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弘扬中华民族文化、加强国际文化文流、普及与提高民乐演奏水平
二、主办机构:国际中华文化艺术交流展演协会 (非牟利机构)
三、承办机构:中国香港青少年文化艺术教育中心、香港根枝叶乐集
四、协办机构:
笛友之家网站 ( www.cndizi.com )
赵松庭笛子研究会
南京九歌箫笛馆
新加坡笛子学会
安徽省竹笛/巴乌委员会
加拿大传音艺术中心
无锡江南笛文化研究院
深圳市旅游集团
五、后援支持单位:
中国音协管乐研究会海外部
上海江南丝竹协会海外部
香港新声音乐艺术中心
六、主席团及组委会成员:
陆春龄 中国竹笛南派宗师 中国竹笛学会名誉会长 (邀请赛主席)
王铁锤 中国竹笛北派大师 中国巴乌葫芦丝学会会长 (邀请赛副主席)
詹永明 上海音乐学院教授、新加坡笛子学会会长 (组委会主任)
郑济民 加拿大传音艺术中心总监、根枝叶乐集主席 (执委会主任)
蒋国基 赵松庭笛子研究会会长、著名中国笛子演奏家
王次恒 中央民族乐团笛子首席、著名中国笛子演奏家
林克仁 南京师范大学教授、南京九歌箫笛馆主持
杜如松 赵松庭笛子艺术研究会副会长、著名笛子演奏家
韩建林 赵松庭笛子艺术研究会副会长、著名笛子演奏家 陈惠龙 安徽省歌舞剧院民乐团团长、安徽竹笛委员会会长
陈惠龙 安徽省歌舞剧院民乐团团长、安徽竹笛委员会会长
余占友 广东笛子专业委员会副会长 著名笛子演奏家
李春华 中国巴乌葫芦丝学会副会长、著名葫芦丝演奏家
徐登朝 笛友之家网站、《中国竹笛》杂志总编 (组委会秘书长)
杨 强 江南笛文化研究院院长
赵荫滨 安徽巴乌专业委员会会长
……………………
七、活动范围:
竹笛及葫芦丝团体及个人展演比赛、观摩评奖、专题讲座、获奖者及名家音乐会
*欢迎展演者带同父母及家属亲友参加,人数不限。
八、展演主要规则:
1、比赛类别:本次大赛形式分独奏、合奏(齐奏)、重奏等。(鼓励各团队尽量以团体合奏或齐奏为主)
2、比赛形式:现场演奏一个曲子、现场评审团评选、现场打分,评委将由组委会聘请中外著名专家、有关学者担任;评选结果由组委会审核公布。
3、比赛组别: 1)按年龄分为儿童组、少年组、中青年组、老年组
儿童组年龄划分:凡1998年(含)后出生的选手参加儿童组。
少年组年龄划分:凡1992年至1997年(含)后出生的选手参加少年组比赛。
中青年组年龄划分:凡1960年至1991年(含)之间出生的选手参加青年组比赛。
老年组年龄划分:凡1959年(含)前出生的选手均纳入该组别。
2)按乐器分为竹笛组、葫芦丝组
3)按职能分业余组和职业组
4、奖项设置:
1)类别及奖别:
a) 类别:竹笛独奏类、竹笛合奏重奏类、葫芦丝独奏类、葫芦丝合奏重奏类
b) 奖别:各组别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优秀表演奖若干
c) 优秀园丁奖:获得金、银、铜奖的选手,如有指导老师,即给指导老师颁发“园丁奖”
d) 优秀组织奖:对于组织参加选手超过20人(含)的单位颁发“组织奖”
2)奖励办法:
(1) 各组获金、银、铜奖的选手,奖品,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杯
(2) 优秀园丁奖:颁发证书和奖杯
(3) 优秀组织奖:颁发证书和奖杯
(4) 优秀表演奖:颁发证书
5、本次大赛不设规定曲目,每个节目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比赛中,主评委可酌情按铃终止。
九、收费详情:
1、全程六天五晚每人收费:
人民币2500元(父母或亲友非展演者每人只收人民币2300元)
包括:
A、六天五晚之食、宿、行
*住:深圳一晚;香港四晚(或香港三晚、澳门一晚.)(住三星级以上酒店标准房)
*食:指定攴厅用攴
*行:空调旅游大巴
B、*在香港展演之正式音乐厅场地租金及工作人员费用;
*报名活动者排练及演出费;宣传、印刷及行政费;
*奖杯/奖状及纪念品;
2、旅行保险费用:为保障参加者外游之安全,所有参赛及随团者每人须另交人民币30元之境外保险费。组委会届时将个人保险保单交予领队。
十、报名处及办事处:
1、浙江:杭州市艮山西路78号东门大厦9楼C座 [笛友之家网站 www.cndizi.com]
联络人:曹老师 电话:0571-86855649 传真:0571-86855646
2、无锡:无锡市太湖花园27幢195号102室 214000 [江南笛文化研究院]
联络人:杨强 电话:15961769707 0510-89779077
3、江苏:南京九歌箫笛馆
联络人:林克仁 电话 / 传真:025-83308886
4、安嶶:合肥曙光路45号 邮编: 230022
联络人:陈惠龙 电话 / 传真:0551-3632755
5、大赛办事处:深圳市嘉宾路1号阳光酒店B座808室 邮编:518001
香港九龙尖沙嘴赫德道1-3号利威大厦1402室
十一、报名截止日期:2009年7月10日止 (报名表及详情另附)
十二、活动及出发日期:2009年8月1日至8月6日期间六天五晚 (每日安排详见附件“日程表” )
十三、注意事项:
1、参加者,港澳通行证须由个人负责向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需时大约两周),深圳赴香港及澳门过关手续由深圳市旅游集团负责集体通关。所有参加者之人员名单及港澳通行证和各参赛者正面照片2张(2寸彩照) ,须于7月15日前交大赛组委会,地址:深圳市嘉宾路1号阳光酒店B座808室 邮编:518001 [ 首届国际中国竹笛邀请赛组委会 汪汉先生收]
2、报名参加者,必须于深圳集中时出示付款之凭证,否则不予作实。凡己付款项,而队伍未能到场比赛者,将须扣除申报过关及预订酒店等费用。
3、购买生活用品、旅游用品及个人物品费用自负。
4、比赛及展演日程序及具体安排由承办机构及组委会有关协办机构商定后,再另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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