

葫芦梦老师写得很到位 。李春华老师对我国葫芦丝的贡献有目共睹,也许因为这样才遭小人嫉妒。那些造谣生事诽谤他人者,自己也活得很阴暗
作者: 海云天    时间: 2010-9-21 10:36

诗作一首——全力声援春华老师

 

东风呼啸梨花飞

玉龙打跳欢歌归

黑石一点泛微澜

无奈玉湖清清水

雪莲何惧战风雪

花开满楼迎春暉

断桥月下流言逝

春满华夏尽芳菲


作者: 紫云    时间: 2010-9-21 16:16

支持李老师!
作者: 紫云    时间: 2010-9-21 16:20

对于不和谐的声音,不听不传!
作者: 重新拥有    时间: 2010-9-21 19:02     标题: 永远支持李春华老师!

运城市葫芦丝巴乌协会永远支持李春华老师!!!
作者: 蓝色风    时间: 2010-9-21 23:43

永远支持李春华老师!!!
作者: 特区葫芦    时间: 2010-9-24 11:11

我也收到了邮件,总之李春华老师本来水平高,吹得好,葫芦丝届有几人能胜过他?!有本事的也可以作点曲,或改编点曲来放在论坛上去让大家学习学习,音乐本来都可以采取民间音乐素材!
作者: 来自山沟的狼    时间: 2010-9-24 11:22

洋葱写法,我仔细看了,事实清楚,承上启下,严重鄙视诽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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