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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本人对 针对李春华老师的一些谣传的声明----肖峰 [打印本页]

作者: 马兰    时间: 2010-9-17 18:14     标题: 本人对 针对李春华老师的一些谣传的声明----肖峰

     

 

     我是葫芦丝独奏曲《天水情》的作者肖峰,让大家见笑了,我是一个电脑盲,今天借学生之力和葫芦丝界的各位老师、同仁、朋友见面. 我怕露脸,因为语不惊人、才疏学浅、又与家无补、与众无益、胸无大志、形枯貌丑,可情迫之至,也不得不在众人面前露脸了。

    

 近几天有朋友对我说,在有些人的QQ里传着一种消息:说李春华老师的许多葫芦丝作品是剽窃肖峰的,如《天水情》、《打跳欢歌》、《断桥残月》、《雪莲花开》等,对此事我作以下几点说明:           

    

1.葫芦丝独奏曲《天水情》是我2000年开始创作,2003年成稿,李春华老师在他出品的《醉人的葫芦丝》专辑中吹奏,并标明了肖峰作曲,不存在什么剽窃之说。一首小曲子,当时只不过是想抛砖引玉,并无高想,也无成名成家之妄。

   

  2.《打跳欢歌》这首曲子有点音乐知识的人,一听就会知道李春华老师采用的是云南打跳歌舞的音乐元素,和《天水情》与我是八杆子也打不着的,在此不用多解释。

   

   3.《断桥残月》、《雪莲花开》也与《天水情》无关,《天水情》是一首具有西北陇原文化色彩的曲子,有的老师给我下了个结论,说《天水情》是属敦煌文化系列的作品,不管怎么说,《天水情》和《断桥残月》是两回事,《天水情》具有西北文化色彩,而《断桥残月》是江南民歌风格的作品,真是南辕北撤,说有相似之处,我个人认为两首曲子都是以凄、悲、美展现给人们。界内人都知道李春花老师出版过一本《葫芦情》的书,本人因为对《断桥残月》十分喜爱,专门拙笔一篇《感悟“断桥残月”》的文章,李春华老师并在这篇文章的注释中提到《天水情》、《梦中的雪莲》,明白人一看便知。说到 《雪莲花开》本人也写过一个不成器的作品《梦中的雪莲》,在2007年北京全国葫芦丝、巴乌邀请赛上,我地区选手吹奏这首曲子并获得金奖,要是说李春华老师剽窃了我的作品,那我的罪孽可就深重了,李春华老师也就不会在他的《葫芦情》一书中注释的那么清楚,试说:我创作《梦中雪莲》以后,凡是写“雪莲”的人、凡是以新疆音乐 风格出现 的作品都是剽窃了我的吗?是不是我也剽窃了以前那位写过“雪莲”,或具有新疆音乐素材曲子的作品呢?再说,现在葫芦丝界的许多具有地方色彩的优秀创作精品,也是剽窃了某某曲、某某人的吗?

    

  最后我慎重声明一点,我不想成名,更不苛求成家,因为世事大的很,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你吹过笛、箫,你吹过葫芦丝、巴乌,只要是你玩过吹管乐的,都是我的老师、朋友、同仁。我不想卷入是是非非中去,我敬重你们每一位,有些人闲的无聊,散布一些谣言,倒也罢了,但谁要是别有用心的想用此种方法达到什么目的,那你就选错人了。

    

  葫芦丝、巴乌虽是一件小乐器,但由于本人资质愚顿,虽穷毕生之精力,也未必能尽其玄妙,在此,希望爱好葫芦丝的老师、朋友、同仁,所有对事业有所追求的人,静下心来,把自己的事做好,创造一个和谐、平和的生存、发展环境。

 

 

                                                                                                                                                          肖峰

 


作者: 老马    时间: 2010-9-17 18:33

别的我不是很清楚,但是打跳是一个系列的音乐,在网上随手搜索可以找到,

 

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0hffRnCnfwo/打跳不分你和我,

 

李春华老师的打跳欢歌在论坛上一搜就有,对对其实也就澄清了,关系到老师们名誉的事,还是别瞎起哄的好,一切以事实为根据吧,

 

真希望葫芦丝巴乌能更和谐,因为葫芦丝推广现在也只是个起步啊

 

昨天晚上我才知道这事,也有十来位好朋友问我这事,真不知道说什么好,其实邮件里的说的音频在论坛上都能找得到,一听就知道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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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跳,摩梭语称“甲蹉”,这是泸沽湖畔摩梭人最喜爱的民间集体歌舞活动。据传,打跳起源于对摩梭人创世女始祖哈玛达咪的祭祀仪式。相传远古时期,人间没有光明和温暖,哈玛达咪为造福人类,去天宫盗取火种。得手后为保存火种,她用自己的身体当火媒,把火传到人间,自己却变成了火炬。为歌颂哈玛达咪的功绩,人们便环火歌舞礼赞,后来就演变成为“打跳”。   打跳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男女老少均可参加。场子中心烧一堆大火,领头人吹响短笛跳进场子,人们便会不约而同地尾随而上,手挽着手,脚跟着脚,随着音乐的旋律,环篝火踏歌而舞。舞至高潮时,姑娘们那雪白的拖地长裙随舞步飘旋,胸前的双须银链与头上的青丝发辫伴着“若、若、若、若”的吼声飘荡闪烁。这时,音乐旋律由欢快变为炽烈,舞姿由轻快变为雄健,舞步由轻盈变为急骤,吼声由欢悦变为高亢,产生一种宏大的气势与梦幻般飘柔相结合的韵致。   旧时的“打跳”,据传有72种,可惜相传至今,只有13个调了。它从不同侧面,再现了摩梭人丰富多彩的历史轨迹。如反遇狩猎生活的《蹦蹦跳》,音乐高亢,舞姿强悍,表现了摩梭人豪放无畏的性格;反映游牧生活的《阿哈巴拉》,音乐飘逸,舞姿轻柔,本身就是摩梭人生活的牧歌;反映农耕生活的《赞米米》,音乐欢快,舞姿轻盈,寄托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反映绩麻纺线的《洗麻线》,音乐轻柔,舞姿洒脱,宛若一幅丰衣足食品店的画卷。


作者: 俺是山东人    时间: 2010-9-17 18:38

说的太诚恳了,支持肖锋老师

 

 

 


作者: 燕山春柳    时间: 2010-9-17 18:44

     肖老师是个老实人,好人。这样的谣传一不传二不信最好。葫芦丝是个大事业,需要大智慧,需要大胸怀!!!
作者: 竹林古筝    时间: 2010-9-17 18:50

不知道有这事,肖峰老师自己出来说明了,那就不存在什么剽窃之说了,愿葫芦丝界多点和谐,少些纠纷。
作者: 森林阳光    时间: 2010-9-17 19:45

我今天早上QQ上收到的这篇文章(权切叫文章吧),真是惊诧万分,不知就里。该作者是真的想站出来说公道话?是确有真凭实具?还是别有用心泄私愤?看了肖峰老师的贴子我明白了,可以定论:此人纯属诽谤,犯法的哦!肖老师说的好:“希望爱好葫芦丝的老师、朋友、同仁,所有对事业有所追求的人,静下心来,把自己的事做好,创造一个和谐、平和的生存、发展环境”。老马说的好:“真希望葫芦丝巴乌能更和谐,因为葫芦丝推广现在也只是个起步啊”。这是广大葫芦丝爱好者的心声!我劝此人不要再搬弄是非了,与人无利,与己无利,与葫芦丝和谐发展无利!
作者: 竹子lgs62z    时间: 2010-9-17 19:58

什么乱七八糟的破事,一些无聊的人你们别搬弄是非了,与人无利,与己无利,与葫芦丝和谐发展无利!
作者: 江海清风    时间: 2010-9-17 20:16

我们学葫芦丝就是为了陶冶自己的情操,净化人们的心灵,我们不要这些争论,更不喜欢谣言,请肖峰老师宽心,置之不理,很快就风平浪静了。
作者: 龙吟芦箫    时间: 2010-9-17 20:17

李老师说过,天下葫芦丝是一家呀,,看样子李老师早就感到葫芦界有点不和谐呀。
作者: 丝韵★    时间: 2010-9-17 20:22

千言万语汇成: 本人已无法用语言来表述
作者: 小乡音    时间: 2010-9-17 20:25

支持肖老师,支持李老师,
作者: 天若有琴    时间: 2010-9-17 20:26

非常喜欢《天水情》,肖老师的曲美,见义勇为的心灵更美!
作者: 丝琴    时间: 2010-9-17 20:27

倘若真是如此,出来澄清一下为好,谣言也就不攻自破了! 这些曲子,,太优秀了 。。。
作者: 追月如丝    时间: 2010-9-17 20:39     标题: 大家团结起来一起来铲除葫芦丝界的败类

自古以来就是这样有君子的地方就有小人在作怪‘我奉劝那些小人自己有时间就去把基本功练习练习把葫芦吹吹好不要在背后说三道四做神经’无聊的人做的事情
作者: 追月如丝    时间: 2010-9-17 20:45     标题: 有种的站出来

你自己不是一副打抱不平的嘴脸吗不要做乌龟王八啊站出来让我们大家一起来看看你是什么东西什么货色
作者: 阳光小赫赫    时间: 2010-9-17 20:58

支持李老师!!!!
作者: 千瓣莲花    时间: 2010-9-17 21:04

俺不在任何群,不是上得坛来,都不会知道有人胡吣,还是不在的好,不然一个字,累
作者: 银色月光    时间: 2010-9-17 21:34

没听说过这事,看了肖老师的声明,知道肖老师是一个宽宏大量、诚信无私的人,相信肖老师的话。我想这是别有用心的人从中挑拨、捣乱的,肖老师不必放在心上。支持肖老师和李春华老师。
作者: 葫芦情深.    时间: 2010-9-17 22:21

昨天我在我的56主页上看到一则回复:

大师就是一个大骗子,骗了我们葫芦丝发烧友这么多年.
还记得甘肃的肖锋吗?肖锋写的.洁白的雪莲,应该不能忘吧?
后来怎么名字改叫“雪莲花开”了,
天水情 也不会忘吧?天水情.怎么生出 断桥残月.了?说抢就抢走啊?
李斌.这个名字是否知道?他的作品“蓝色的香巴拉”怎么成你的原创了呢?
不听不知道,一听吓一跳,.打跳欢歌.是云南民间的音乐吧?就成了你个人作曲?
打跳不分老和少《云南纳西民间小调》===打跳欢歌
洁白 的 雪莲《肖峰创作》 ===雪莲花开
天 水 情《肖峰创作》======断桥残月
蓝色香巴拉《李斌创作》====蓝色的香巴拉
        当时就心口一震,十分气愤,这么优秀的作品怎么能允许别人这么轻易玷污,再说了,作曲跟写作文一样,引用下别人的优美段落难道不行么?李老师为葫芦丝的推广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是那么德高望重,怎么能允许有人诋毁他,于是我就去搜索肖峰的资料,结果一无所获,今天才发现这个帖子,肖老师的真诚让我敬佩,这件事不能怪您。是您为李老师澄清了清白,感谢您!

作者: 刘本    时间: 2010-9-17 22:39

能说什么呢?支持肖老师和李老师!
作者: 寸点    时间: 2010-9-17 23:42

清者自清 浊者自浊
作者: 子雷    时间: 2010-9-18 00:39

这绝对是胡说,诽谤。我想李春华老师和肖峰老师会很理智的判断是与非,


作者: 一年以后    时间: 2010-9-18 08:30

今天才知道有这么个谣传,今天也才知道萧峰老师出来辟谣,今天又明白了原来是这么回事。支持老师们!
作者: 葫芦星水    时间: 2010-9-18 09:09

纯粹胡说八道,不可能的事。支持李春华老师和肖峰老师!
作者: 小溪    时间: 2010-9-18 10:04

不信谣,不传谣,更不能去编谣
作者: 如去如来    时间: 2010-9-18 10:15

辩证地看这个问题,有各种各样的声音,那是太正常不过了的事了,真理越辩越明!既有“李蜜”,必有“李黑”,支持、拥戴、谟拜与反对、妒忌、诽谤,都是名人效应
作者: 大笨虫    时间: 2010-9-18 10:45

谣言止于智者!


作者: 星辉    时间: 2010-9-18 10:54

支持肖锋老师 支持马老师
作者: 紫凝    时间: 2010-9-18 11:00

非常喜欢李春华老师的作品.我总是担心这么好的作品怕被别人给串了: .没想到反过来了.没事.没事...事实就是事实 .
作者: lyh989898    时间: 2010-9-18 11:41     标题: 回复 1# 马兰 的帖子

永远支持李春华老师 严除葫芦丝败类!
作者: 船长——厦门    时间: 2010-9-18 12:22

业内人知道,李老师的人品、水平都是一流的。今天看到肖锋老师展示给我们那坦荡的胸怀,也让我敬佩不已。我深知,学艺难,学做人更难,要先学做人而后学艺。


作者: zzs1952    时间: 2010-9-18 13:23

没说的,支技李老师,肖老师。
作者: 二月花    时间: 2010-9-18 14:00

本人不知道有此类事情,不听不信,照肖老师所说:“希望爱好葫芦丝的老师、朋友、同仁,所有对事业有所追求的人,静下心来,把自己的事做好,创造一个和谐、平和的生存、发展环境”。
作者: 龙儿    时间: 2010-9-18 15:12     标题: 这年头,“林子”大啥鸟都有

有些个人就是吃饱了 ,撑了。没事竟搞些个歪门邪道,造个谣,扯个谎。试问做这些有意思吗?自己把自己的事办好就行了。!!!!!!!!!
作者: 丝韵创作室    时间: 2010-9-18 16:32

是否剽窃他人作品,这完全取决于原著作人的权益,是否目前已有原著作人公开主张了个人权益,如没有人出来维权,这自然就是一个谣言。对编谣者、恶意传播者,受害人有权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即便有人公开指认李老师侵害了他人的知识产权,也要按照我国著作权法的程序进行最后的裁定,任何局外人都说了不算。相信一点,编谣者不会因为会编谣、会兴师惑众,就能编出一个真谣来,那还了得。支持方也不会因你大喊支持,就会把真实的侵权给冲淡或消除。

对于李老师你就更没有必要生气了,没有侵权坦荡荡,若真侵了权,生气自然也就没有任何理由了。

李老师近些年来,为我们创作了一批优秀的葫芦丝乐曲,为我们付出了很多,我们理应爱戴他、关心他、支持他,大不可做出于己、于人、于丝坛不利的事啊!


作者: 丝韵创作室    时间: 2010-9-18 16:40

版权基本常识(纯属个人观点)

        一. 采用社 会文化遗产的民间音乐素材,进行二度创作,可以署名编曲。只运用了局部音乐素材创作而成,可以署名作曲。(建议曲作者注明素材来源)

        二. 对根据标有x x x编曲或整理的民歌取材创作,首先要署名原作者姓名,再后面署名xxx改编或作曲。

        三. 对某一个原创作品进行改编,不能署作曲,只能署名编曲,但要获准原著作人同意方可出版,否则也会构成侵权。

        四. 两人事先商定合作完成一件作品,一般是谁执笔谁署名在先。即使非执笔人没有付出相应比量的智慧,同样享有次位著作权。

        五. 对用同一标题名称的创作作品,且音乐主题的内容和风格又极为相似,要慎重,构成侵权的可能性极大。

        六. 严重模仿某一件原创作品,从调式、曲式、风格、节奏等极近似,称为抄袭之作,已侵害了原著作人的权益。

       七. 合作完成的作品,要在该作品的原稿上,署上合作人的真实姓名,避免版权纠纷时无据指证,否则无力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八. 出版图书和音像,选用他人作品要征得他人同意,并出具有效手续,避免构成侵权。

       九. 网络作品共享,如用于任何盈利性销售或收入运作,均构成侵权。


作者: 如果    时间: 2010-9-18 21:51

引用:
原帖由 丝韵创作室 于 2010-9-18 16:32 发表 是否剽窃他人作品,这完全取决于原著作人的权益,是否目前已有原著作人公开主张了个人权益,如没有人出来维权,这自然就是一个谣言。对编谣者、恶意传播者,受害人有权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即便有人公开指认李老 ...
说得很有道理,总感觉有些人唯恐天下不乱,到处撒布一些没有根据的谣言出来,这样很影响大家的团结,但我相信我们都是明白人,绝对不会去轻易相信这样的谣言,为了葫芦丝的发展,希望我们更加团结起来!!
作者: 云之声葫芦丝    时间: 2010-9-18 22:33

我们呼吁葫芦丝界的有志之士'正义之士团结起来铲除这个葫芦丝界的败类;人渣
作者: 葫芦丝公主    时间: 2010-9-18 22:49

        恩师啊!您在的时候,葫芦丝界是那么的清纯、那么的平静、那么的和谐!至99年您和曹鹏举老师合作出版的葫芦丝VCD和99年以前出版的葫芦丝录音磁带以来,

给我们带来的葫芦丝音乐是那么的美妙、葫芦丝的意境是那么的令人神往!

     而今,葫芦丝在纯洁人的心里,依旧是那么的美妙神奇!而亵渎葫芦丝的小人,却唯恐天下不乱!个别人为了自己的私利,而不择手段!

把我们的和谐之音——葫芦丝音乐,在网站上搅得乌烟瘴气!其行为令人震怒!企图将我们葫芦丝界的一泉清水搅浑,居心何在?真正为葫芦丝做出贡献的人,像哏老师和于天佑老师

这样的一代宗师永远值得我们大家敬重、感恩!希望大家齐心协力,为葫芦丝巴乌走向世界,做出个人应有的贡献!也希望恩师的在天之灵仍能感受到葫芦丝音乐是那么的美妙,那么的和谐!

   


作者: 葫友之家    时间: 2010-9-18 23:07

 
作者: 金银葫芦    时间: 2010-9-18 23:25     标题: 信阳葫芦丝学会王超对针对李老师谣言的看法

肖老师的声明让大家更看清了造谣者的嘴脸,如此无中生有的诋毁别人,会让人更瞧不起的,特别是针对为葫芦丝事业做出巨大贡献的李老师 。
作者: 欢乐的葫芦丝    时间: 2010-9-19 09:07     标题: 山东省临沂市葫芦丝巴乌专业委员会 杜广凌 关于有人诋毁李春华老师之我见

在网上获悉对李春华老师作品、人品的一些谣言诽谤,本人万分气愤,葫芦丝界的人都知道,李老师的人品、水平是一流的、毋容置疑的, 这么优秀的作品怎么能允许别人这样轻易玷污?李老师为葫芦丝的推广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是那么德高望重,怎么能允许有人诋毁他,玷污他?你既然有胆量说,为什么没胆量站出来?我奉劝此人不要再搬弄是非了,于人无利,于己无利,只会更让人看不起,呼吁葫芦丝界的同仁齐心协力来铲除这个败类 ,还葫芦丝界一方净土!    

                                                     

永远支持敬爱的李春华老师!


作者: 朱宝华    时间: 2010-9-19 11:02

          偶得悉此事,很气愤,绝对的诽谤、诬陷和别有用心,有本事以真实身份站出来亮亮相,他不敢,他就是在捣乱,故意诋毁,唯恐天下不乱。李春华老师人品一流、演技一流、作品一流,在全国葫芦丝爱好者中有很好的口碑,是葫芦丝事业的有功之臣。李老师是追求完美之人,仅《雪莲花开》的手稿就有半尺之高;《断桥残月》是在我们杭州的葫芦丝爱好者的N次要求下,精心创作的。杭州西湖马上要“申遗”了,这也是李老师对杭州西湖的贡献!对浙江的贡献!

    支持李老师!

    支持肖峰老师!


作者: 老夫子    时间: 2010-9-19 11:08

肖老师的胸怀让人敬佩,造谣者人人唾之。
作者: boboz    时间: 2010-9-19 11:34

鄙视那些造谣生事之流!支持李老师!钦佩肖峰老师!
作者: 天若有琴    时间: 2010-9-19 12:08

相信葫龄在两年以上的葫友,都是伴随着哏,李等老师的葫芦丝音乐成长的,并且深植广大葫友的心!李春华老师的大量葫芦丝音乐及示范,滋养了后来所有的葫芦丝爱好者!后来者可以居上,应该滋物无声的居上、用更美的葫芦丝音乐羸得人心。
作者: 仙天贺    时间: 2010-9-19 12:26     标题: 山西太原丝恋乐坊 张贺

山西太原丝恋乐坊 张贺 因最近特别忙,所以很少上来跟大家交流,我看到这篇文章,非常愤怒,非常痛心,在这么和谐的葫芦丝圈里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呢?我想你也不敢出来!我们全国葫芦丝同仁、朋友、爱好者、自然会埋没你这个人渣!因为是你自己“种下”的因,自然由你承担果,在这个世界里,人是公平的!好人究竟是好人,坏人你到那里也跑不掉!在这个社 会,是赢者通吃,输者一无所有! 我是李春华老师的大徒弟,从我跟师父学习这么多年以来,我非常了解我师父的为人,从他的处女作《打跳欢歌》创作的时候,本来就是采用云南纳西族音乐素材改编的,我师父创作出来了,他出了专辑,做了伴奏...为广大葫芦丝爱好者提供了方便,师父为了葫芦丝已经做了很多吧!大家都心知肚明不用再说了。 祝我们大家葫芦丝事业蒸蒸日上、把葫芦丝发扬光大,以后再有这样的人胡乱说话,老天爷、都不会放过他!
作者: 船长——厦门    时间: 2010-9-19 12:32     标题: 厦门海之韵音乐沙龙郑宪与芳芳乐坊蔡伟芳支持李老师

    几天来,网站上肖峰老师的声明成了热贴。说明了什么,首先是说明极个别人用下三滥手段造谣惑众,犯了众怒,不得人心;二是说明春华老师、肖峰老师等致力于推广葫芦丝文化的老师们受到爱戴,深入人心;三是说明大家对葫芦丝音乐的一片爱心。不久前,李春华老师在厦门首届海峡两岸葫芦丝艺术交流会上说的好:海峡两岸葫芦丝是一家人。我们不愿意看到葫芦丝近年来篷勃发展的大好局面受到影响,更不愿意看到被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


作者: 葫芦恋    时间: 2010-9-19 12:39

支持李老师,支持马老师,支持肖老师。 严除葫芦丝败类!
作者: 衢州葫芦丝    时间: 2010-9-19 12:44     标题: 浙江省衢州市葫芦丝巴乌专业委员会强烈支持李春华老师

      最近,网上有人造谣攻击李春华老师,我们衢州市广大葫芦丝巴乌爱好者对此表示强烈谴责,李老师对葫芦丝音乐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不会因小人的造谣中伤而动摇。几年来,李老师对衢州市的广大葫芦丝爱好者给予了大量的、无私的指导和帮助,我们在此对李老师表示感谢和慰问。奉劝造谣者不要再搞破坏活动。

 

                                                                                    浙江省衢州市葫芦丝巴乌专业委员会

                                                                                                                                                                                                                                                            2010.9.19


作者: 渭水垂钓    时间: 2010-9-19 12:47

我所了解的肖峰老师是一位非常低调、和善,埋头于葫芦丝事业的人,李春华老师是一位谦虚、慎言,全心身投入葫芦丝事业的人,这样两位使大家尊敬的老师,尽有人无事生非,仔细一想无非是两点:一是挑拨二位老师的关系,二是想整倒我们的李老师,最终达到他自己的目的,李老师、肖老师,我们热爱你,千万不要上他们的当。支持李老师!支持肖老师!
作者: 衢州葫芦丝    时间: 2010-9-19 13:01     标题: 浙江省衢州市葫芦丝巴乌专业委员会强烈支持李春华老师

最近,网上有人造谣攻击李春华老师,我们衢州市广大葫芦丝巴乌爱好者对此表示强烈谴责,李老师对葫芦丝音乐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不会因造谣中伤而动摇。几年来,李老师对衢州市的广大葫芦丝爱好者给予了大量的、无私的帮助,我们在此表示感谢和慰问。奉劝造谣者不要再搞破坏葫芦丝团结的活动。 浙江省衢州市葫芦丝巴乌专业委员会 2010.9.19
作者: 丝韵★    时间: 2010-9-19 13:05     标题: 全力维护师父

一些势力小人卑鄙无耻,惯会兴风作浪,挑拔离间。是人渣,败类,禽兽不如。全力维护师父。 呼吁广大葫芦丝爱好者查出幕后黑手! ——郑金珠
作者: 云之声葫芦丝    时间: 2010-9-19 13:20     标题: 河南省云之声葫芦丝培训中心 强烈支持拥护恩师李春华

       恩师一直希望我们葫芦丝界所有的人精诚团结;共谋大业他自己为了葫芦丝发展的百年大计任劳任怨。但是一些小人一次次通过种种卑劣的手段来造谣中伤为葫芦丝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恩师李春华。

      此人恶劣的行经、险恶的用心入神共愤。我们呼吁葫芦丝界的有志之士'正义之士团结起来铲除这个葫芦丝界的败类、人渣 。来维护我们这块圣地的圣洁和安宁'团结与稳定'繁荣与昌盛 。

 

 

                                          强烈支持恩师李春华老师!

                                                                                                                                                 涂志民


作者: 渭南小杨    时间: 2010-9-19 13:33

这贴要火了!是非曲直相信自有公断!炒作也罢!诋毁也罢!你总得有原因呀!要不就是真傻呀!嘿嘿!这家伙也是找骂!林子大了!啥鸟都有!他又属于哪一种呢?春花老师也别生气!相信这家伙很快就会浮出水面!
作者: 冰雪公主    时间: 2010-9-19 13:40

我们是肖峰老师的学生,看到老师的申明,才知道有人在给我们的老师使坏,我们非常生气,肖老师在甘肃天水教葫芦丝己十多年了,他教出的学生少说也有成百上千,他的学生的学生都己在教学,遍布各地,我仅代表在学的一百多名学友,向这个散布谣言的人渣、葫芦丝界的败类,发出警告,你要是再敢胡说八道,你就是隐藏的再深我们也会找到你,把你 。我们的肖老师真是一个德、艺双全的好老师 。 肖老师的学生 小军。
作者: 柳州人    时间: 2010-9-19 15:06     标题: 遇事效彷赵本山

此事见怪不怪,系团伙阴谋也有蓄意恶炒。想不到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的警世之言竟用到了刚蓬勃兴起的葫芦丝艺术圈内,这与纯朴的民调格格不入啊!二十多年了,本山大叔历经了无数惊涛骇浪,至今仍站在艺术的最高点上笑傲群丑。
作者: 衢州葫芦丝    时间: 2010-9-19 15:07     标题: 葫芦丝音乐在孔府家庙演奏

9月17日晚,衢州孔府家庙后花园提前举办了一场中秋晚会,晚会由孔子第75世嫡长孙孔祥楷先生主持,衢州葫芦丝巴乌专业委员会应邀派员参加晚会。朱宝华老师的学生郑悦小朋友演奏了于天佑大师的《草原美》,会员们还演奏了其它葫芦丝曲目,这是葫芦丝音乐第一次在衢州孔府家庙演奏。北宋末年,山东曲阜的孔子嫡长孙随皇帝南迁,赐居衢州,建立家庙,近八百年来繁衍至今,俗称“孔府南宗家庙”。去年,李春华老师在百忙中来衢州参加衢州葫芦丝巴乌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组委会原安排李老师参观南孔家庙拜会孔祥楷老先生,后因时间紧急没有来得及参观孔庙,李老师说下次来衢州一定到孔庙参拜。近日,听到有人污蔑李老师,我们感到葫芦丝界存在着鱼龙混杂,有的人在搞不团结,纯洁的葫芦丝音乐出现了杂音,令人遗憾。
作者: 晓峰独秀    时间: 2010-9-19 19:40

楼主转发的肖老师的澄清文章写得很好,谣言是非不攻自破!老马说得好,葫芦丝巴乌音乐事业刚刚有所发展,有了一定的影响和推广,我们不允许任何不和谐的,别有用心的人破坏葫芦丝巴乌音乐事业的健康发展!中国各个民族都有自己特色的民族音乐文化,要想表现各民族音乐文化的特色,就必须要融入那个民族的音乐特色,如果引用了该民族的音乐文化特色,就说是剽窃,还有没有天理可言?试问,我们现在每个人说过的话,其实也都是很多前人说过的话,难道人人都在剽窃吗?太可笑了吧!不要动不动就拿大帽子压人,时代不同了,大家的眼睛、耳朵都不含糊,只要我们每一位葫友管好自己的嘴,耳朵,做到不信谣言,不传谣言,什么样的谣言也就没有市场了!
作者: 晓峰独秀    时间: 2010-9-19 20:48

引用:
原帖由 丝韵创作室 于 2010-9-18 16:40 发表 版权基本常识(纯属个人观点)         一. 采用社 会文化遗产的民间音乐素材,进行二度创作,可以署名编曲。只运用了局部音乐素材创作而成,可以署名作曲。(建议曲作者注明素 ...
支持丝韵创作室的意见!
作者: 黄-飞-鸿    时间: 2010-9-19 20:52     标题: 跳梁小丑 贻笑大方

           当今葫芦丝界用盛世空前来形容是一点也不为过,(中国民管会长朴老就曾说过,中国民管16个专业委员会,(注:当时陶笛委员会尚未成立)葫芦丝巴乌是成立最晚的,却是发展最快的,几年时间已有百万之众),大家回过头去看看,葫芦丝之所以会有此盛况,最要感谢的是谁?不正是哏德全李春华师徒吗,这些年来,他们为推广普及葫芦丝足迹遍及祖国的大江南北乃至海外。居然有这样的小丑在9.16(9.16是我们敬爱的哏德全大师2周年的祭日)发了这么一封匿名的邮件出来跳梁,真是贻笑大方,是驴是马牵出来溜溜,是真人何必匿名呢!结束这些无休无止的无谓无聊的举止吧!!!

 

                                                                                                                                                                                  浙江省葫芦丝巴乌专业委员会     黄志强


作者: 狂恋葫芦丝    时间: 2010-9-19 21:02

就是,你是骡是马出来溜溜!
作者: 云之声葫芦丝    时间: 2010-9-19 21:13     标题: 倡议书

倡议书

 

 

各省、市兄弟葫芦丝、巴乌专业机构及广大葫芦丝同仁:

 

    最近一个时期坊间流传一些针对李春华先生作品、行为等方面的质疑,在本来很和谐、宁静的葫芦丝界引起了不小的震荡。

 

李春华老师是我们河南省竹笛葫芦丝学会名誉会长、形象大使。河南省广大葫芦丝同仁对个别人的卑劣行径表示极大的愤慨

 

“多行不义必自毙”。河南省竹笛葫芦丝学会奉劝这个搞动乱的人,不要再一意孤行继续下去了!要知道,你在攻击、伤害别人的同时,你也同样会受到伤害

 

 因此,河南省竹笛葫芦丝学会特向各地葫芦丝、巴乌专业机构及广大葫芦丝同仁发出倡议:共同抵制这种破坏团结,制造分裂的拙劣行为,维护葫芦丝和谐发展、团结向上的大好形势。

 

                                 河南省竹笛、葫芦丝学会

                                                          2010919

 


作者: 黄-飞-鸿    时间: 2010-9-19 21:46     标题: 温州市葫芦丝巴乌专业委员会

强烈支持河南省竹笛、葫芦丝学会的倡议书,广大葫芦丝爱好者一起来支持李春华老师维权!!! 温州市葫芦丝巴乌专业委员会
作者: 华之声葫芦丝    时间: 2010-9-19 21:53     标题: 我真为造谣者感到.可悲.'可笑',可叹',可怜.

你说你这个蠢货瞎折腾什么啊.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你费尽心计造谣'诽谤李春华老师'却招来骂声一片差点连你家老祖宗都被葫芦丝爱好者的吐沫淹死了.李老师的形象非但没有受损'反而引来越来越多的人的爱戴;崇拜和信任'你说你亏不亏啊.我如果是你早就找根面条上吊自裁,羞惭的死去了
作者: 南粤丝情    时间: 2010-9-19 21:56

看到这个帖子才知道关于诽谤李春华老师的事,非常震惊!

还在QQ上传发,这不是人身攻击吗?真是卑劣、低级!!!

 

向肖峰老师致敬!


作者: 郑悦    时间: 2010-9-19 22:03

  纯属诽谤,坚决支持李老师。
作者: 和谐!!!!    时间: 2010-9-19 22:13

进化不完全的生命体,基因突变的外星人,幼稚园程度的高中生,先天蒙古症的青蛙头,圣母峰雪人的弃婴,化粪池堵塞的凶手,非洲人搞上黑**的后裔,阴阳失调的黑猩猩,被诺亚方舟压过的河马,新火山喷发口,超大无耻传声扩音喇叭,爱斯基摩人的耻辱,和蟑螂共存活的超个体,生命力腐烂的半植物,会发出臭味的垃圾人,唾弃名词的源头,每天退化三次的恐龙,人类历史上最强的废材,上帝失手摔下来的旧洗衣机,能思考的无脑袋生物,损毁亚洲同胞名声的祸害,祖先为之蒙羞的子孙,沉积千年的腐植质,科学家也不敢研究的原始物种,宇宙毁灭必备的原料,连半兽人都瞧不起你的半兽人,10倍石油浓度的沉积原料,被毁容的麦当劳叔叔,像你这种可恶的家伙只能演电视剧里的一陀粪,比不上路边被狗过洒尿的口香糖,连如花都美你10倍以上,找女朋友得去动物园甚至要离开地球,想要自杀只会有人劝你不要留下尸体以免污染环境,你摸过的键盘上连阿米吧原虫都活不下去,喷出来的口水比sars还致命,装可爱的话可以瞬间解决人口膨胀的问题,帅的话人类就只得用无性生殖,白痴可以当你的老师,智障都可以教你说人话,只要你抬头臭氧层就会破洞要移民火星是为了要离开你,如果你的丑陋可以发电的话全世界的核电厂都可以停摆,去打仗的话子弹飞弹会忍不住向你飞,手榴弹看到你会自爆,别人要开飞机去撞双子星才行而你只要跳伞就有同样的威力,你去过的名胜全部变古迹,你去过的古迹会变成历史,18辈子都没干好事才会认识你,连丢进太阳都嫌不够环保! 嗨,这位人渣,知道诋毁李春华大师的后果吗?你18辈祖宗都不够我们骂的,小心点,我们“春卷”一旦查出你,你的小命就不保了,哎,可怜啊!快去伸个“精神病院”的保险吧。
作者: 艺明    时间: 2010-9-19 22:13     标题: 强烈谴责!

重庆市葫芦丝巴乌专业委员会、重庆市渝中区葫芦丝巴乌学会、以及重庆市6000中小学葫芦丝学生,强烈谴责诬陷春华老师的人!春华老师为人随和、低调、平易近人、演奏水平精湛!谱写出了那么多优秀的葫芦丝作品,为葫芦丝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是哏德全老师和春华老师提升了葫芦丝的地位和形象,带动了葫芦丝的普及,是他们,把那么优美纯洁的,天籁之音带给了我们,全国各地的葫芦丝朋友们,让我们团结起来,支持春华老师!支持葫芦丝事业的健康发展!再次强烈谴责那些无理取闹,破坏团结的人!

 


作者: 轻舞    时间: 2010-9-19 22:16     标题: 河南葫芦丝陶笛家园

河南葫芦丝陶笛家园 支持李春华老师!

                                 支持肖峰老师!


作者: 轻舞    时间: 2010-9-19 22:18     标题: 郑州葫芦丝陶笛联谊

郑州葫芦丝陶笛联谊 支持李春华老师!

                                 支持肖峰老师!


作者: 轻舞    时间: 2010-9-19 22:20     标题: 河南竹笛葫芦丝学会 燕子

河南竹笛葫芦丝学会 燕子 支持李春华老师!

                                         支持肖峰老师!


作者: 华之声葫芦丝    时间: 2010-9-19 22:35     标题: 支持我们敬爱的葫芦丝大师李春华老师

我代表我们江苏省盐城市数千名葫芦丝爱好者全力支持李老师'李老师是真正的为数不多的德艺双馨的葫芦丝前辈.'他为葫芦丝的发展作出了艰辛的努力和杰出的贡献.
作者: 天珠奇缘    时间: 2010-9-19 23:01

偶尔转到这个论坛,看到帖子,连我这个新手也忍不住想说两句了:

 

   1、谣言止于智者。对于这样的跳梁小丑散布谣言的无耻行为,大家冷笑一声,懒得理他,让他无趣去吧。我们该干什么干什么,在美妙的葫芦丝世界里尽情遨游吧。。。。李老师创作的葫芦丝乐曲,带给我们多少美的享受!。。。再说了,音乐好不好,不是自己吹嘘的,也不是某一两个人能评价的,广大丝友们自然会用手和嘴投票———看看现在多少人喜欢听李春华老师的演奏作品,多少人在吹李老师的曲子,多少人在用李老师的教材,,,就知道了,不必多说。

   2、既然肖峰老师自己都出来声明了,其他人还有什么好说的呢?对此,我也打心眼里对肖峰老师赞一个。不过,对那个嗡嗡乱叫的苍蝇,如果我们知道它是谁,如果它在跟前,估计我还是会忍不住一巴掌拍死它。虽然它影响不了什么,但是营营之声烦人。如果它是个人,如果它在跟前,老夫必唾其面!呵呵

   3、那个无聊之人的行为,其实起到了另外的效果,,,,他反而帮李老师做了免费宣传啦,呵呵。估计这是他没想到的。本来李老师一贯是个很低调很谦虚的人,你一定要以这样的方式来进一步扩大李老师的影响,那我们也在此谢谢你了,哈哈。

   4、李老师,您认真演奏,潜心创作吧,,,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您的曲子和为人,广大丝友们心里都有数。我们期待您多出佳作!

    5、那个嗡嗡乱叫的苍蝇,你妈妈喊你回家吃垃圾啦!。。。


作者: 谢大姐    时间: 2010-9-19 23:47

杭州葫芦丝韵沙龙<筹>全体同仁坚决支持河南竹笛、葫芦丝学会倡议书,维护好李春华老师;他的人品、作品、艺品都是我最崇拜的,在李春华老师和众多专家的指导和策划下,我今年五月三十日,在浙江音乐厅的个人独奏音乐会圆满成功。再次感谢李春华老师这几年来对我的支持和关心,也代表我的学生们感谢李老师,为葫芦丝界写了那多的作品,为此我也一定会学好您所有的曲子,推广、传授给我的学生们,把葫芦丝艺术发杨广大。 支持、维护李春华老师! 打击谣言者!
作者: 云之声葫芦丝    时间: 2010-9-20 08:14     标题: 转发:安徽省葫芦丝巴乌专业委员会对此事的留言

安徽省葫芦丝巴乌专业委员会

一如继往支持李春华老师!强烈谴责污蔑李春华老师的卑鄙行为!

作者: 欢乐的葫芦丝    时间: 2010-9-20 08:18     标题: 强力支持李春华老师

  强烈支持河南省竹笛、葫芦丝学会的倡议书,望广大葫芦丝爱好者一起来   支持李春华老师!!!                

 

临沂市葫芦丝巴乌专业委员会


作者: 云之声葫芦丝    时间: 2010-9-20 08:18     标题: 转发:李斌老师对此事的留言

对于制造事端的骗子,大家共伐之!!!

因为工作忙没有时间上网,昨天我的朋友电话告知:说网上传闻我是《兰色的香巴拉》曲作者,另我大为震惊愤怒。我名叫李斌是湖北省葫芦丝巴乌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也是葫芦丝巴乌爱好者,非常喜欢李春华老师的作品。特此声明! 本人才蔬学浅,从来没有作过曲!!!更谈不上《兰色的香巴拉》的作者是我。别有用心的,制造事端的骗子们,敢出来亮相吗?

作者: 云之声葫芦丝    时间: 2010-9-20 08:26     标题: 转发:空中旋律老师的留言

李老师对葫芦丝做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大家不要相信这个见不得人的骗子,事实胜于雄辩。我相信李老师!支持李老师!

作者: 云之声葫芦丝    时间: 2010-9-20 08:53     标题: 感谢我们敬重李斌老师为此时做出声明。 再次证明谣言就是谣言,骗子的话是不能长久。

 

 

 

 

对于制造事端的骗子,大家共伐之!!!

因为工作忙没有时间上网,昨天我的朋友电话告知:说网上传闻我是《兰色的香巴拉》曲作者,另我大为震惊愤怒。我名叫李斌是湖北省葫芦丝巴乌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也是葫芦丝巴乌爱好者,非常喜欢李春华老师的作品。特此声明! 本人才蔬学浅,从来没有作过曲!!!更谈不上《兰色的香巴拉》的作者是我。别有用心的,制造事端的骗子们,敢出来亮相吗

作者: 云之声葫芦丝    时间: 2010-9-20 08:55     标题: 再次感谢我们敬重的李斌老师 支持李斌老师

 

 

 

再次感谢我们敬重的李斌老师 支持李斌老师。

作者: 丝丝情深    时间: 2010-9-20 08:57

该说的都说了,该批的都批了,该骂的也骂了,歪风邪气永远也压不住正风正气,还是大家换个好心情吧,静下心来吹咱们的葫芦丝多好啊!
作者: 欢乐的葫芦丝    时间: 2010-9-20 10:20     标题: 感谢李斌老师为李老师澄清事实 支持李斌老师,支持李老师

 

 

 

 

对于制造事端的骗子,大家共伐之!!!

因为工作忙没有时间上网,昨天我的朋友电话告知:说网上传闻我是《兰色的香巴拉》曲作者,另我大为震惊愤怒。我名叫李斌是湖北省葫芦丝巴乌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也是葫芦丝巴乌爱好者,非常喜欢李春华老师的作品。特此声明! 本人才蔬学浅,从来没有作过曲!!!更谈不上《兰色的香巴拉》的作者是我。别有用心的,制造事端的骗子们,敢出来亮相吗?

作者: 班尼彭    时间: 2010-9-20 11:20

事已澄清,不必再言,探究技艺,和谐论坛!!!
作者: 葫芦恋    时间: 2010-9-20 12:09

引用:
原帖由 华之声葫芦丝 于 2010-9-19 21:53 发表 你说你这个蠢货瞎折腾什么啊.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你费尽心计造谣'诽谤李春华老师'却招来骂声一片差点连你家老祖宗都被葫芦丝爱好者的吐沫淹死了.李老师的形象非但没有受损'反而引来越来越多的人的爱戴;崇拜和信任' ...
华之声朋友的言辞真解恨,说得好。我支持你。
作者: 和谐!!!!    时间: 2010-9-20 12:43

感谢李斌老师!
作者: 直言    时间: 2010-9-20 15:20

看了不知哪里的“大人物”写得帖子,俺既长了知识,又长了见识。且问这位“大人”:一,对葫芦丝的音乐创作懂得多少?不懂得别乱发言论。二、有人品没?你下生的时候你娘忘了给你了,悲哀呀!三、上过学没?老师咋就教出像你这样的“白薯”?四、有良心没?看没看见李老师为葫芦丝事业所作的巨大贡献?你的良心是不是叫狗吃了呀?----咋,你说自己冤枉,是有人叫你这样做的?那你真混账,你背后的人更混账


作者: 欢乐的葫芦丝    时间: 2010-9-20 15:23     标题: 回复 87# 直言 的帖子

直言 说的痛快一个字 好!
作者: 中国旺旺仔    时间: 2010-9-20 16:45

支持支持
作者: 《葫芦雅苑》    时间: 2010-9-20 17:09     标题: 河南省南阳市葫芦雅苑葫芦丝培训中心 大力支持拥戴恩师李春华

惊闻网上谣言、诋毁我恩师李春华先生的帖子,甚为愤慨和震惊: 我跟随恩师学习葫芦丝多年,受教诲颇深。恩师是“德艺双馨”经常训诫弟子学生们“要学艺,先做人”,恩师最看重的是“学艺人的人品”,从他处事原则上则可看出恩师的大度、高风亮节及宽广胸怀,他良好的品质和美德及对音乐文化的热爱,特别是对葫芦丝音乐文化的追求完美细化到每一个音符,更让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深深地感动;每当恩师新作品的推出,都是给我们葫芦丝人埋藏内心深处真实情感的一次强烈迸发,心灵得到一次次完美的净化,这是何等的超然,何等的境界!恩师对他的每一首曲子每一部专辑就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都倾注了极大的心血和对葫芦丝全部的爱;每当他的作品得到大家的赞赏纷纷传唱吹奏成为经典葫芦丝名曲的时候,他那颗仁爱善良的心便得到了极大的升华,心灵也得到了一丝丝慰籍!大家都知道:学习葫芦丝但凡都是伴随着恩师的葫芦丝巴乌实用教程和教学专辑成长起来的,都对李老师和葫芦丝有着深厚以及不容亵渎的感情,李老师为了弘扬民族文化,传承民族音乐的发展和推广,走南闯北,呕心沥血,使葫芦丝这件乐器的地位越来越高,被更多的人们所喜爱,各地各级的葫芦丝团体机构及葫芦丝优秀人才层层辈出,脍炙人口的葫芦丝作品亦如雨后春笋层出不穷,极力凸现了葫芦丝良好发展的迅猛势头。 可是葫芦丝正在这良好发展势头的今天,我们却听到一种与发展背离极不和谐之音,出现了别有用心的人,用极不光彩的手段,以及歪曲捏造事实,蒙蔽一些不明真相的人,以诋毁、诬蔑在葫芦丝事业上做出巨大贡献和我们非常爱戴的李春华大师,已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事实胜于雄辩,非常感谢肖峰、李斌两位老师勇敢的站出来,用事实真相有力的反击回应了这些葫芦丝界的小人,使这些“好事者”玩火自焚,无立锥之地;被我们这些富有正义感的葫芦丝人所唾弃!通过这些小人的鄙略行径,同时更加证明李春华大师的高贵品质及气度,使我们更加爱戴拥护我们的李春华大师。大家都知道最近恩师的新作品《梨花雨》曲目中,同时还有一首《和谐》曲子,并附有歌词,虽说是恩师为一个县的县歌谱的曲子,但曲子旋律的优美及歌词中的“和谐吉祥”,奏出了恩师追求和谐社 会和我们向往美好生活的心声! 最后:我们祝愿葫芦丝的发展天地更加广阔!多一些像李春华大师那样引领我们的葫芦丝事业向前大踏步地发展!李老师我们大家都支持您!!! 《葫芦雅苑》计玮 2010年9月20日
作者: 重新拥有    时间: 2010-9-20 17:19     标题: 携运城市葫芦丝巴乌协会全体会员永远支持李春华老师!

今天听朋友说有人在此诋毁全国葫芦丝爱好者崇拜的李春华老师后,我感到万分气愤!把肖锋老师对谣传的声明和对各地葫芦丝爱好者的回帖认真看了一遍,才感到消了点气。我现在在想:诋毁李老师的这个人,你究竟图个啥呀?!到底落了个过街老鼠、跳梁小丑、群起而攻之!靠这个想出名?但也没敢大胆站出来,纯属无稽之谈、无聊至极!李老师的为人我和他虽然认识只有一年之多,但一年来的交往很多,他为人低调、待人谦诚。这次我们协会的成立我感受颇深:他带领全国各地10多位大师赶到运城为我们祝贺而且食宿都是他们自己慷慨解囊,真是为了葫芦丝事业的发展倾情奉献!我们最尊敬的李老师:他对你的言语是别有用心的,您千万别上他的当,大胆的干吧,有我们运城市葫芦丝巴乌协会全体会员永远的支持、有全国千千万万个葫芦丝爱好者的强有力的支持,相信您在葫芦丝领域是永远的领头雁! (附带说明:因为我年龄大眼睛花不多上网,更没来过此论坛,今天来看帖时候顺便看了好多朋友对我们协会的成立发了很多祝贺的帖子,我深表感谢!抽时间来一定回访,看来要多来的,不来会落伍的。谢谢大家!谢谢大家!) 运城市葫芦丝巴乌协会荆干业携全体会员 2010年9月20日
作者: 和谐!!!!    时间: 2010-9-20 20:40

http://video.sina.com.cn/v/b/16031519-1296892492.html

 


作者: 小鱼儿    时间: 2010-9-20 21:29

李老师,我们永远会支持你的,你对我们的葫芦丝事业和发展作出了如此大的贡献和成绩,这么优秀的作品怎么能让那些小人轻易玷污呢?? 那个造谣的小人是什么东西,你将会被众葫芦丝爱好者看不起,你也不会得逞的~~~ 李老师~~~~~我们需要你~~爱戴你~~~尊敬你~~~~!!! 在此,我也向 肖峰 老师 致敬~~~!! 祝我们葫芦丝事业蒸蒸日上、发扬光大~~!
作者: 烟轻雨柔    时间: 2010-9-20 21:38     标题: 回复 1# 马兰 的帖子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李春华老师这么优秀,有点非议和诽谤真的是很正常的。淡定,淡定!
作者: 龙吟芦箫    时间: 2010-9-20 22:15

引用:
原帖由 烟轻雨柔 于 2010-9-20 21:38 发表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李春华老师这么优秀,有点非议和诽谤真的是很正常的。淡定,淡定!
高人,高人!
作者: 老马    时间: 2010-9-20 22:33

引用:
原帖由 和谐!!!! 于 2010-9-20 20:40 发表 http://video.sina.com.cn/v/b/16031519-1296892492.html  

那人也给别人骂得惨,惹众怒,需要有很好的心里承受力,因为群众的眼光是雪亮的,

 

看着朋友们愤然而起,我感觉我以前错了,因为我长久以来,觉得这个圈子充满着矛盾和斗争,我连个会我都不敢入,从这事来看,小心阴暗的也不过是个别人,团结还是主流啊,

 

春华老师这事说真的,从另一方面来说,应该感谢那个造谣生事的人,因为他,这事现在摆出来了,就省得一些心里阴暗的人在背地和一些不明真相的朋友胡说八道了,


作者: 冬兰    时间: 2010-9-20 22:40

我今对此卑虐行为表示强烈谴责!!!!!!!

横批:丑人多作怪!

上联:班门弄斧,搬弄是非,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下联:无稽之谈,无理取闹,无地自容,无处可寻无赖的良心!


作者: 金葫芦乐坊    时间: 2010-9-20 23:27

看到这个无聊的葫芦丝盲造谣 真是太气愤了 简直是吃饭忘了种田人 尊敬的李春华老师辛辛苦苦写出一曲又一曲的好作品 不知道感恩也就罢了 不懂就别跟着瞎掺和
作者: 金葫芦乐坊    时间: 2010-9-20 23:41

想用这样的方法来作秀 真是太嫩了 想吹号葫芦丝就别在作弄是非 还是好好学学李春华老师的做人吧、
作者: 天珠奇缘    时间: 2010-9-21 09:51

引用:
原帖由 老马 于 2010-9-20 22:33 发表 那人也给别人骂得惨,惹众怒,需要有很好的心里承受力,因为群众的眼光是雪亮的,   看着朋友们愤然而起,我感觉我以前错了,因为我长久以来,觉得这个圈子充满着矛盾和斗争,我连个会我都不敢入,从这事来看,小心阴 ...

 

老马说得太对了。呵呵。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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