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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把葫芦丝吹成了“葫芦棒” [打印本页]

作者: 蓝雪青松    时间: 2008-10-20 11:08     标题: 我把葫芦丝吹成了“葫芦棒”

“正式”学吹葫芦丝也将近有一个月了。 

因为我的乐感还不差,也识得简谱,所以在起步的时候,进展不算慢。很快就能吹一些简单的曲子了。好有成就感哦!(当然,我一直也在坚持长音、气息、指法等基本功的训练)

上星期,我大着胆子跟着伴奏吹了一遍《月光下的凤尾竹》,并且用电脑录了音。自我评价如下: 

 

优点:
    

节奏:不错,都跟得上(包括什么时候起奏,什么时候停顿)。

音准:没问题。每个音符的长短也都正确。

咕音:没有听到。这可能因为这首曲子是慢曲,所以它的咕音容易控制一些。
    

缺点:

强弱:全无变化。基本是一个强度吹下来。简直就是在吹音符。

技巧:加了一些,但痕迹太重。感觉是“为了加技巧而加技巧”,而不是为了“表现音乐的意境而加技巧”。    

意境:根本就没意境,意境被我彻底“摧(吹)毁”。    

   记得李春华的教材中说,葫芦丝之所以叫葫芦丝,是因为它发出的音有如抖动丝绸那样飘逸,轻柔。而歌词中也有“月光啊下面的凤尾竹哟,轻柔啊美丽像绿色的雾哟”。而我吹出来的声音,尽管音准音长都正确,但哪还有“丝”的感觉啊!简直就是“大棒”,一棒一棒地击打着我早已不堪忍受的心灵!就象小学时开运动会,那些小学生吹的那个小号,那种不用按音孔,完全靠气息来变声调的小号。对,我吹出来的,就是这个味儿!(这句话好像是电视中某方便面的一句广告语)   

听着这“葫芦棒”的声音,欲哭无泪!我的心啊,瓦凉瓦凉的啊!实在受不了了,我把它删了!!!

         唉!……

         我现在就剩一个字了——练! 

 争取早日把葫芦吹成葫芦,把葫芦吹成葫芦,把葫芦吹成葫芦丝!到那个时候,象laobi51老师说的——“用葫芦丝说话”!


作者: 南可    时间: 2008-10-20 11:31

看了楼主的很多贴子,感想是:楼主短时间内必成大器!

你跟我初学葫芦丝时的劲头简直一样还略胜之!并且你太善于总结,这是你的最大优点.兄弟,看好你!


作者: 如去如来    时间: 2008-10-20 11:31

新警察同志很善于总结和表达,形象而幽默地把俺们在学习葫芦丝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表述出来了。俺坐青总的沙发,好好再领会一番
作者: 如去如来    时间: 2008-10-20 11:33

南可老师“不丁” (青总发明的词,借用一下)冒出来抢了俺沙发,上楼已沦为椅子。特此更正。
作者: 蓝雪青松    时间: 2008-10-20 11:47

QUOTE:
以下是引用南可在2008-10-20 11:31:24的发言:

看了楼主的很多贴子

很高兴有南可老师的关注!我昨天还到你的博客看了呢!

其实,我现在最大的心理障碍在于“年龄偏大,是否还能学好葫芦丝”。毕竟,在手指的灵活度上,远不如青少年那样练习得快了。(许多专家说,超过10岁,练钢琴和小提琴就已经偏晚了。而葫芦丝,毕竟也是要用到“指法”的啊!而我,已经是N个10岁了啊,4≥N≥3啊!)

不过,好在我心理状态还可以。我的目的不是要达到某个级别,只是在挑战自己,同时也为自己的生活增添情趣。毕竟,音乐可以陶冶一个人的性情。

更重要的是,我发现这个论坛本身是一个互帮互助热情友爱的“世外桃源”,在这里,可以感受到大家庭般的温暖。

也谢谢一品大红袍的鼓励(你文中的“青总的沙发”,“青总”?没太看懂)!

我会继续努力的!


作者: ZRL700424    时间: 2008-10-20 11:57

QUOTE:
以下是引用蓝雪青松在2008-10-20 11:47:13的发言:

也谢谢一品大红袍的鼓励(你文中的“青总的沙发”,“青总”?没太看懂)!

青总,应该是指小小青蛙版主

抢了青总的沙发,是因为很多帖子的沙发都是被小小青蛙占了的


作者: laobi51    时间: 2008-10-20 12:23

用脑子学会比只用嘴巴吹要进步快!新警察善于总结,好!

在我们面前,请尽量不提“年龄偏大”之类的字眼,这样会让有一把年纪的人嫉妒你们的青春活力,同时影响我等童心未泯的老头子对葫芦丝的好奇心和激情!


作者: 蓝雪青松    时间: 2008-10-20 12:26

明白了!

古灵精怪的小小青蛙确实经常“不丁”冒出来坐个沙发

接下来的人就只能沦为椅子凳子木墩石块席地而坐站票……


作者: 蓝雪青松    时间: 2008-10-20 12:30

吴老师批评得极是!我错了……

 


作者: 清波    时间: 2008-10-20 21:20

你也算年纪大呀??我还没说话呢~~~以学会为主~以学精为辅~~加入进来玩得开心就是我的目标。
作者: 老马    时间: 2008-10-20 21:26

南可兄现已功德圆满了


作者: 翠鸟    时间: 2008-10-20 23:23

不错。但你不应删除葫芦棍棒!这样好留下跟以后的葫芦条进行比较。
作者: 如去如来    时间: 2008-10-21 08:46

QUOTE:
以下是引用ZRL700424在2008-10-20 11:57:01的发言:

青总,应该是指小小青蛙版主

抢了青总的沙发,是因为很多帖子的沙发都是被小小青蛙占了的

缘分哪,谢谢哦


作者: 如去如来    时间: 2008-10-21 08:57

QUOTE:
以下是引用蓝雪青松在2008-10-20 11:47:13的发言:

很高兴有南可老师的关注!我昨天还到你的博客看了呢!

其实,我现在最大的心理障碍在于“年龄偏大,是否还能学好葫芦丝”。毕竟,在手指的灵活度上,远不如青少年那样练习得快了。(许多专家说,超过10岁,练钢琴和小提琴就已经偏晚了。而葫芦丝,毕竟也是要用到“指法”的啊!而我,已经是N个10岁了啊,4≥N≥3啊!)

不过,好在我心理状态还可以。我的目的不是要达到某个级别,只是在挑战自己,同时也为自己的生活增添情趣。毕竟,音乐可以陶冶一个人的性情。

更重要的是,我发现这个论坛本身是一个互帮互助热情友爱的“世外桃源”,在这里,可以感受到大家庭般的温暖。

新警察同志,准确地说,你还小,论坛上的老师和朋友大多都是“五十六十,吹吹打打”,寒秋雨寒老短短几年功夫就“出乎其类,拔乎~~其萃”,让多少年轻人嫉妒死。

哈哈,相信自己,相信伙伴;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世界是我们滴,也是你们滴,但归根结底还是你们滴!!!


作者: 蓝雪青松    时间: 2008-10-21 10:11

谢谢一品大红袍的鼓励!

我也是信心十足啊!相信自己,相信葫友,相信我们的论坛!

相信:

 


作者: 晓峰独秀    时间: 2008-10-21 22:28

众幽默葫芦友欢聚一堂,其乐融融!

青蛙发明的“不丁”都家喻户晓了,她可能还不知道呢,真逗喜人了!哈哈哈!


作者: 小小青蛙    时间: 2008-10-21 23:05

哈哈,新警察同志,偶的葫芦棒没吹就成棍了呢。。。


作者: 小小青蛙    时间: 2008-10-21 23:06

不丁可不是偶推荐用词哈,偶现在流行推荐飞信。。。要绿色版的找我哈
作者: 蓝雪青松    时间: 2008-10-22 21:48

QUOTE:
以下是引用小小青蛙在2008-10-21 23:05:04的发言:

哈哈,新警察同志,偶的葫芦棒没吹就成棍了呢。。。


这个……恕属下愚钝,请警长明示!


作者: 小小青蛙    时间: 2008-10-22 22:24

新警察,偶找了半天也不记得到哪去了,只找到这么一贴在四楼有这么一句话,但不是这贴,还有一个的,再找找哈http://bbs.hulusi.com/dispbbs.asp?boardID=29&ID=23407&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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