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首届葫芦丝·巴乌2010全国邀请赛
章 程
为弘扬我国优秀民族音乐文化,传承少数民族器乐,发现选择优秀青少年民族乐器演奏人才,促进我省葫芦丝、巴乌艺术的普及、交流与发展,提高广东各地区葫芦丝、巴乌演奏艺术。广东省音乐家协会、广州市音乐家协会、广东省音协葫芦丝·巴乌学会、云南省民族管弦乐学会葫芦丝·巴乌专业委员会、云南省音乐家协会葫芦丝·巴乌学会、陕西省民族管弦乐学会葫芦丝·巴乌专业委员会,联合定于 2010 年8月6日—8月9日在广州市举办 “广东首届葫芦丝·巴乌2010全国邀请赛”。现将有关大赛事项公告如下:
主办单位:广东省音乐家协会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
广州市音乐家协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音协葫芦丝·巴乌学会
协办单位:广东教育学会音乐教育专业委员会
云南省民族管弦乐学会葫芦丝·巴乌专业委员会
云南省音乐家协会葫芦丝·巴乌学会
陕西省民族管弦乐学会葫芦丝·巴乌专业委员会
一、大赛组委会:
艺术总监:刘长安 广东省音乐家协会、广州市音乐家协会主 席
主 任:方天行 广东省音乐家协会专职副主 席
副 主 任:陈学希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院长
姚晓强 广东省音乐家协会秘书长
郭伟生 广东省音协理事、广州市音乐家协会副主 席兼秘书长谭炎健 广东省音协葫芦丝·巴乌学会会长
秘 书 长:朱龙涛 广东省音协葫芦丝·巴乌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委 员:谢梦常 张春秋 毛瑾熙 张帆 王勇 徐昌茂 吴小敏 蒋莉 刘光明 李鑫雨 李春瑞 倪志平 刘汉超 康启东 刘涧泉 李奔 罗先芳 周鹏 肖丽 朱江 伍锡恒 李安 郑芳 郑剑平 邓新华 何磊 罗剑锋 梁珠金 岳杰 阳勇 黄会基杨俭坤 周灿
二、评审委员会:
特邀嘉宾:张殿英
评委会主任:王铁锤
评委会副主任:何维青 陈学希 姚晓强 郭伟生 谭炎健
评委会委员:严铁明 黄金成 焉铁华 李贵中 李春华 林荣昌 王厚臣
李志华 朱龙涛 毛瑾熙 张帆 王勇 吴小敏 蒋莉 刘光明 李鑫雨 李春瑞 徐昌茂 倪志平 刘涧泉 康启东 刘汉超。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比赛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0年5月31日至2010年7 月21 日止
3比赛地点:广州星海音乐学院
4比赛时间: 2010年8月6日上午9:30—下午5:30报到;
8月7日初赛;8月8日决赛。8月9日上午颁奖典礼。
四、报名办法:
1、交报名表。
(1)网络报名:下载报名表填写清楚后以E-mail方式发送到
gdhls0328@163.com报名表下载地址:http://bbs.hulusi.com/
(2)电话报名:联系人:朱龙涛 报名电话:13922335365
李 奔 报名电话:13560027262
周 鹏 报名电话:15902015364
肖 丽 报名电话:13512792891
(3)到各报名点报名:在省内外均设有报名点,请注意后续省内外报名点的公布。
2、交正规照:报名的同时交两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
户口本复印件一份。
3、交报名费:报名时交报名费50元/人和初赛费150元/人,共计200元/人。
4、汇款帐户:户名:广东省音乐家协会;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天阳支行;帐号:44-0584 0104 0003 239 汇款时请务必注明“葫芦丝全国邀请赛”字样
五、比赛年龄及分组:
幼儿组:7岁以下(不含7周岁)
少儿A组:7岁至9岁
少儿B组:10岁至12岁
少年A组:13岁至15岁
少年B组:16岁至17岁
青年A组:18岁至28岁
青年B组:29岁至38岁
中年A组:39岁至48岁
中年B组:49岁至58岁
老年A组:59岁至69岁
老年B组:70岁以上
六、比赛规则
1、本赛设初赛和决赛。初赛的80%进入决赛。
2、参赛曲目的风格、内容、体裁、形式不限(可采取独奏、重奏、合奏、齐奏等)。
3、各组初赛和决赛的比赛顺序按参赛选手报名先后确定。
4、初赛、决赛曲目各一首。报名时请选手将演奏的曲目加以注明。演
奏时间3—5分钟。
5、乐器、乐谱、伴奏音乐均由选手自备。参赛者须在报到时将“参赛乐谱”复印件每曲壹份交组委会,乐谱必须整洁,清晰。参赛曲目有伴奏的,须在报到时将伴奏光碟交组委会。要求一曲一碟,注明曲名。
七、参赛费
报名费50元/人;初赛费150 元/人;决赛费180元/人。
八、获奖名次及奖品设置
每组设金奖3名、银奖6名、铜奖若干名及优胜奖若干名。各组最终获奖
人数,将视参赛人数而定。金、银、铜奖均颁发奖杯荣誉证书和奖品,优胜奖颁发荣誉证书。获奖选手的老师颁发优秀指导奖证书
九、比赛其间其它项目的安排
1、第一天(8月6日)由广东省葫芦丝·巴乌学会和部分全国著名演奏家组织的欢迎音乐晚会 晚上7:30—9:00
2、第二天(8月7日)由全国著名的葫芦丝演奏家、专家、教授讲课并与参赛者零距离研讨交流。 晚上7:30—9:00
3、第三天(8月8日)由广东省内和来自全国各地的参赛者组织的音乐晚会晚上7:30—9:00
4、第四天(8月9日)上午颁奖典礼。由全国著名演奏家、专家、教授和部分获奖的优秀选手组织的音乐会。届时由广东卫视现场直播或转播。
十、其它事项
参赛选手所需的交通费及食宿费一律自理,为方便比赛组织及比赛其间各
项活动的安排,食宿由组委会统一安排。为了方便参赛者报名,届时将在省内和省外设若干个报名和咨询处,相关事宜届时另行通知。
十一、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广东省首届葫芦丝·巴乌全国邀请赛组委会
2010年5月22日
报名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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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首届葫芦丝·巴乌2010全国邀请赛
章程补充(一)文件
一、应广大葫芦丝爱好者的要求,为方便参赛者报名的需要。在省内外特设以下报名联络处:
1、深圳市联络处:
地址:深圳市丽燕学习工作室(刘光明处)
电话:0755-2587757。手机:13332945434
2、东莞市联络处: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莞长路东华中学(倪志平处)
电话:13713026566
3、佛山市联络处: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平远直街35号首层43号(康启东处)
电话:18925913197
4、珠海市联络处:
地址:珠海市香州区香溪路60号16栋1单元501室(梁珠金处)
电话:13016375795
地址:珠海市井岸侨苑新村一巷31号肖邦音乐培训中心(刘涧泉处)
电话:0756-6850529 手机:13075667796
5、潮州市联络处:
地址:潮州市环城西路46号开元琴行(刘涧泉处)
电话:0768-3808205 、2250826 手机:13106828777:
6、中山市络处:
地址:中山市东区柏苑路197号青少年活动中心(阳勇处)
电话:15813136116
7、肇庆市络处: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桥北路阳光华庭6栋601(高华胜处)
电话:13929879727
8、云南省昆明市联络处: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书林街59号(焉铁华处)
电话.传真:0871-3135538 手机:13888670010
9、陕西省西安市联络处:
地址:西安市文艺北路165号陕西省歌舞剧院(王厚臣处)
电话:13991367880
10、宝鸡市联络处: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57号 (余伟处)
电话:13092915062
二、章程补充说明事项:
1、所有选手一旦报名参赛,即承认本章程,并遵守本章程的各项规定。参赛者届时未到场参加比赛的,报名费和参赛费不予退还。
2、少年儿童参赛选手必须有监护人陪同。并承担起大赛期间对被监护人的一切安全责任。
3、初赛一律不用伴奏、决赛可以用伴奏也可以不用伴奏。
4、本次大赛得到了广东教育学会音乐教育专业委员会的大力支持并作为我们的协办单位。获得钢奖以上学生、幼儿均可作为升学才艺特长参考依据。
5、除《大赛章程》中规定的参赛组别外,另再增设一个“集体项目组”。该组所组合的人员不限年龄、人数。其收费标准按个人项目的50%收取报名费、初赛和决赛费。即每个人收一半。集体项目组获奖,按人数颁发奖杯和奖状。
6、组委会拥有本次大赛音像制品的广播电视播放权及音像制品的使用出版和发行权包括参赛选手的肖像权。
7、在本次大赛中获得金、银、铜奖选手,均有机会参加出访马来西亚等其他国家义务演出。
8、本补充事项与章程据有同等法律效力。
广东省首届葫芦丝·巴乌全国邀请赛组委会
2010年6月19日
广东首届葫芦丝·巴乌2010全国邀请赛
章程补充(二)文件
一、大赛地点的调整:原定于广州星海音乐学院,因迎亚运会活动节目另有安排,现改在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内望各位参赛者理解。详细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广路242号(广东书法院、富豪山庄傍边)。
乘车路线:(1)乘301、309公交车到易兴工业区站下即可找到。
(2)乘地铁3号线至汉溪长隆站D、E出口有专车接送。
(3)乘飞机到白云机场,坐机场快线大巴到祈福酒店。
二、为方便参赛者在一起的交流学习和食宿安全以及确保比赛工作的顺利进行,食宿由组委会统一安排。参赛选手和陪同人员所需的食宿费每人每天总共交180元人民币。统一安排食宿时间为三天。
三、如有需要提前报到的选手,必须提前电话通知组委会安排好
食宿。住广州市的选手食宿原则上由组委会统一安排。如有特殊情况者,报到时向大赛组委会说明情况,同意后方可例外。其目的是希望有效地组织好比赛和各项活动的安排。
四、汇款时可以选择邮局汇款和银行电汇(其电汇单据请保存好,
以备需要时用)两种方式办理。户名:广东省音乐家协会;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天阳支行;帐号:44-0584 0104 0003 239 ;但无论是邮局汇款还是银行电汇请务必清晰注明参赛者的姓名和“葫芦丝全国邀请赛”字样。
五、本补充事项与《章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广东省首届葫芦丝·巴乌全国邀请赛组委会
2010年6月30日
河北省保定市竹林葫芦丝俱乐部向
广东首届葫芦丝·巴乌2010全国邀请赛表示热烈的支持和祝贺,祝大赛圆满成功!!
“河南葫芦丝陶笛家园”(QQ:60419943)
向广东首届葫芦丝·巴乌2010全国邀请赛
表示热烈支持和祝贺,祝大赛圆满成功!!
原帖由 如果 于 2010-6-3 15:52 发表 报名费50元,初赛费150元,决赛费180元,一共380元的报名费;上次梁河的比赛报名费一共200元,最高奖金10万,这次的头奖应该20万吧?
我擦了又擦眼睛,确定把章程看清楚了,没见有说奖金啊 难道还有后续。。。。。。
朋友不要误导啊,比赛重在交流学习,同时办方要租场地,又要请全国的这些名家老师,衣食住行,都得花费用,其实收的这些费用,以前的比赛也大至这么多,也是合理的,大家主要是因为一些比赛的影响吧,其实也不是不明白,所以还是要强调,重在交流和学习
原帖由 老马 于 2010-6-5 23:56 发表 朋友不要误导啊,比赛重在交流学习,同时办方要租场地,又要请全国的这些名家老师,衣食住行,都得花费用,其实收的这些费用,以前的比赛也大至这么多,也是合理的,大家主要是因为一些比赛的影响吧,其实 ...
老马说的对
祝比赛圆满成功
尊敬的全体论坛葫友们大家好,
鉴于由今年 云南省举办的一次重奖10万元的全国邀请赛问题及与本次由广东举办的首届葫芦丝·巴乌全国邀请赛相关事宜,及结合了论坛各聊友发起的提问``本人今天通过网络的渠径,采访了广东省葫芦丝·巴乌学会的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朱龙涛先生`
采访中,朱龙涛先生首先对我的采访表示欢迎`并热情的向我介绍了相关比赛的各个章程``及谈论到今年在云南举办的那次全国邀请赛`深有体会的发表了一番感慨``
朱会长说:葫芦丝·巴乌的比赛中`设重奖是对葫芦丝·巴乌的发展是百害无一益的``葫芦丝·巴乌的发展应该以百姓化`群众化的发展路径为方向`在今年云南举办的那一次全国邀请赛是一次非常有争议的比赛``这样的比赛它从实质意义上,并没有起到良好的社 会效果。
朱会长再三强调:本次由广东省举办的葫芦丝·巴乌全国邀请赛. 会以葫芦丝·巴乌艺术发展为核心源,交流学习为主要目的`推进葫芦丝·巴乌在广东的发展趋势,本着公平公正的比赛规则来迎接这次大赛`欢迎全国各地的朋友`来广东参与比赛``
至此``朱龙涛会长托我向全体论坛的朋友们问好`
另外朱会长说:通过努力本次大赛已取得广东省教育学会音乐教育专业委员会的支持并作为我们的协办单位。这一举措将会对中、小、幻儿参赛者是极大鼓舞和机会!
原帖由 老马 于 2010-6-5 23:56 发表 朋友不要误导啊,比赛重在交流学习,同时办方要租场地,又要请全国的这些名家老师,衣食住行,都得花费用,其实收的这些费用,以前的比赛也大至这么多,也是合理的,大家主要是因为一些比赛的影响吧,其实 ...
“重在学习和交流”——这才是葫芦丝赛事的正确选择,老马这话说得太好了!如果大家都为奖金而学习葫芦丝或参赛,那就背离了葫芦丝艺术发展的正确道路。
原帖由 孤独浪客 于 2010-6-11 23:12 发表 尊敬的全体论坛葫友们大家好, 鉴于由今年 云南省举办的一次重奖10万元的全国邀请赛问题及与本次由广东举办的首届葫芦丝·巴乌全国邀请赛相关事宜,及结合了论坛各聊友发起的 ...
支持类似的比赛不设奖金,但本人觉得也不应该收取任何报名费和参赛费,既然是本着为葫芦丝音乐文化的弘扬和发展,那就更不应该收取这样的费用,其实几百元钱并不算什么,但本人觉得如果收取了这样的费用这比赛的性质就变了。在器乐界里,葫芦丝的发展还在艰难的跋涉当中,我们都希望它能发展的更快更好,并不希望听到不利于葫芦丝发展的任何议论.....我们既然有意举办这样的活动,就应该具备各方面的条件,否则就不如不搞。
这些话虽然有些逆耳,但我想也是实在的.
代表众多葫芦丝爱好者肺腑之言来替罪了.......
太隆重了,强烈支持!
原帖由 孤独浪客 于 2010-6-12 23:33 发表 李老师说得也有道理```不过收取报名费的目的``究竟是为什么``我想还是请有过相关活动经验的人出来说明一下``因为这样,也好给予诸多朋友们一个心安的答复````
老马说得再清楚不过了,场地、专家、来回差旅费、吃住、资料等等都得支出呀
预祝广东省第一届葫芦丝.巴乌全国邀请赛圆满成功!
鼎 立 支 持!
祝广东首届葫芦丝·巴乌2010全国邀请赛圆满成功!!
葫芦丝师生交流群:78832675 欢迎加入!
开赛在即,预祝各位参赛选手取得好成绩!
别馋我们,我们坐这看片片、看视频,比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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