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热烈祝贺柳皮笛发帖突破万篇大关 [打印本页]
作者: 蓝雪青松 时间: 2010-8-17 23:19 标题: 热烈祝贺柳皮笛发帖突破万篇大关
2010年8月17日晚22:08,柳皮笛发帖总数达到10000篇。
特此公告并表示热烈祝贺!
论坛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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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17日
作者: 天若有琴 时间: 2010-8-17 23:27
沙发!
作者: 天若有琴 时间: 2010-8-17 23:28
热烈祝贺!
作者: 清风竹韵 时间: 2010-8-18 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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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北碚葫芦丝 时间: 2010-8-18 01:07
祝贺柳医生!!!!
作者: 葫芦岭 时间: 2010-8-18 06:55
作者: 梅花香 时间: 2010-8-18 07:16
支持!
祝贺!
作者: 柳皮笛 时间: 2010-8-18 10:52
引用:
原帖由 清风竹韵 于 2010-8-18 00:23 发表
36779
好喜欢清风竹韵的魔术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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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银色月光 时间: 2010-8-18 10:59
祝贺柳大夫,我争取二年内突破万帖大关。
作者: 郑悦 时间: 2010-8-18 11:13
有没有奖金啊?
作者: 蓝雪青松 时间: 2010-8-18 11:31
统计公告:
小小青蛙发帖过万,历时659天
晓峰独秀发帖过万,历时584天
竹林古筝发帖过万,历时454天
柳皮笛发帖过万,历时440天
作者: 老马 时间: 2010-8-18 11:43
进来发红包了
作者: 丝琴 时间: 2010-8-18 12:12
突飞猛进
作者: 葫芦梦 时间: 2010-8-18 12:54
可喜可贺!
作者: 源源流長 时间: 2010-8-18 13:49
向柳皮笛学习!向柳皮笛致敬!
作者: 柳皮笛 时间: 2010-8-18 14:20
引用:
原帖由 源源流長 于 2010-8-18 13:49 发表
向柳皮笛学习!向柳皮笛致敬!
喜欢葫芦丝,喜欢葫芦丝专业论坛,一如既往发帖,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
作者: 柳皮笛 时间: 2010-8-18 14:22
引用:
原帖由 银色月光 于 2010-8-18 10:59 发表
祝贺柳大夫,我争取二年内突破万帖大关。
不用急,您的每一贴都比我的有思想。
作者: 柳皮笛 时间: 2010-8-18 14:26
引用:
原帖由 蓝雪青松 于 2010-8-18 11:31 发表
统计公告: 小小青蛙发帖过万,历时659天晓峰独秀发帖过万,历时584天竹林古筝发帖过万,历时454天柳皮笛发帖过万,历时440天
你太认真了!其实我没操心,在注册一周年时可以达到一万帖的,同时庆贺多有意义。
作者: 柳皮笛 时间: 2010-8-18 14:28
引用:
原帖由 老马 于 2010-8-18 11:43 发表
进来发红包了
看到了,好大一个红包啊!
警察也给我了,别人都说看我的长相就是有钱人,在这体现了。
作者: 柳皮笛 时间: 2010-8-18 14:31
浑浑沌沌 不知自己这一万帖都说了啥?
作者: 蓝雪青松 时间: 2010-8-18 14:48
引用:
原帖由 柳皮笛 于 2010-8-18 14:31 发表
浑浑沌沌 不知自己这一万帖都说了啥?
正所谓“道可道,非常道”也!
作者: 蓝雪青松 时间: 2010-8-18 14:53
引用:
原帖由 柳皮笛 于 2010-8-18 10:50 发表
才看到!总是在不经意间造成了这样的结果。
感谢大家祝贺!
呵呵!昨天下午两点多的时候,发现你的发帖数是9999篇。而且,当时显示你“在线”。于是我就蹲点,隔一会儿刷新一下等着做记录。可是,左等右等,你就是不发第10000篇。直到晚上十点多,终于看到你发帖。
你说我抓个现行容易吗我!
作者: 蓝雪青松 时间: 2010-8-18 15:10
引用:
原帖由 银色月光 于 2010-8-18 10:59 发表
祝贺柳大夫,我争取二年内突破万帖大关。
月光兄,你去年8月10号达到5000篇。
现在是7407篇。
按照此期间的平均速度,大约还需要402天即可突破万篇大关。也就是2011年9月24日。
作者: 晓峰独秀 时间: 2010-8-18 15:29
引用:
原帖由 柳皮笛 于 2010-8-18 10:50 发表
才看到!总是在不经意间造成了这样的结果。
感谢大家祝贺!
这难道就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吗?
作者: 晓峰独秀 时间: 2010-8-18 15:31
引用:
原帖由 蓝雪青松 于 2010-8-18 15:10 发表
月光兄,你去年8月10号达到5000篇。现在是7407篇。按照此期间的平均速度,大约还需要402天即可突破万篇大关。也就是2011年9月24日。
没什么说的了!
作者: 晓峰独秀 时间: 2010-8-18 15:33
引用:
原帖由 柳皮笛 于 2010-8-18 14:28 发表
看到了,好大一个红包啊!
警察也给我了,别人都说看我的长相就是有钱人,在这体现了。
知道为什么到现在不能露真相了:露真相就=露富!
作者: 蓝雪青松 时间: 2010-8-18 15:59
引用:
原帖由 青衫 于 2010-8-18 15:54 发表
一万贴,也不难……
只争朝夕?
作者: 柳皮笛 时间: 2010-8-18 16:32
引用:
原帖由 蓝雪青松 于 2010-8-18 14:53 发表
呵呵!昨天下午两点多的时候,发现你的发帖数是9999篇。而且,当时显示你“在线”。于是我就蹲点,隔一会儿刷新一下等着做记录。可是,左等右等,你就是不发第10000篇。直到晚上十点多,终于看到你发帖。你说我抓 ...
你好辛苦啊,可真的不容易啊!好像我是故意要保住9999朵梅瑰。
作者: 竹林古筝 时间: 2010-8-18 20:19
来晚了,有俺们局的蓝警官就行了,看看这工作做的,要多细有多细,又准确,不过也够累的,蹲坑不容易啊,葫友们,好好的吹和灌吧,要对的起管理们的辛苦啊。
作者: 云的影子 时间: 2010-8-18 21:03
强烈祝贺柳大夫的新突破
作者: 源源流長 时间: 2010-8-18 22:04
俺几时也灌出9999朵玫瑰来,让蓝警官再蹲坑蹲到脚发酸。
作者: 竹林古筝 时间: 2010-8-18 22:56
引用:
原帖由 源源流長 于 2010-8-18 22:04 发表
俺几时也灌出9999朵玫瑰来,让蓝警官再蹲坑蹲到脚发酸。
那一天会来到的,你要努力啊。
作者: 天若有琴 时间: 2010-8-18 22:59
引用:
原帖由 源源流長 于 2010-8-18 22:04 发表
俺几时也灌出9999朵玫瑰来,让蓝警官再蹲坑蹲到脚发酸。
爬上珠穆朗玛峰还差一截。
作者: 竹林古筝 时间: 2010-8-18 23:08
忘了给柳大夫献花了。补上并表示衷心的祝贺。

作者: 柳皮笛 时间: 2010-8-18 23:15
引用:
原帖由 竹林古筝 于 2010-8-18 23:08 发表
忘了给柳大夫献花了。补上并表示衷心的祝贺。
[em2 ...
你每次给我献花最心诚了,恨不得把人家的花店送给我。谢谢了!
作者: 竹林古筝 时间: 2010-8-18 23:18
引用:
原帖由 柳皮笛 于 2010-8-18 23:15 发表
你每次给我献花最心诚了,恨不得把人家的花店送给我。谢谢了!
呵呵,你忘了?俺就是开花店的,晓峰是开砖厂的啦?
作者: 柳皮笛 时间: 2010-8-18 23:18
引用:
原帖由 青衫 于 2010-8-18 23:16 发表
应该送一花园…… 花是活的!
这个创意好,我非常喜欢!
作者: 柳皮笛 时间: 2010-8-19 09:39
引用:
原帖由 竹林古筝 于 2010-8-18 23:18 发表
呵呵,你忘了?俺就是开花店的,晓峰是开砖厂的啦?
我记忆犹新啊!都是铁哥!
作者: 柳皮笛 时间: 2010-8-19 09:57
引用:
原帖由 蓝雪青松 于 2010-8-17 23:19 发表
2010年8月17日晚22:08,柳皮笛发帖总数达到10000篇。 特此公告并表示热烈祝贺!
& ...
才看到,总是在不经意间造成了这样的结果!感谢大家祝贺!
作者: 柳皮笛 时间: 2010-8-19 10:04
引用:
原帖由 晓峰独秀 于 2010-8-18 15:29 发表
这难道就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吗?
是这样的!
作者: 柳皮笛 时间: 2010-8-19 10:07
引用:
原帖由 晓峰独秀 于 2010-8-18 15:33 发表
知道为什么到现在不能露真相了:露真相就=露富!
是啊是啊,葫芦岭给了我一个很大的红包,太激动了,刚拿到手就不见了,已报告警察,看能否找回。
作者: 蓝雪青松 时间: 2010-8-19 10:18
引用:
原帖由 柳皮笛 于 2010-8-19 10:07 发表
是啊是啊,葫芦岭给了我一个很大的红包,太激动了,刚拿到手就不见了,已报告警察,看能否找回。
刚拿到手就不见了?听起来象是孙悟空的毫毛变的。
重大经济损失啊!看看葫芦岭能不能重发。
作者: 源源流長 时间: 2010-8-19 11:15
告诉下账号,直接打入银行卡不就得了?
作者: 葫芦岭 时间: 2010-8-19 12:25
引用:
原帖由 蓝雪青松 于 2010-8-19 10:18 发表
刚拿到手就不见了?听起来象是孙悟空的毫毛变的。
重大经济损失啊!看看葫芦岭能不能重发。
应该是已经到账了,删除的只是帖子
作者: 蓝雪青松 时间: 2010-8-19 12:34
引用:
原帖由 葫芦岭 于 2010-8-19 12:25 发表
应该是已经到账了,删除的只是帖子
这句话提醒我了。
是的,帖子是可以删除的,但到账的金币是删除不了的。
就比方说,你从ATM机取款后,即便你把ATM机给你打印的取款单据撕掉了或者丢掉了,但钱已经到你钱包里了。
作者: 云的影子 时间: 2010-8-19 12:39
引用:
原帖由 源源流長 于 2010-8-19 11:15 发表
告诉下账号,直接打入银行卡不就得了?
作者: 晓峰独秀 时间: 2010-8-19 13:17
引用:
原帖由 竹林古筝 于 2010-8-18 23:18 发表
呵呵,你忘了?俺就是开花店的,晓峰是开砖厂的啦?
拿砖在花园里盖栋别墅,然后把柳大夫接去住!
作者: 天若有琴 时间: 2010-8-19 13:32
引用:
原帖由 晓峰独秀 于 2010-8-19 13:17 发表
拿砖在花园里盖栋别墅,然后把柳大夫接去住!
后期工程推荐葫总,他会用金币作壁。
作者: 葫芦岭 时间: 2010-8-19 14:05
引用:
原帖由 天若有琴 于 2010-8-19 13:32 发表
后期工程推荐葫总,他会用金币作壁。
用金砖!
作者: 源源流長 时间: 2010-8-19 14:32
用金币作砖,用金砖作壁,把柳别墅布置得金碧辉煌,因为这是我们论坛的第一座希望工程!
作者: 源源流長 时间: 2010-8-19 14:33
我愿捐献金币50!
作者: 柳皮笛 时间: 2010-8-19 14:45
引用:
原帖由 晓峰独秀 于 2010-8-19 13:17 发表
拿砖在花园里盖栋别墅,然后把柳大夫接去住!
快点快点动工,我好向往啊!
作者: 柳皮笛 时间: 2010-8-19 14:46
引用:
原帖由 源源流長 于 2010-8-19 14:32 发表
用金币作砖,用金砖作壁,把柳别墅布置得金碧辉煌,因为这是我们论坛的第一座希望工程!
千万别!别!别!遭打劫怎么办?
作者: 源源流長 时间: 2010-8-19 14:48
何时动工,那要看后期总指挥葫总的心情了。
作者: 源源流長 时间: 2010-8-19 14:51
引用:
原帖由 柳皮笛 于 2010-8-19 14:46 发表
千万别!别!别!遭打劫怎么办?
咱们的蓝警官任别墅总保安,还怕什么?
作者: 柳皮笛 时间: 2010-8-19 15:31
引用:
原帖由 蓝雪青松 于 2010-8-19 12:34 发表
这句话提醒我了。是的,帖子是可以删除的,但到账的金币是删除不了的。就比方说,你从ATM机取款后,即便你把ATM机给你打印的取款单据撕掉了或者丢掉了,但钱已经到你钱包里了。
哈哈,笑死我了,你们才灵醒,警察和老马都给我又补了,我是不是应该退还啊?
作者: 蓝雪青松 时间: 2010-8-19 15:49
引用:
原帖由 柳皮笛 于 2010-8-19 15:31 发表
哈哈,笑死我了,你们才灵醒,警察和老马都给我又补了,我是不是应该退还啊?
一个崭新的暴发户就这样诞生了!
现在柳皮笛的金币总数已经超过1000了。
作者: 柳皮笛 时间: 2010-8-19 15:51
引用:
原帖由 蓝雪青松 于 2010-8-19 15:49 发表
一个崭新的暴发户就这样诞生了!现在柳皮笛的金币总数已经超过1000了。
我觉得老马补的那个包像是给你的。
作者: 云的影子 时间: 2010-8-19 17:11
引用:
原帖由 源源流長 于 2010-8-19 14:33 发表
我愿捐献金币50!
俺也愿捐献金币60!
作者: 晓峰独秀 时间: 2010-8-19 20:53
引用:
原帖由 蓝雪青松 于 2010-8-19 15:49 发表
一个崭新的暴发户就这样诞生了!现在柳皮笛的金币总数已经超过1000了。
金璧辉煌 金币辉煌
作者: 柳皮笛 时间: 2010-8-19 22:17
- 葫芦岭 金币 +200 帮我存着 2010-8-19 20:03
我告诉你,已经到我账里了,放我这就甭想拿走!
作者: 柳皮笛 时间: 2010-8-19 22:21
引用:
原帖由 晓峰独秀 于 2010-8-19 20:53 发表
金璧辉煌 金币辉煌
金光闪闪,灿烂金光!
作者: 源源流長 时间: 2010-8-20 08:56
引用:
原帖由 柳皮笛 于 2010-8-19 22:17 发表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葫芦岭 金币 +200 帮我存着 2010-8-19 20:03 我告诉你,已经到我账里了,放我这就甭想拿走!
金币是国家的,银行总是有理的,哪怕错进了你的账户,通过法律途径照样可以拿回来!
作者: 柳皮笛 时间: 2010-8-20 11:21
引用:
原帖由 源源流長 于 2010-8-20 08:56 发表
金币是国家的,银行总是有理的,哪怕错进了你的账户,通过法律途径照样可以拿回来!
你是不是搞金融的?你咋那么清楚?
作者: 银色月光 时间: 2010-8-20 11:29
这个帖子又火了,我不加水,加点油。
作者: 晓峰独秀 时间: 2010-8-20 22:37
现在都讲究金砖盖楼了!
作者: 梅花香 时间: 2010-8-20 22:42
引用:
原帖由 晓峰独秀 于 2010-8-20 22:37 发表
现在都讲究金砖盖楼了!
这种楼住着不安全,老有人打你的主意。
作者: 柳皮笛 时间: 2010-8-20 22:52
引用:
原帖由 银色月光 于 2010-8-20 11:29 发表
这个帖子又火了,我不加水,加点油。
火上加油,更火!
作者: 梅花香 时间: 2010-8-20 23:07
引用:
原帖由 青衫 于 2010-8-20 22:58 发表
打、打、打……,打劫!!!!!!
严肃点!打劫呐!
作者: 柳皮笛 时间: 2010-8-20 23:10
引用:
原帖由 青衫 于 2010-8-20 22:58 发表
打、打、打……,打劫!!!!!!
刚说的让把金子交出来啊?
作者: 刘本 时间: 2010-8-21 09:02
恭喜了!
作者: 刘本 时间: 2010-8-21 09:02
继续努力!
作者: 蓝雪青松 时间: 2010-8-21 09:28
引用:
原帖由 柳皮笛 于 2010-8-19 15:51 发表
我觉得老马补的那个包像是给你的。
天上掉下个大馅饼!
作者: 柳皮笛 时间: 2010-8-21 10:00
引用:
原帖由 青衫 于 2010-8-20 22:57 发表
美女,把金子交出来!!!!!!!!!
誓死捍卫300金币大红包,那是葫芦岭给我的。
作者: 蓝雪青松 时间: 2010-8-21 10:45
引用:
原帖由 柳皮笛 于 2010-8-21 10:00 发表
誓死捍卫300金币大红包,那是葫芦岭给我的。
换个说法就是——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作者: 晓峰独秀 时间: 2010-8-21 14:26
引用:
原帖由 蓝雪青松 于 2010-8-21 10:45 发表
换个说法就是——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再换个说法——要钱没有,要命不给!
作者: 源源流長 时间: 2010-8-21 20:38
现在提倡--要钱给你,要命不给。
作者: 天若有琴 时间: 2010-8-21 22:44
引用:
原帖由 青衫 于 2010-8-21 22:19 发表
啥也不要…… 还不行吗?
出尔反尔!
作者: 天若有琴 时间: 2010-8-21 23:57
引用:
原帖由 青衫 于 2010-8-21 23:49 发表
要不要都错吗??????
找找有“错”字吗?
作者: 天若有琴 时间: 2010-8-22 12:51
引用:
原帖由 青衫 于 2010-8-22 10:56 发表
深深地郁闷了……
使劲灌水就好了。
作者: 晓峰独秀 时间: 2010-8-22 16:07
引用:
原帖由 青衫 于 2010-8-22 10:56 发表
深深地郁闷了……
这么点打击不能承受?
作者: 梅花香 时间: 2010-8-22 16:47
引用:
原帖由 天若有琴 于 2010-8-21 22:44 发表
出尔反尔!
就是就是,说话不算话。男子汉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作者: 柳皮笛 时间: 2010-8-23 13:17
引用:
原帖由 青衫 于 2010-8-21 22:19 发表
啥也不要…… 还不行吗?
坚持你想要的!
作者: 晓峰独秀 时间: 2010-8-24 20:18
引用:
原帖由 柳皮笛 于 2010-8-23 13:17 发表
坚持你想要的!
只要对的不要贵的!
作者: 葫芦梦 时间: 2010-8-25 17:22
引用:
原帖由 晓峰独秀 于 2010-8-24 20:18 发表
只要对的不要贵的!
没有最贵,只有更贵
作者: 柳皮笛 时间: 2010-8-26 17:25
引用:
原帖由 晓峰独秀 于 2010-8-24 20:18 发表
只要对的不要贵的!
只要你需要的,不要你不需要的。
作者: 天若有琴 时间: 2010-9-2 00:03
引用:
原帖由 柳皮笛 于 2010-8-26 17:25 发表
只要你需要的,不要你不需要的。
不需要的他不要,
作者: 柳皮笛 时间: 2010-9-6 17:31
引用:
原帖由 天若有琴 于 2010-9-2 00:03 发表
不需要的他不要,
不要花钱买自己不需要的东西,清仓处理再便宜都不要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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