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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看到有人吵架 为葫芦丝的事 [打印本页]

作者: 123456789asd    时间: 2003-11-15 16:15     标题: 看到有人吵架 为葫芦丝的事

张老师留言板上看到的,非常不解请看看: 一个人说: 你好,我是云南的傣族,我对我门自己的乐器应该还是有一定的发言权拉,我所用的葫芦丝大大小小7、8个,没有一只是想您那样开副管的,也许你做的乐器地却好,但是我们的音乐在表现慢板这等类的乐章的时候根本就不用副管,用了只会适得其反,一种安静的氛围被弄得乱七八糟的,但我在中央电视台看见你按住副管就可以不发音,但是连您都作的很别扭呀,谁会在抒发感情的时候,还老想着按住那个孔,当然可以用透明胶布粘起来拉,看万一碰到快板有怎么办,我不可能又赶快把他撕掉吧,所以这很麻烦,乐器都在改革,但也不能乱搞呀,这乐器总是属于我们云南的吧!也是我们傣族的!请您高抬贵手!!还有你的葫芦丝的那个吹嘴怎么看怎么不顺眼,我们这里的葫芦丝都是一个小竹管在上面拉,好看也好吹!!像 哏德全 杨志宇 任明权 马振荣他门做的都是这样拉,也希望你能想想!   当然,葫芦丝要走上国际的舞台就得改良,你的那种可拆式的葫芦丝的确值得我门所有的葫芦司制作者学习和借鉴!谢谢   (您如果觉得我的留言对你的生意有影响,那您尽管删拉,但我决的还是提出来大家考虑考虑)在这里你给我发表,我谢谢你啊 然后另一个朋友说: 首先葫芦丝的副管是非常重要的,不能轻视!   另外我想问问你本人有没有用过张老师的乐器!   我所带的学生有的均是张老师提供的乐器,上台演出,教学,所用的都是张老师的乐器,发音良好,非常不错!   你说的吹嘴,张老师用的是骨制的,避免唾液与葫芦接触,发生霉变,你说的有直出的吹嘴那种我也见过。在这里我就具体说说这两个不同的原理吧,非常细微:   带有直出的吹嘴的显然非常容易吹奏,不过这样不利于整个葫芦的共振原理。   张老师骨制吹嘴,没有突出出来,这样一个符合整体葫芦的美观,二来可以防止唾液引起葫芦嘴的霉变,三来符合整体葫芦丝的共震特点,不过这个需要专业细致的耳朵方能辨别出来!   至于大家的购买,大家都是有自主权的!张老师的乐器是通过大家长期认证的,这里也没有必要多说!   XX朋友,切勿在乐器上妄下工夫,把时间多用在练习上,一个好的乐器是在长期的磨合下,方能于演奏者成为一体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11-15 16:16:44编辑过]


作者: 葫芦丝    时间: 2003-11-15 19:01

真不好意思,不知不觉成了名人了, 呵呵这我可不好客观地评价,因为我也是里面的当事人之一, 张师付的葫芦丝就我本人而言,我非常喜欢,音质好,没有任何缺点,特别是非常美观;
作者: 真爱无敌    时间: 2003-11-15 19:36

吓俺一跳,以为真有人打架尼
作者: 明月几时有    时间: 2003-11-15 21:37

哪个人都有道理,没有必要为这么争嘛
作者: 张哥    时间: 2003-11-16 10:04

四楼说得在理,什么事物都不会是一成不变的,随着全社会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制作葫芦丝的整体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不会总是停留在多少年以前的制作水平上。但在有了创新之后,不能用一些与之毫不沾边的科学理论来装饰它,用一些时髦语句来蒙人,那样只能是自己砸自己的锅。
作者: 紫儿    时间: 2003-11-16 13:46

我觉得也是,后面回的那一个人什么东西嘛,好象只有他一个人懂音乐一样的,说一些术语就觉得自己水平高了,我呸
作者: kongxincai    时间: 2003-11-17 11:23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谁对谁错,好像世事无绝对嘛!还是上面那位说的对.把更多的时间用来练习葫芦丝吧,这些技术上的事,还是留给那些制作者吧
作者: 晕    时间: 2003-11-17 12:03

引用:
以下是引用张哥在2003-11-16 10:04:55的发言: 四楼说得在理,什么事物都不会是一成不变的,随着全社会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制作葫芦丝的整体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不会总是停留在多少年以前的制作水平上。但在有了创新之后,不能用一些与之毫不沾边的科学理论来装饰它,用一些时髦语句来蒙人,那样只能是自己砸自己的锅。
同意这样的说法;那个人还说带学生,我想可能会误人子第的,说一些人家听不懂的来吓唬人
作者: lover    时间: 2003-11-23 21:00

能不能说得简音些啊?都看不来的,
作者: shenmi618    时间: 2003-12-23 12:31

大家都是为了葫芦丝的发展嘛,不用搞的那么紧张。 大家应该一起努力把我们中国的艺术文化发扬光大。
作者: 纸上谈兵    时间: 2003-12-26 20:25

呵呵!这是我在这看到的最激烈的论题,我想谁也说服不了谁,因为不是有句话叫:存在就是真理!而他们双方的主体都已存在且都有市场,那他们都是真理。我们又何必要谁改变谁呢?好在双方都有个共识:把更多的时间去练习葫芦丝吧!何不借用一下时髦用语:让他们求同存异,和平相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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