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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滨湖杯”首届全国葫芦丝巴乌新创作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冬兰    时间: 2009-7-11 11:33     标题: 滨湖杯”首届全国葫芦丝巴乌新创作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举办“滨湖杯”首届全国葫芦丝巴乌

新创作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振兴民族音乐事业,推动全国葫芦丝巴乌艺术事业的普及与繁荣,展示新世纪以来全国葫芦丝巴乌艺术创作的最新成果, “滨湖杯”首届全国葫芦丝巴乌新创作作品评选活动将于2009720日—105日在安徽合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安徽省文化厅

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葫芦丝巴乌专业委员会

安徽省民族管弦乐学会

中共合肥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安徽省葫芦丝巴乌专业委员会

 本次活动成立组委会、评委会和监审会,分别由相关领导和专家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安徽省民族管弦乐学会办公室。

二、参评条件

(一)参评对象

凡从事或爱好葫芦丝巴乌艺术的国内外各界人士均可参加本次活动。所有参评者不受年龄、专业、地域、国籍的限制,参评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集体。本次评选活动评委会成员的作品不参加评选。

(二)作品要求

1、所有参评作品必须是2000年(含2000年)以来创作的葫芦丝巴乌演奏曲。

2、参评作品的创作技法、曲式结构等必须符合葫芦丝、巴乌音域特质等客观要素的限定范围,具备可演奏性,可以独奏、重奏和协奏等形式,实际演奏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参评作品必须为该参评作者亲自原创的新作品。参评选手不得盗用、剽窃他人作品,一经发现与确认上述行为,本活动组委会即刻取消其参评资格。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09720日—2009920日。

(二)报名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宣城路16号安徽省民族管弦乐学会办公室。

联 系 人:张华、钱娟   0551-4677325 (办公室) 

          方红金:13505615256  

巫启林:15955169796

    真: 0551-2828729   0551-3537509

(三)报名手续

1、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可在网页上下载。

2、报送参评作品必须同时提供乐谱(简谱或五线谱)和CD碟片等具有音频格式的碟片。

3、参评者须将报名表、参选作品、作者身份证复印件、作者1寸免冠近照4张一同邮寄到安徽省合肥市宣城路16号安徽省民族管弦乐学会办公室。所有因参评而提交的作品概不退还。

4所有参评者的资料必须用中文清晰书写,外籍参评者须提供中文、英文的报送材料各一份。

本次评选活动不向参评者收取任何形式的报名、入选、评奖等费用。任何以本组委会的名义向报名者、协办机构、社团等收费的行为,均非本组委会行为。
   
如果报名者是经由某机构或团体代为推介与报名,则该机构或团体负责统一安排报名材料的寄送。

详细情况和相关下载请登陆网址: www.ahminyue.com

四、评选准则

(一)本次评选活动成立评委会,由国内知名作曲家、演奏家、指挥家、评论家组成,确保评委会的多元性、广泛性和权威性,确保所有参评作品得到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

(二)本届评选活动的评选标准分为艺术性、技巧性、创新性三部分。
   
(三)由本次活动组委会对所有有效入选作品进行编号,略去姓名和作品名称,交付评委会,在监审会的监督下进行公开评审,评审及打分仅对应编号,实行现场打分、现场亮分,确保评审公平、公正和公开。
   
五、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活动设特等奖1名,创作补贴经费8000元人民币;一等奖3名,每名创作补贴经费4000元人民币;二等奖6名,每名创作补贴经费3000元人民币;三等奖8名,每名创作补贴经费2000元人民币;优秀奖10名,每名创作补贴经费500元人民币。所有获奖作品由组委会公布,并结集出版。

组委会对获奖作品拥有除署名权外的所有著作权权利。凡报送作品参加本次评选活动的作者,即视为认同并遵守上述约定。

六、附则
  评选活动相关事宜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本次评选活动组委会。
  

 

 

 

 

 

 

“滨湖杯”首届全国葫芦丝巴乌

新创作作品评选活动组委会
                                                                                           2009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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