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我跟的帖怎么都没了????? [打印本页]

作者: 古灯    时间: 2009-8-24 15:00     标题: 我跟的帖怎么都没了?????

昨天晚上好不容易在本论坛挖掘出一些好老的好帖,怎么一夜过来全没了?
作者: 古灯    时间: 2009-8-24 15:01

好不容易挣了个正八品,又降为从八品了。好不容易坐的沙发,又被没收了???
作者: yanzi_8255    时间: 2009-8-24 15:05

还说呢,我也跟你在顶贴,结果帖子太旧了,被大家攻击,删掉了
作者: 古灯    时间: 2009-8-24 15:11

是谁删的啊?帖子是老了点,但内容很好啊。难道这里只能谈葫芦丝???
作者: 古灯    时间: 2009-8-24 15:12

是不是青蛙看偶坐了好多沙发,不服气,然后就滥用职权???
作者: 古灯    时间: 2009-8-24 15:14

如果觉得帖子老,应该在没人顶的时候就删啊。管理在干嘛呢?
作者: yanzi_8255    时间: 2009-8-24 20:04

不是的,古灯大哥,现在坛子里面都叫您 考古学家 呢!爱翻旧帖,哈哈
作者: 千瓣莲花    时间: 2009-8-24 21:37

刚回来,顶旧帖论坛是欢迎的,不知道是咋回事呢

 

翻旧帖,有时会翻出一些个好东西,让朋友们知道,坛上还有这样的东东,同时对一个版块的帖子多一些活跃的气氛,所以04,05年我和马管也常去各个版去翻帖;但值得注意的是,不要

 

让这样的作为有纯灌水之嫌,呵呵,那就是论坛反对的了,供参


作者: 蓝雪青松    时间: 2009-8-24 22:48

古灯兄,见谅了。

其实我们不反对甚至鼓励去找一些老的帖子来温习。但也希望能够真正有价值地把它翻出来,或者发表自己对它的一些看法。而不是纯粹为了沙发而沙发。

当时有许多关于古代诗词的帖子,是论坛成立之初为了测试而发的,这类的诗词在网上有很多呢,不一定非得在这个区里从2003年顶出来。

事实上,2003年的那些帖子留在那里,可以让我们回顾一下网站成立伊始的淡泊的时光,那时候,即使是管理员发帖,人气也很不旺,甚至没有人回帖。相比较而言,现在的人气真的是今非昔比了!

那些帖子留在那里,反而会有更多的人去关注(因为许多关心论坛发展的人会回头去看看论坛开创之初的一些情况),不忍心去触动,保留着它的文物价值和历史价值(根据我的观察,那些帖子,虽然它们的回帖量是0,但是它们的被点击数却是不断地在增加)。如果是现在把它顶出来,那么,最多也就是过个十天半个月的,它就会淹没在茫茫帖海中无人问津,连文物价值也被掩盖了。 希望古灯兄弟能够理解。

当然,如果认为警察做错了,那么我真诚地向你道歉!你可以再把它们顶出来,我保证不去触动它们。这样好吗?


作者: 竹林古筝    时间: 2009-8-24 22:57

引用:
原帖由 蓝雪青松 于 2009-8-24 22:48 发表 古灯兄,见谅了。其实我们不反对甚至鼓励去找一些老的帖子来温习。但也希望能够真正有价值地把它翻出来,或者发表自己对它的一些看法。而不是纯粹为了沙发而沙发。 当时有许多关于古代诗词的帖子,是论坛成立之初 ...

我觉的警察说的有道理,如果是极有价值的帖,或是和现在有相关连的帖,那顶出来大家都欢迎,有些老歌。老曲,老葫芦友~~顶出后,大家都很欢迎,我不知古灯老弟顶的是何帖,只是就事而言,如不对,请见谅。


作者: 如烟柳丝    时间: 2009-8-24 22:59

称古灯为考古学家不为过,蓝警说的也有道理,支持了
作者: yanzi_8255    时间: 2009-8-24 23:03

我支持警察的,那些老帖确实很没有意思的,大家应该多在论坛里面发些真正大家都喜欢的东西,值得表扬的就是大圣,每次做的动画发的帖子真的很好玩
作者: 古灯    时间: 2009-8-24 23:43

警察对不起啊,我不是对你有意见啊.我刚到此地不久,不懂那么多.只是见到好久以前的帖子,有的很不错的,就顶了一下,同时还想多坐几个沙发.现在知道了,老帖尽量不去看了,就是看了,也不顶了.
作者: 蓝雪青松    时间: 2009-8-25 00:09

古灯客气啦。其实你对论坛的热心大家有目共睹,确实是实至名归的积极会员呢。

让我们为办好我们的论坛共同努力!

再次感谢你的理解!

握手!


作者: 晓峰独秀    时间: 2009-8-25 04:21

引用:
原帖由 蓝雪青松 于 2009-8-25 00:09 发表 古灯客气啦。其实你对论坛的热心大家有目共睹,确实是实至名归的积极会员呢。让我们为办好我们的论坛共同努力!再次感谢你的理解!握手!
对论坛的支持首先需要真诚的理解和沟通,感谢余哥、警察解答,感谢古筝兄、古灯朋友和如烟、燕子的关注,理解和支持,论坛有这么好的朋友,我现在体会到了是多好啊!
作者: 小小青蛙    时间: 2009-8-25 19:00

引用:
原帖由 古灯 于 2009-8-24 15:12 发表 是不是青蛙看偶坐了好多沙发,不服气,然后就滥用职权???
那不可能呀,我才不干黑事呢喃、、、不要乱冤枉我哈
作者: 小小青蛙    时间: 2009-8-25 19:03

引用:
原帖由 古灯 于 2009-8-24 23:43 发表 警察对不起啊,我不是对你有意见啊.我刚到此地不久,不懂那么多.只是见到好久以前的帖子,有的很不错的,就顶了一下,同时还想多坐几个沙发.现在知道了,老帖尽量不去看了,就是看了,也不顶了.
没事的,只要开心,爱咋顶咋顶,谁敢有意见青蛙帮你打回去哈~~
作者: 小小青蛙    时间: 2009-8-25 19:08

是警察删的呀,呵呵,你这下惨了,俺青蛙第一个不放过你,但念在你讲得极为有道理的情况下可以改为:死罪可免,活罪难逃,作为管理员擅自删除不涉黄不涉政的贴子是不合适,下次碰到这种情况你得短信告知那位朋友提醒该怎么做?因为大伙对论坛不懂,不知道怎么做才好,一股热心结果被泼了冷水、、、是我青蛙第一个跟你拼命!嘿嘿,知道了??
作者: 大圣    时间: 2009-8-25 19:46

引用:
原帖由 yanzi_8255 于 2009-8-24 23:03 发表 我支持警察的,那些老帖确实很没有意思的,大家应该多在论坛里面发些真正大家都喜欢的东西,值得表扬的就是大圣,每次做的动画发的帖子真的很好玩

 

谢谢燕子妹妹的夸奖,燕子发的那些回忆录趣事叶挺有意思的,编辑写作也是不容易的。


作者: 晓峰独秀    时间: 2009-8-26 04:09

引用:
原帖由 小小青蛙 于 2009-8-25 19:08 发表 是警察删的呀,呵呵,你这下惨了,俺青蛙第一个不放过你,但念在你讲得极为有道理的情况下可以改为:死罪可免,活罪难逃,作为管理员擅自删除不涉黄不涉政的贴子是不合适,下次碰到这种情况你得短信告知那位朋友提醒 ...
青蛙警长真厉害!
作者: 古灯    时间: 2009-8-26 07:26

青蛙妹妹终于回来了.原来俺妹是警长啊,厉害.算了,青蛙妹妹你就不要跟警察过不去了,他也是为论坛好.
作者: 竹林古筝    时间: 2009-8-26 09:00

引用:
原帖由 古灯 于 2009-8-26 07:26 发表 青蛙妹妹终于回来了.原来俺妹是警长啊,厉害.算了,青蛙妹妹你就不要跟警察过不去了,他也是为论坛好.
古老弟啊,你真不知?人家是一个警局的,这叫外人看的啊。
作者: 蓝雪青松    时间: 2009-8-26 09:02

引用:
原帖由 古灯 于 2009-8-26 07:26 发表 青蛙妹妹终于回来了.原来俺妹是警长啊,厉害.算了,青蛙妹妹你就不要跟警察过不去了,他也是为论坛好.

古灯兄,谢谢你的理解!拥抱!


作者: 蓝雪青松    时间: 2009-8-26 09:04

引用:
原帖由 竹林古筝 于 2009-8-26 09:00 发表 古老弟啊,你真不知?人家是一个警局的,这叫外人看的啊。

 

哪里啊,警长一向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不循私的!


作者: 古灯    时间: 2009-8-28 09:15

引用:
原帖由 竹林古筝 于 2009-8-26 09:00 发表 古老弟啊,你真不知?人家是一个警局的,这叫外人看的啊。

人在江湖,这样的事见的多了。


作者: 小小青蛙    时间: 2009-9-12 02:17

论坛不黑暗的,最后一片净地




欢迎光临 葫芦丝专业论坛 (http://bbs.hulusi.com/) Powered by Discuz! 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