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河南省文化厅
承办单位: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葫芦丝.巴乌专业委员会
河南省竹笛.葫芦丝学会
协办单位: 《笛友之家》网站《中国竹笛》杂志
二、宗 旨:弘扬民族文化,振奋民族精神,促进葫芦丝、巴乌演奏艺术的普及、发展和繁荣,丰富我国人民的文化生活,全面提高我国国民音乐修养、特别是青少年的音乐素质,为构建和谐社 会多做贡献。
三、参赛资格:葫芦丝、巴乌演奏艺术的广大爱好者,不分性别、不论年龄大小,只要达到演奏能力和演奏水平、都可以参加此项比赛,比赛组别以年龄划分.
媒体支持:《笛友之家》网站《中国竹笛》杂志
四、比赛组别:
葫芦丝
(101)独奏儿童一组: 2003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
(102)独奏儿童二组: 2001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出生
(103)独奏儿童三组: 1999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出生
(104)独奏少年一组: 1997年1月1日---1998年12月31日出生
(105)独奏少年二组: 1995年1月1日---1996年12月31日出生
(106)独奏少年三组: 1993年1月1日---1994年12月31日出生
(107)独奏青年组: 1975年1月1日--- 1992年12月31日出生
(108)独奏中年组: 1960年1月1日---1974年12月31日
(109)独奏老年组:1959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110)集体儿童组:1999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
(111)集体少年组:1993年1月1日---1998年12月31日
(112)集体青年组:1975年1月1日---1992年12月31日
(113)集体中老年组:1974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巴乌
(201)独奏儿童一组: 2003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
(202)独奏儿童二组: 2001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出生
(203)独奏儿童三组: 1999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出生
(204)独奏少年一组: 1997年1月1日---1998年12月31日出生
(205)独奏少年二组: 1995年1月1日---1996年12月31日出生 (206)独奏少年三组: 1993年1月1日---1994年12月31日出生
(207)独奏青年组: 1975年1月1日--- 1992年12月31日出生
(208)独奏中年组: 1960年1月1日---1974年12月31日
(209)独奏老年组:1959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210)集体儿童组:1999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
(211)集体少年组:1993年1月1日---1998年12月31日
(212)集体青年组:1975年1月1日---1992年12月31日
(213)集体中老年组:1974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五、报名时间:2010年6月18日----2010年9月18日
六、报名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经三路33号院关虎屯新区3号楼5单元5楼东河南省竹笛葫芦丝学会办公室
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办公室电话:0371-87000832 / 60966895
传真:0371-60302838王松老师:15303816682 郑洋老师13663820898
河南省竹笛葫芦丝学会网站:www.zhxuehui.com
七、报名办法:郑州市区参赛选手到学会办公室直接报名,报名办法:
1、填写报名表; 2、交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参赛者自己演奏录制的VCD或DVD光盘和本人户口本复印件或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交报名费20元、初赛费100元; 4、办理“准予报名和参加初赛的通知”。5、郑州市以外的参赛选手可通过信函报名。报名办法为:(1)、给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王松老师来函索取报名表(索取报名表须在信中夹寄4张面值1、20元的邮票),组委会办公室收到您的来函后,将会及时回寄报名表。您也可以在学会的网站上下载报名表; (2)、填写报名表;(3)、将两张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参赛者自己演奏录制的CD光盘或VCD/DVD光盘,参赛人户口本复印件或参赛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和填写好的报名表一同寄给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王松老师收; (4)、再通过邮局给组委会办公室邮寄报名费20元、初赛费100元(报名费、初赛费请寄组委会办公室财会人员王松老师收,并请在汇款单上注明“2010年中原杯邀请赛报名、初赛费”。请注意在“汇款人”一栏内,写参赛人的名字,不要写家长的名字。);(5)、组委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收到您的以上资料、经费后,给您办理报名手续,并给您寄回“准予报名和参加初赛的通知”。
初赛选手的名单都在我会的网站上公布。有无自己参加初赛,请于2010年6月20日—2010年9月20日之间到学会网站上查阅,或电话查询.
八、比赛办法:
本赛事设组委会、评委会、监委会三个工作机构。三个工作机构分工、协作,并互相监督、配合,共同组织好这次比赛。
本赛事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参加复赛的选手全部进入决赛。
初赛,一律采用评委审看光盘的方式进行.
初赛全部结束后,组委会将会书面通知进入复赛的选手。
参加复赛独奏项目的选手须持“复赛通知书”到赛场“报到处”报到.报到时,须交复赛、决赛费360元。然后办领“复赛、决赛证”。
参加复赛的集体项目的团队负责人也须持“复赛通知书” 到赛场“报到处”报到. 报到时,须交复赛、决赛费600元。然后办领“复赛、决赛证”。
初赛全部结束后,组委会将会在河南省竹笛葫芦丝学会的网站上发布进入复赛的选手名单。有无自己参加复赛,可在学会网站上查阅或电话咨询。
没有进入复赛的选手,组委会不再通知。所交资料和报名费、初赛费,恕不退还。
参加复赛的选手每人演奏一首乐曲。(必须是参加初赛时的同一首乐曲。)
参加决赛的选手每人演奏一首乐曲。(必须是不同于复赛时的乐曲。)
复赛分数与决赛分数相加,再除以2的分数,为决定奖次的最终依据。
选手参加复赛、决赛的顺序,由组委会统一安排。
十五、注意事项: (1)所有选手一旦报名参赛,即表明自己承认本章程。因此必须遵从本章程的各项规定。(2)填写报名表时,一定要注意字迹清楚,正楷填写,准确无误。如因自己填写的报名表字迹模糊、内容有错而造成损失的,由本人负责。(3)请各位参赛选手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准赛证。参加复赛、决赛时,要佩带“复赛、决赛证”。(4)少年、儿童参赛选手必须要有家长陪同。请参赛选手和选手家长一定要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组委会只保障参赛选手在赛场内比赛时的人身安全。参赛选手在赛场外的人身安全,完全由参赛选手本人和陪同家长负责。(5)参赛选手和陪同家长所乘车辆,携带的钱物,请本人保管好。如有丢失或损坏,概由本人负责。(6)组委会拥有本邀请赛音像制品的广播、电视播放权及音像制品表演范围内的使用、出版和发行权。获奖选手有义务参加组委会组织安排的公益性演出活动或出访演出活动。(7)参赛选手(包括陪同家长)在参加比赛期间的交通、食、宿经费自理。为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和方便选手参赛,组委会统一推荐安排食、宿宾馆。(8)所有参赛选手和家长,都必须遵守比赛规则和赛场纪律,服从组委会的工作调度和评委会的评审结果。对比赛过程中出现的某些问题如有意见,请找监委会反映。对无理取闹并影响比赛者,组委会有权取消他的参赛资格。(9)参赛选手在参加初赛、复赛、决赛时均不使用伴奏。(10)凡因选手本人原因,届时未到赛场参加比赛的,不退报名费和赛务费。(11)参赛选手所报送的光盘,必须是每人一盘。不允许多人录在同一张光盘上。(12)2人以上视为集体项目(包括齐奏、重奏、合奏形式)。
十六、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邀请赛的组委会。
河南省文化厅
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葫芦丝.巴乌专业委员会
河南省竹笛.葫芦丝学会
2010《中原杯》葫芦丝巴乌全国邀请赛组委会 2010年6月17日
原帖由 葫芦恋 于 2010-6-28 16:34 发表 我认为葫芦丝高管领导对全国的比赛应有一个统一的安排.省市级的比赛应上级批准.每年搞一两次足易.否则.全国葫芦丝大赛神圣的意义会在人们的心里淡化.没有兴趣再参加了.
说的极是,参赛不能太烂!
原帖由 葫芦恋 于 2010-6-28 16:34 发表 我认为葫芦丝高管领导对全国的比赛应有一个统一的安排.省市级的比赛应上级批准.每年搞一两次足易.否则.全国葫芦丝大赛神圣的意义会在人们的心里淡化.没有兴趣再参加了.
严重支持!!
我认为既然是全国大赛,就应该由中国葫芦丝专业委员会来支持举办,纵观前几届各省举办的葫芦丝邀请赛,一届比一届 烂,特别是广东,没质量,没水平,让人后悔莫急,否则,就应该由各省会申请,上面审查监督,真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不能让他们为了钱而亵渎了葫芦丝这片圣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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