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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警察报到 [打印本页]

作者: 蓝雪青松    时间: 2008-10-9 23:41     标题: 新警察报到

各位葫友:

        大家好!

        我是传说中的一名“新警察”。很高兴成为这个温馨的大家庭中的一员。
        首先自我介绍一下吧。
        我对中国民乐情有独钟,以前自学过口琴和笛子,虽然水平很一般,但也曾在学校上台表演并获得不知道是鼓励还是安慰的几片掌声。四年前到云南旅游,在丽江的四方街听到了那仿佛在给心灵洗澡的柔美音乐,于是,顺藤摸……葫芦,终于知道了那声音就来自于传说中的葫芦丝。
        后来在网上浏览相关资料,发现了hulusi这个网站。在和马老师聊天中,发现马老师没有提到一句“我们制作的葫芦丝多么多么好”的话,反而象个老朋友似的不厌其烦地回答了我很多民乐和葫芦丝方面的问题。在人心浮躁的社会风气中依然能有对陌生人如此热心的一片天地,这也许就是音乐的力量吧。
        后来我从该网站邮购了一支双音型葫芦丝。但我也说不清楚是什么原因,居然吹了几天后(我记得好像也能吹出音阶了),就搁置起来了。这一搁置居然就是近三年的时间!
        近日,又是说不清楚是什么原因,又把这个葫芦丝找了出来,吹了吹,竟然依旧音准声亮!
        再次登录久违的葫芦丝网站,发现网站依然是那么意境盎然,马老师依旧在网上耐心地回答我那些也许已经被别人问了几百遍的简单问题。忽然从心底涌起一种感动,好想说一句:“我回来了!”
        我以后会是网站的常客(错错错,不是“客”,而是家庭成员),真诚希望能向各位葫友多多请教学习,让我们在互帮互助中共同进步,并把我们的家园建设得更好!


作者: 千瓣莲花    时间: 2008-10-9 23:44

传说中的老警察说,欢迎归来


作者: 蓝雪青松    时间: 2008-10-9 23:54

千瓣莲花,

很高兴收到了第一个回帖。这是我在该论坛发表的第一个帖子,而你的回复是我收到的第一个回复!

我近日才开始学习葫芦丝,目前刚刚进入初级阶段即“痴迷期”。我看网上大家的经验,我会在不久进入第二阶段即“低迷期”,再经过较长的时间才会进入第三阶段即“提高期”(想找个类似“X迷期”的词,想不出来)。我会把我的进展分享给大家。请老警察们多多指教!


作者: 米老鼠    时间: 2008-10-10 08:45

嘿嘿,警察可真是不少!

几品的?


作者: laobi51    时间: 2008-10-10 08:49

新警察同志的经历很有意思!购置了葫芦后没有原因地一搁置就是三年,现在又热情如火地回到了温馨的葫芦丝家园,还令人高兴地进入了“痴迷期”!

期待神出鬼没的新警察朋友能够不断地给大家带来惊喜!


作者: 秦韵坊主    时间: 2008-10-10 10:37

羡慕警察这个职业,欢迎蓝警官。
作者: 蓝雪青松    时间: 2008-10-10 10:53

呵呵,谢谢老警察们的鼓励哦!

噢,对了,关于“新警察”的典故,大家可以再到以下链结回味一下噢。

http://pop.pcpop.com/080901/4520517.html


作者: 米老鼠    时间: 2008-10-10 10:58

张哥要穿警服,一定很威猛的,建议那个一品的警察借给张哥穿,让张哥过过警察的瘾啊!


作者: xiaojing1282    时间: 2008-10-10 14:20

呵呵,第三阶段应该是“情迷期”,真正领会和融入了,于是乎动情也~

欢迎警察同志!


作者: 如去如来    时间: 2008-10-10 14:44

倒不是因新警察还是老警察的故事感动,而是突然发现俺心仪已久的小静老师的贴了

楼主的经历和俺倒有几分相似,俺的葫芦也曾经在墙上挂了3年多,哈哈。网站兴旺胡不归?欢迎归来


作者: 蓝雪青松    时间: 2008-10-10 15:04

哈!偶发的第一个贴,就能得到小静老师的关注!感动+开心!

第三个阶段是“情迷期”!这个说法非常贴切!痴迷→低迷→情迷,希望我们都能够在这一过程中提高水平,陶冶情操。看来小静不但是葫芦丝专家,还是才女哦!

一品大红袍,无论从你的头衔(东扯葫芦西扯瓢)还是发言甚至个性签名来看,你都属于对生活充满积极乐观态度的人,对吧?你居然也把葫芦挂三年?咱们两个懒人握握手!不过,以后咱们还是练起来吧,别说是三年,就是三天也太长了!共勉!


作者: 秦韵坊主    时间: 2008-10-10 17:49

各位警察同志们,请说一说都穿过几种颜色的警服啊。
作者: xixi    时间: 2008-10-10 18:50

欢迎前辈归队,共建家园!
作者: 阿昌情深    时间: 2008-10-10 21:03

听了“新警察故事”,为论坛又回来一位感到高兴。
作者: 小小青蛙    时间: 2008-10-10 21:43

偶来向蓝警官报到...[em13]
作者: 爱玩的老头    时间: 2008-10-10 21:50

呵呵,楼主三年前就当上警察了,不新了。


作者: 蓝雪青松    时间: 2008-10-10 23:39

小小青蛙,别向偶报到啊!你资格比偶老多了,又是版主,是真正的老警察啊!应该是偶向你说“Yes Sir”啊!

三年前就当上警察了?呵呵,不是。如果仍然打这个比方,那就相当于是说,三年前领了警服,试穿了一下,结果放到衣柜里。现在又拿出来了!

不过我一定努力向老警察们学习,争取也早日把自己的葫芦丝成果录制上来请老警察们指正!


作者: 晓峰独秀    时间: 2008-10-11 00:28

蓝雪青松 朋友真幽默!回来一看,论坛里的朋友们还是这么热心对吧?

我对葫芦丝的初恋经历跟你是一样的,要是不去云南旅游,真是不知道葫芦丝有几个窟窿呢!

不过我是没有间断了,05年去的云南买了一只葫芦丝25元钱,不过那只葫芦真是挂了也有快三年了,吹了几个月就不出声了,重新买了一只贵的葫芦丝,吹到了现在,07年又去了一次云南,结果大街上卖的葫芦丝小孩都能吹出声来,我却吹不出来,看来大街上的真是不行!

欢迎老朋友归队,有空大家多交流,我是自己瞎吹了一年多,才找到这论坛的,来晚了现在还是后悔!值得庆幸的是终于找到自己的队伍啦!


作者: 老马    时间: 2008-10-11 23:36

N年的老朋友,有什么问题要求只管提,哈哈,看到老朋友总是乐得心花怒放,开心啊,要是刚学,论坛上的别的朋友也会互帮助的,就我而言,确实有一些老问题,给人问达数次,我现在回答也不累人,因为毕竟熟了,再次欢迎老朋友常驻,以后可不把你当外人呵呵
作者: 晓峰独秀    时间: 2008-10-12 19:23

老马的话语暖人心哟,还是娘家人亲!
作者: 葫芦岭    时间: 2009-9-18 14:40

我为什么会没回帖
作者: 如去如来    时间: 2009-9-18 17:03

警察的处女贴,再来UP一下
作者: 云的影子    时间: 2009-9-18 18:57

葫芦丝的几个阶段的时期:痴迷期、低迷期、提高期、倾迷期。
作者: 蓝雪青松    时间: 2009-9-18 20:41

引用:
原帖由 云的影子 于 2009-9-18 18:57 发表 葫芦丝的几个阶段的时期:痴迷期、低迷期、提高期、倾迷期。

还好没有“昏迷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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